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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哀经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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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八光明品第五
世尊复告总敖王菩萨:“菩萨有八光明,以此光明,离不可思议诸闇昧,修清净行。何谓为八?一曰、念光明,二曰、志光明,三曰、游光明,四曰、法光明,五曰、慧光明,六曰、至诚光明,七曰、神通光明,八曰、奉行光明,是为菩萨八大光明。于彼何谓念光明?有八事为念光明。何谓八?往古所造众德之本未曾忘失,所未立德日日积功,如所闻法未曾忘失,逮知谊理分别所趣,不从六界成就念门,断诸非法具足善德睹有彊心,诸佛世尊所为建立护持法城,志怀于源逮一切法德诸光明,是故菩萨八事光明。所志光明复有八事。何谓八?志解谊理不怀严饰,志在圣慧不怀识著,志在于法不怀尘欲,志在精进不怀诤讼,志在佛道不怀声闻、缘觉,志在微妙不怀小乘,志在于佛不怀魔事,志在大慈大哀未曾怀害加于众生,是为八事所志光明。游光明复有八事。何谓为八?所可游行常颁宣法,游知众生志操所念,所游之处分别辩慧,所游之处常解深妙十二缘起,所游之处有所宣畅亘无不通,所游之处晓了清净前后增损,所游之处普备一切诸佛之法,是为八。法光明复有八事。何谓八?其明照世而为解说入于善本;又为众生演度世法为畅圣慧;诏使令除诸罪之法;无漏法光善宣道教,不住无明及于众漏;见于生死罪福所趣,睹已尘欲光明,不堕灭尽而取证也;其光明法善察所趣客尘之源;无为法光心本清净;自然鲜洁诸法永寂,是为八事。慧光明复有八事。何谓为八?一曰、八等光诸道,二曰、诸道迹光慧,三曰、往来光照,四曰、放不还明,五曰、演无著曜,六曰、缘觉威曜,七曰、菩萨慧明,八曰、如来至真正觉光明,是为八。至诚光明复有八事。何谓为八?其堕灭尽以至诚行照曜于彼,其行诚谛第一道迹慧光照彼,其行诚谛致第二果则以照彼,其行诚谛得第三果亦复照彼,其行诚谛得第四果亦复照彼,其行诚谛得缘觉果亦复照彼,其行诚谛得菩萨忍亦复照彼,其行诚谛成佛正觉亦复照彼,是为八。神通光明复有八事。何谓为八?所谓光明靡所不曜其天眼者睹诸色像,永寂诸响则以天耳普闻诸音,所念光明识念无央数劫往古行事,本净光明察睹一切众生心行如虚空,无碍光明又其神足游步无限诸佛国土,慧光明者成无漏圣,积德光明开化众生使修善业,慧业光明决断一切众生疑结,是为八事。奉行光明复有八事。所谓奉行?一曰、遵修圣慧,二曰、志智慧明,三曰、行正见明,四曰、奉观察光,五曰、照众生性曜,六曰、修其脱心,七曰、无嗔恚心,八曰、遵修其明令永究竟,是为八.” 佛时颂曰: “以往古净业, 心初不忽忘, 意习无所习, 善劝无懈废。 所闻未曾忘, 速得解法谊, 寂然界憺怕, 志强弃非法。 晓了于念门, 选择所造业, 怀勇者睹之, 建立胜自在。 守护于法城, 等一众生法, 智者离诸冥, 利益于群萌。 逮得光明曜, 无疑决犹豫, 志强慧自在, 速成至佛道。 志在于谊理, 不逸存严饰, 慧士不著想, 不倚于文字。 其志于法者, 善调欲离痴, 有志净善权, 不诤安住道。 意常存于道, 不念声缘觉, 常怀微妙业, 不念于小乘。 思惟于佛道, 不从诸魔教, 常怀于大哀, 不娆于众生。 假使所颁宣, 所游无狐疑, 随时化众生, 所在群萌行。 所游分别辩, 彼慧无挂碍, 明于因缘法, 无有缘起事。 晓了方便慧, 安住所步顶, 一切能普入, 诸佛所兴法。 世间法光明, 悉知人民业, 及度世圣慧, 雄为智慧光。 所生无罪舋, 大慧修本净, 善遵于道路, 常宣无罪业。 于漏无有漏, 法光明照曜, 断一切诸漏, 利润于众生。 于有数无数, 法常游于慧, 是无垢离冥, 游入灭尽行。 尘劳诸诤讼, 其慧无蔽碍, 明识众尘欲, 其心本清净。 其智得灭度, 晓不起寂然, 如是类无限, 大乘光明业。 彼于八等慧, 游达于道迹, 亦晓了往来, 分别于不逮。 无著及缘觉, 菩萨世吼护, 慧皆能达此, 所游解圣贤。 至诚明无量, 勇猛善修行, 其逮得果证, 无恚议第一。 其行至诚者, 入寂第一果, 第二三第四, 逮缘觉之果。 设有能加精, 逮法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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