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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金刚髻珠菩萨修行分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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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乘金刚髻珠菩萨修行分经
食啖诸恶业众生。众合地狱甚切恶, 剑叶猛利及黑绳, 冷热解散其支节, 炽然烧煮罪业者。大叫罥索如利刃, 及黑绳索亦复尔, 腐其身肉磨榨之, 锯截上下诸骨节, 惨切缠缚苦烧煮。 造恶业者殷重心, 饥火烧逼互相食, 受于烧狱满一劫, 复半劫中堕畜生。 成劫之时生人间, 常生贫贱极恶处, 下劣种姓旃陀罗, 终不生于贵胜族。 身常斑驳多白癞, 以罪果报诸色类, 或生夜叉饿鬼界, 复常生于旃陀家, 双盲或眇或聋哑, 或癵躄等由罪累。 生辄诸根不具足, 或手足杌或都无, 语言倒错心迷惑, 此果皆由业所致。 或生叫唤黑绳狱, 或一劫中及半劫, 如是色类诸苦报, 罪业缘生获此果。 若得施物回别异, 若施夏中回冬分, 乘此业生八难中, 彼诸难中甚严酷。 亦生十六诸眷属, 诸苦烧煮甚可畏, 形类十八或二十, 皆以业缘受恶报。 若生轻慢父母心, 不敬尊者及老宿, 命终之后堕畜生, 诸飞鸟等鸲鹆类。 上下中人不尊敬, 命终之后生畜生, 或生长项孔雀中, 为于父母不孝养。 不敬国德诸尊人, 命终之后生畜生, 大声骆驼及驴中。若有轻慢于父母, 堕于猪驴食不净。若有聪慧诸智者, 达于生死此彼岸, 应当尊重敬父母, 以为无上大福田, 生于大富正信家。 若有轻慢诸德业, 护法诸天当舍离, 诸恶鬼神得其便, 夜叉之众来惊怖。 若有轻慢于父母, 生生常处贫穷家, 一切时中受轻毁, 复生顽痴奴仆中。 若有轻慢于父母, 终无少选得安乐, 妻子亲识皆逼恼, 又无饮食得充饱, 举国饲之常不足, 生饿鬼形极恶报。 若有轻慢于父母, 当必生于海罗刹, 色身如赫焰火燃, 日夜恒食热铁汁。 若有轻慢于父母, 及诸耆宿尊德者, 常为世人所厌离, 所有妻妾心亦然。 如是种种恶色类, 说之穷劫不可尽! 若不作过于尊者, 是名聪慧有智人, 三种贪嗔痴不生, 身口意业常安乐。 若嗔恶心断生命, 堕四趣中长受苦! 劫盗邪淫及妄语, 恶口两舌无义语, 贪嗔恚痴诸业果, 终不得于人中乐。 清净心中施财宝, 常当守慎诸戒业, 修习忍辱无退转, 精进不懈入禅定, 般若鉴了常远离, 是必当得萨婆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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