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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第01卷~第1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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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涅槃经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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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一切大众所问品第五之一
受持不害法,犹如诸佛寿。 “是故我说是偈: “一切畏刀杖,无不爱寿命, 恕己可为喻,勿杀勿行杖.” 佛言:“善哉!善哉!文殊师利,为诸菩萨摩诃萨故,咨问如来如是密教.” 尔时,文殊师利复说是偈: “云何敬父母,随顺而尊重? 云何修此法,堕于无间狱?” 于是如来复以偈答文殊师利: “若以贪爱母,无明以为父, 随顺尊重是,则堕无间狱.” 尔时,如来复为文殊师利菩萨重说偈言: “一切属他,则名为苦, 一切由己,自在安乐。 一切憍慢,势极暴恶, 贤善之人,一切爱念.” 尔时,文殊师利菩萨摩诃萨白佛言:“世尊,如来所说是亦不尽,唯愿如来复垂哀愍说其因缘。何以故?如长者子从师学时,为属师不?若属师者,义不成就;若不属者,亦不成就;若得自在,亦不成就。是故如来所说有余。复次,世尊,譬如王子无所综习,触事不成,是亦自在,愚闇常苦。如是王子若言自在,义亦不成;若言属他,义亦不成。以是义故,佛所说义名为有余。是故一切属他,不必受苦;一切自在,不必受乐。一切憍慢,势极暴恶,是亦有余。世尊,如诸烈女憍慢心故出家学道,护持禁戒,威仪成就,守摄诸根不令驰散,是故一切憍慢之结不必暴恶。贤善之人,一切爱念,是亦有余。如人内犯四重禁已,不舍法服坚持威仪,护持法者见已不爱,是人命终必堕地狱。若有贤人犯重禁已,护法见之即驱令出,罢道还俗。以是义故,一切贤善何必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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