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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念处经(第61卷~第7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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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念处经卷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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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观天品第六之四十(夜摩天之二十六)
复次信业果报。思惟难解。微细业果。于三种恶业作已忏悔。不复更作。以不定业生畜生中。如是思惟。若地狱业。若饿鬼业。受畜生身。悔心清净。能破重业。以心力故。或一切灭。或断少分。若有应受畜生恶业。心悔能灭。自业能灭。不受长命畜生之身。不受大苦。或以胜心。能断恶业。以此因缘。当信业果。若沙门婆罗门。及以余人。信业果报。则能到于生死彼岸。何以故。一切生死。五道之中。以善不善业果报故有。是故应信实业果报。一切众生。一切业果因缘故与。是故若男若女。应勤精进。昼夜思惟业之果报。于生死中。第一坚牢。 复次第十。若沙门婆罗门。及以余人。应当思惟。思何等法。所谓住处所害。若沙门婆罗门。及以余人。少智慧者。住处所害。其心乐着。情恋不舍。或僧伽蓝。或僧住处。或在聚落。或住国土。或住城邑。及以异处。常乐懈怠乐于非处。不至寂静阿兰若处。不行异处。不名在家。不名出家。于非法处。乃至命终。如是之人。为何因缘而行出家。不至一切所应山林阿兰若处。乃于非处而尽身命。为修禅故而行出家。不入山林寂静之处而住非处。若沙门婆罗门住于非处。为诸施主之所轻毁。不乐亲近。不修供养。亦不乐见。若住非处。过失彰显。为诸凡俗之所轻笑。互共论说。言某沙门。某婆罗门。及以余人。乐住非处。不名在家。不名出家。不乐山林阿兰若处。贮畜财物。乐见俗人。亲近在家。犹如奴仆。为诸白衣之所轻贱。是故此人。不名在家。不名出家。住非处故。设令无过为他所谤。无有一人住于非处。不为施主之所轻贱。数见白衣。或近在家。虽不轻慢。或生异过。若沙门婆罗门。住非法处。以住非处。得无利益。是故沙门婆罗门。不应住于破坏之处。常乐住处。常乐独处。乐住树下。乐住冢间。乐住静处。以修禅默。或在山谷。独一而行。乃至尽命。应避非处。舍离一切非法之处。能得解脱。住非处者。不得解脱。尔时孔雀王菩萨。而说颂曰。 比丘住非处 人视如僮仆 轻之如草芥 亦失自利益 比丘住非处 非在家出家 于禅诵法中 其心不喜乐 比丘住非处 贮积蓄财物 贪心着财宝 不觉死时至 身命念念尽 而不能觉知 不知所作业 能受未来报 比丘住非处 常乐见俗人 常行于非处 死则入恶道 心无所乐着 一切不悕望 能脱一切贪 是名为沙门 若在山树下 常修习禅观 则得清净智 远离一切过 远离一切贪 不为境界惑 则能灭烦恼 如火焚干薪 独修行比丘 摄持于五根 如实知身相 则得涅槃道 常念勤精进 远离一切过 是人到涅槃 如至游戏处 常求于涅槃 常怖畏生死 如是清净心 则不乐非处 比丘如是。住于非处。得众多过。是故比丘。应当舍离非法之处。若有比丘。住于非处。凡俗无异。若有俗人。住于非处。得无量恶。何况沙门。近在家故。则与一切善法相违。是故应当远离非处。时孔雀王菩萨。复为夜摩天众及兜率天。说迦迦村陀如来第十一法。如是善法。甚可爱乐。能至涅槃。何等善法。所谓住心。若比丘有住心者。能持善法。人所赞叹。住心之法。离一切恶。无始流转。心过罗网结使周遍系缚坚固。非是少时少精进。少定能断。如是大恶罗网。若有比丘。薄少住心则不能断心地过网。无有异法能断生死如住心法。唯修行者。有住心法。若不善法起。摄心令伏。不乐恶业。精勤断除。勇猛精进。断不善法。若贪欲心起。修不净观。是名相应。是恶欲心。不净能断。不乐不着。若起嗔恚。摄心修慈。若起痴心。摄心观于十二因缘。尔时孔雀王菩萨。以偈颂曰。 若不乐住心 随乐起诸爱 若为爱所缚 失于二世利 如是孔雀王菩萨。为夜摩天兜率陀天。说不住心无量过恶。尔时天众。闻二世利乐听无厌。作如是言。孔雀王未曾有也。乃能为我演说深法。初中后善。能至涅槃。于种种生死。能生厌离。第一安隐。唯愿为我次第宣说。我等当共一心听受。自利利他。时孔雀王。闻是语已。知诸天众一心乐闻。踊跃欢喜。其心怡悦。第一利他。美妙音声。告诸天众。若沙门婆罗门。及以余众。心念于法既念法已。勤修怖畏。修何等法。所谓畏恶名称。若有比丘畏于恶名。则离诸过。所谓不入女人戏笑之处。不入酒肆。不近沽酒。不与共语。不近嗜酒人。亦不与语。不近贼人。不近先作大恶之人。不近好斗人。不近阴恶怀毒人。不近无恒数舍道人。不近博戏人。不近伎乐人。不近小儿。不近系缚女色人。不近轻躁人。不近不护口人。不近贪人。不近贩卖欺诳人。不近巧伪市道世所恶贱人。不近决掘河池人。不近黄门女人同路一步。不近调象人。不近魁脍人。不近调马人。不近断见人。不近无戒人。如是恶人。比丘一切不应亲近。何以故。近如是人。失比丘法。世间之人。作如是念。如是比丘。近如是人。必与同行。与如是人习近共行。生一切人如是之念。是故比丘当畏恶名。不应与此不净业人同路行于一足之地。尔时孔雀王菩萨。以如来偈。而说颂曰(上显文中少第十二摽文或合或阙本同未详) 若人近不善 则为不善人 是故应离恶 莫行不善业 随近何等人 数数相亲近 近故同其行 或善或不善 一切人求善 当近于善人 如是能得乐 善则非苦因 近善增功德 近恶增尤苦 功德及恶相 今如是略说 常近于善人 则得善名称 若近不善人 令人速轻贱 常应亲善人 远离于恶友 以近善人故 能舍诸恶业 时孔雀王菩萨。复为诸天。说如是言。若有比丘。有七功德则离恶名。何等为七。一者离众人。二者不乐供养之利。三者知足。能令施主得清净心。四者乐住山谷静处。摄诸善业。五者离于多语。六者若入聚落。不至酒家。七者不作贩卖贸易。比丘若有如是功德正行相应。则无恶名。众人所敬。是故畏恶名者。为最第一。若有比丘。不畏恶名。所得过恶。过于白衣。随意而作。随意而说。于所破戒。心无惭愧。是破戒人。身坏命终。堕于地狱。畏恶名者。乐空闲处。不乐近于聚落城邑。以知足故。不坏他信。远离一切愦闹之处。于微小过。心常怖畏。如是怖畏恶名比丘。得世间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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