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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妙法圣念处经卷第二

比丘应知。若复有人。造诸恶业。受报艰辛。处于地狱。乃至劫坏。而非解脱。龙天八部。不能守护。所以者何。此诸有情。业绳所牵。受地狱苦。此界坏已。恶业因缘。往于他方。余处受苦。不能远离。 若复有人。于父母处。起杀害想。而生决定。此罪至重。譬如有人。以利刀剑破坏三界一切众生。比此犹轻。所以者何。父母恩德。反生冤害。获罪甚重。 若复有人。破僧和合。杀阿罗汉。出佛身血。此罪最重。获报无间。受苦相续。残害怖畏。治罚恒时。思惟方便。无暂止息。铁毒火炬。苦[歹*支]无穷。非法缠缚。破坏恐怖。恒常无断。颠倒愚迷。不能远离苦涩之果。由此因缘。烦恼业牵轮回生死。不得解脱。 比丘应知。染欲妄语。应生厌离。悔恨思惟。伏除弃舍。止息贪爱。勿作是想。何况执着。造作彼业。 是故比丘。烦恼暴恶。邪见颠倒。汝应破坏。于诸恶趣。舍离彼业及愚痴等。趣求无上。最胜无边。二空智慧。利益有情。不令堕落地狱鬼畜。焚烧诸苦。受种种等非爱之果。 若复有人。尊重佛僧及诸经典。恭敬供养。歌颂称赞。以此因缘。远离尘垢及诸系缚业等诸障。获报安乐。恒生善趣。初中后善。远离苦恼安乐长时。相续无间。弃舍垢染及诸烦恼。愚迷醉乱。伏除不起。止息轮回。解脱诸有。乃至究竟。而证转依。 于是佛告诸比丘言。若复有人。虚诈妄语。诳惑世间。希求财利。养活身命及奴马等。以此因缘。命终之后。必堕地狱。受焚烧苦。猛焰炽然。相续无间。苦恼烧煮。而无穷尽。彼获如是暴恶之苦。皆由业牵不得远离。地狱诸苦。譬如罥索系缚有情。令不自在。此业亦尔。能缚有情。堕落猛火。焚烧身体。手足骨髓。皆如火聚。内外亦然。苦恼无量。彼大地狱。周匝四门。复有四角。各各焚烧。脓血粪秽。种种治罚。众多苦具。皆悉烟焰。俱时火然。相续无断。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愚迷诸有情  贪财行虚诳 地狱业所牵  焚烧受诸苦 亦如诸毒药  自饮还自害 造业亦复然  似影恒随逐 又如出火木  生火能自害 苦果随恶因  自作应自受 佛告比丘。若复有人。于境起贪。应作观想。可以对治。若于珍宝。起于贪欲。如火轮想。及破坏想。世间贪爱。无量无边。由斯观想。皆悉远离。贪着世间。如冤家想。见于海水作漂沦想。见于刀剑。灭烦恼想。降云雨时。作普益想。见诸佛时。作解脱想。见国王时。起尊重想。见父母时。起亲爱想。起悭贪时。如毒药想。见眷属时。暂止息想。趣圆寂时。起平等想。持净戒时。起光明想。见金宝时。起破坏想。见破戒者。起救护想。财散失时。非究竟想。住三界时。如牢狱想。见日轮时。起智慧想。修静虑时。求功德想。 比丘应知。于他财物矫设诸行。虚诳盗取。以此为因。堕于地狱。种种苦恼。焚烧其身。支体破裂。恒处黑暗。无有光明愚迷覆心。恒不舍离。无少安乐。远离涅槃。一报终尽。复堕鬼畜。常困饥渴。劳役疲乏。众苦逼迫。而无穷尽。若生人中。乏少资财。欲心炽盛。处人卑贱。劳苦相续。时无暂息。 尔时世尊。而说颂曰。 虚诳盗他财  三涂苦自受 饥渴恒相续  众苦无休息 愚迷覆智慧  光明恒远离 轮回恶趣中  业尽方能出 尔时佛告诸比丘言。若复有人。于诸顺情妙触之境。而起染着。恒非舍离。应作坚硬苦涩等想。无常败坏体不究竟。如电如梦。自性非有。于诸妙触。皆悉远离。比丘应知。于诸欲境。勿起爱着。及诸世间。过去未来。所有可爱。染欲尘境。应当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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