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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诃僧祇律(第21卷~第4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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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摩诃僧祇律私记
中天竺昔时。暂有恶王御世。诸沙门避之四奔。三藏比丘星离。恶王既死更有善王。还请诸沙门还国供养。时巴连弗邑有五百僧。欲断事而无律师。又无律文无所承案。即遣人到祇洹精舍。写得律本于今传赏。法显于摩竭提国巴连弗邑阿育王塔南天王精舍。写得梵本还杨州。以晋义熙十二年岁在丙辰十一月。于斗场寺出之。至十四年二月末都讫。共禅师译梵本为秦焉。故记之。 佛泥洹后。大迦葉集律藏为大师宗。具持八万法藏。大迦葉灭后。次尊者阿难亦具持八万法藏。次尊者末田地亦具持八万法藏。次尊者舍那婆斯亦具持八万法藏。次尊者优波崛多世尊记无相佛。如降魔因缘中说。而亦能具持八万法藏。于是遂有五部名生。初昙摩崛多别为一部。次弥沙塞别为一部。次迦葉维复为一部。次萨婆多。萨婆多者。晋言说一切有。所以名一切有者。自上诸部义宗各异。萨婆多者。言过去未来现在中阴各自有性。故名一切有。于是五部并立纷然竞起。各以自义为是。时阿育王言。我今何以测其是非。于是问僧佛法断事云何。皆言法应从多。王言若尔者。当行筹知何众多。于是行筹取本众筹者甚多。以众多故。故名摩诃僧祇。摩诃僧祇者大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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