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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共至俗家不与食学处第三十六

缘处同前。邬波难陀语难陀苾刍。大德当知。仁之弟子达摩。于我有隙。彰我恶响令制学处。我欲令得不饶益事。或令一日绝食受饥。广说乃至六众将达摩往一俗家互相饮啖。 令其不食。世尊诃责告言。由此事故。我观十利为二部弟子制其学处。应如是说。若复苾刍尼。语余苾刍尼。作如是语。具寿。共汝诣俗家。当与汝美好饮食令得饱满。彼苾刍尼至俗家竟不与食。语言。具寿汝去。我与汝共坐共语不乐。我独坐独语乐。作是语时。欲令生恼者。波逸底迦。 尼谓此法中人。余义如上。共至俗家者。谓四姓家。言美好饮食。谓五嚼食及五啖食。令得饱满者。谓恣意而食。汝去等者。是驱遣言。语谓读诵。坐谓禅思。独坐等。乐者。明作恼意令他绝食。以此为缘不为余事。释罪同前。此中犯相。若苾刍尼。故心令他苾刍尼绝食者。得波逸底迦。若为病缘医遣绝食不与。无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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