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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四译)(第01卷~第1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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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卷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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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业不净章第二
释曰。若人拨无本识。此人无道理能成立业染污义。 论曰。复次业染污云何不得成。缘行生识分无得成义。 释曰。行有三品。谓福非福及不动念念生灭。若离本识于何处安立功能。若汝言安立于六识中。是义不然。六识不能摄持诸业功能。前于烦恼染污中已具显此义。 论曰。若无此义。缘取生有亦无成义故。业染污不成。 释曰。若无有业功能识。谓行缘识。缘取生有。无道理得成。何以故。此识三行所熏。以随四取故。由熏习圆满故识成有。此识或灭或余识所间。此识体已谢功能亦随灭。当于何处安。此行有二业功能。故业染污不成。言染污者。此业与烦恼相应故名染污。又从染污生故名染污。能感六道生死染污果报。故名染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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