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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相貌章第七

论曰。种种愿及见观行人能成。 释曰。观行人或为成自自在。或欲引他令受正教故愿。种种变异愿皆得成。若愿已成自见他见。如所愿亦皆得成。此愿为有别境为是一境。 论曰。于一类物中。 释曰。若多观行人别愿。同能变异一境。此变异得成。何故得成。 论曰。随彼意成故。 释曰。实无外境唯有识故。是故各随彼意变异得成。若实有外境。观行人愿则不成。因不成故。自他所见变异亦不得成。 论曰。种种见成故所取唯有识。 释曰。由观行人识为增上缘故。余人识变异。如观行人愿显现故。知定无外尘唯有本识。前已明觉受因定是不共种子。不觉受因定是共种子。今当更说共不共因同生一果。 论曰。是不共本识差别。有觉受生种子。若无此众生世界生缘不成。是共阿梨耶识无受生种子。若无此器世界生缘不成。 释曰。共不共二因生内五根及内五尘。为自六识作依止故。为不共因感。为他六识境界故。为共因感。若不双为二因所感。则无色阴及互相见。 论曰。复次粗重相识。细轻相识。 释曰。此文显本识是善恶二业相似果。亦是善恶二业生因。 论曰。粗重相识者。谓大小二惑种子。 释曰。于理及事心无功能故称粗重。一切未来惑及业皆从此识生故称种子。 论曰。细轻相识者谓一切有流善法种子。 释曰。于理及事心有功能故称细轻。一切未来信等五根善。皆从此识生故称种子。 论曰。若无此由前业果有胜能。无胜能依止差别不得成。 释曰。若无此识。分习果及果报果皆不得成。习果是相似果。果报果是六道本识。于本识中更有粗重相及细轻相。习果亦名相似果。胜能是相似果依止。是果报果善道中有人天异。恶道中有地狱畜生等异故。言依止差别。善道依止有胜能。恶道依止无胜能。若本识无此二相因果义皆不得成。 论曰。复次有受不受相二种本识。 释曰。欲显本识中功能有尽不尽。 论曰。有受相者。果报已熟善恶种子识。 释曰。此本识昔有善恶种子果报若皆熟用种子尽。但有本识在说。此本识为有受相。 论曰。不受相者。名言熏习种子。 释曰。此本识在生死中受用无尽。同业种子。由是有相续不断因故。名不受相。不受相其体云何。谓名言熏习种子。先以音声目一切法为言。后不发言直以心缘先音声为名。此名以分别为性。若以此名分别内法。或增或减。坏正理立非理名肉烦恼。若以此名分别外尘。起欲瞋等名皮烦恼。若以此名分别一切世出世法差别。离前二分别名心烦恼。是故一切烦恼皆以分别为体。障无分别境及无分别智。云何说此为不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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