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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四译)(第01卷~第18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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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释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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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摄章第八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摄义。 释曰。余一切善法。与诸波罗蜜互相摄义。云何应知。 论曰。一切善法皆入六波罗蜜摄。 释曰。一切善法。谓愿乃至四无碍六通如来所有秘密法藏等。皆是六波罗蜜所摄。 论曰。以为彼性故。 释曰。由波罗蜜是愿等法性故。此愿等亦摄诸波罗蜜。由愿等是波罗蜜性故。诸波罗蜜同以无分别智为性。故得相摄。 论曰。彼是六波罗蜜所流果故。 释曰。彼即六通十力四无所畏。乃至不共法等诸佛法。皆是六波罗蜜所流之果。以与波罗蜜同性故。 论曰。一切善法所随成故。 释曰。信轻安等诸善法。是菩萨道所摄。随菩萨所欲行波罗蜜。皆能成就。波罗蜜即是彼所流果。故得相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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