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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功德章第十

论曰。云何应知诸波罗蜜功德。 释曰。行世间施等行亦有功德。菩萨波罗蜜功德云何应知。菩萨波罗蜜功德与世间有同有异。同有六种。异有四种。同有六种者。 论曰。若菩萨轮转生死大富位自在所摄。 释曰。转轮王天帝梵王等为大富位。于中为主故名自在菩萨凡夫行施同得此报。 论曰。大生所摄。 释曰。大生有三种。一道胜二性胜三威德胜。菩萨凡夫持戒同得此报。 论曰。大眷属徒众所摄。 释曰。亲戚名眷属。所摄领者名徒众。眷属及徒众亦有三胜。如前所说故称为大。皆相亲爱不生憎嫉。恒共欢聚未尝违离。菩萨凡夫行忍同得此报。 论曰。大资生业事成就所摄。 释曰。资生业有四种。一种植二养兽三商估四事王。和同乖诤名事。如所欲为无不谐遂。故名成就。菩萨凡夫行精进同得此果。 论曰。无疾恼少欲等所摄。 释曰。四无量所摄定。此定得果身无诸病。心离众恼。故恒欢悦。其余诸定所得果报。虽复在家。与离欲仙人不异。以少烦恼故。等谓得好形相及长寿等。菩萨凡夫修定同得此果。 论曰。一切工巧明处聪慧所摄。 释曰。为立资生故须工巧明处。即十八明处能立现在未来及解脱法。此中有立破二理。若有聪慧则能成此事。菩萨凡夫若修般若同得此报。异有四种者。 论曰。如意。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等报。于中常离过失。谓无染污利益自他故。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无此事。是名第一异相。 论曰。无失富乐。 释曰。菩萨行施等。得富乐等报。于中如意。谓自用及为他用。常生三种欢喜故。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二异相。 论曰。利益众生为正事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常为众生。作世出世利益事。不为自身。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三异相。 论曰。菩萨修行六度功德。乃至入住究竟清凉菩提。恒在不异故。 释曰。菩萨行施等所生功德。从初发心乃至极果。如本恒在利他不异。此即常住功德。世间行施等。虽有功德则不如此。是名第四异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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