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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广五蕴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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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乘广五蕴论
三和。谓眼色识。如是等。此诸和合心心法生故名为触。与受所依为业。 云何作意。谓令心发悟为性。令心心法现前警动。是忆念义任持攀缘心为业。 云何思。谓于功德过失。及以俱非。令心造作意业为性。 此性若有。识攀缘用。即现在前。犹如磁石引铁令动。能推善不善无记心为业。 云何欲。谓于可爱乐事。希望为性。爱乐事者。所谓可爱见闻等事。是愿乐希求之义能与精进所依为业。 云何胜解。谓于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决定境者。谓于五蕴等。如日亲说。色如聚沫。受如水泡。想如阳炎。行如芭蕉。识如幻境。如是决定。或如诸法所住自相。谓即如是而生决定。言决定者即印持义。余无引转为业。此增胜故。余所不能引。 云何念。谓于惯习事。心不忘失。明记为性。惯习事者。谓曾所习行。与不散乱所依为业。 云何三摩地。谓于所观事。心一境性。所观事者。谓五蕴等。及无常苦空无我等。心一境者。是专注义。与智所依为业。由心定故。如实了知。 云何慧。谓即于彼择法为性。或如理所引。或不如理所引。或俱非所引。 即于彼者。谓所观事。择法者。谓于诸法自相共相由慧简择。得决定故。如理所引者。谓佛弟子。不如理所引者。谓诸外道。俱非所引者。谓余众生。断疑为业。慧能简择。于诸法中。得决定故。 云何信。谓于业果诸谛宝等。深正符顺。心净为性。 于业者。谓福。非福。不动业。于果者。谓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果。于谛者。谓苦集灭道谛。于宝者。谓佛法僧宝。于如是业果等。极相符顺。亦名清净。及希求义。与欲所依为业。 云何惭。谓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罪谓过失。智者所厌患故。羞耻者。谓不作众罪。防息恶行。所依为业。 云何愧。谓他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他增上者谓怖畏责罚。及议论等。所有罪失。羞耻于他。业如惭说。 云何无贪。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著为性。谓于诸有。及有资具。染着为贪。彼之对治。说为无贪。此即于有。及有资具。无染着义。遍知生死诸过失故。名为厌患。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云何无嗔。谓嗔对治。以慈为性。谓于众生。不损害义。业如无贪说。 云何无痴。谓痴对治。如实正行为性。如实者略。谓四圣谛广。谓十二缘起。于彼加行。是正知义。业亦如无贪说。 云何精进。谓懈怠对治。善品现前。勤勇为性。谓若被甲。若加行。若无怯弱。若不退转。若无喜足。是如此义。圆满成就。善法为业。 云何轻安。谓粗重对治。身心调畅。堪能为性。谓能弃舍十不善行。除障为业。由此力故。除一切障。转舍粗重。 云何不放逸。谓放逸对治。依止无贪。乃至精进。舍诸不善。修彼对治诸善法故。谓贪嗔痴。及以懈怠。名为放逸。对治彼故。是不放逸。谓依无贪、无嗔、无痴.精进四法。对治不善法。修习善法故。世出世间正行所依为业。 云何舍。谓依如是无贪。无嗔。乃至精进。获得心平等性。心正直性。心无功用性。又复由此。离诸杂染法。安住清净法。谓依无贪。无嗔无痴。精进性故。或时远离昏沉掉举诸过失故。初得心平等。或时任运无勉励故。次得心正直。或时远离诸杂染故。最后获得心无功用。业如不放逸说。 云何不害。谓害对治。以悲为性。谓由悲故。不害群生。是无嗔分。不损恼为业。 云何贪。谓于五取蕴。染爱耽着为性。谓此缠缚。轮回三界。生苦为业。由爱力故。生五取蕴。 云何嗔。谓于群生。损害为性。住不安隐。及恶行所依为业。不安隐者。谓损害他。自住苦故。 云何慢。慢有七种。谓慢、过慢、过过慢.我慢.增上慢.卑慢.邪慢。云何慢。谓于劣计己胜。或于等计己等。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过慢。谓于等计己胜。或于胜计己等。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过过慢。谓于胜计己胜。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我慢。谓于五取蕴。随计为我。或为我所。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增上慢。谓未得增上殊胜所证之法。谓我已得。如是心高举为性。增上殊胜所证法者。谓诸圣果。及三摩地。三摩钵底等。于彼未得。谓我已得。而自矜倨。云何卑慢谓于多分殊胜。计己少分下劣。如是心高举为性。云何邪慢。谓实无德。计己有德。如是心高举为性。下生敬重所依为业。谓于尊者。及有德者。而起倨骜。不生崇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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