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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乘五蕴论

云何为忿。谓遇现前不饶益事心损恼为性。云何为恨。谓结怨不舍为性。云何为覆。谓于自罪覆藏为性。云何为恼。谓发暴恶言尤蛆为性。云何为嫉。谓于他盛事心妒为性。云何为悭。谓施相违心吝为性。云何为诳。谓为诳他诈现不实事为性。云何为谄。谓覆藏自过方便所摄心曲为性。云何为憍。谓于自盛事染着倨傲心恃为性。云何为害。谓于诸有情损恼为性。 云何无惭。谓于所作罪不自羞耻为性。云何无愧。谓于所作罪不羞耻他为性。云何惛沈。谓心不调畅无所堪能蒙昧为性。云何掉举。谓心不寂静为性。云何不信。谓信所对治。于业果等不正信顺。心不清净为性。云何懈怠。谓精进所治。于诸善品心不勇猛为性。云何放逸。谓即由贪嗔痴懈怠故。于诸烦恼心不防护。于诸善品不能修习为性。云何失念谓染污念于诸善法不能明记为性。云何散乱。谓贪嗔痴分心流荡为性。云何不正知。谓于身语意现前行中不正依住为性。 云何恶作。谓心变悔为性。云何睡眠。谓不自在转心极昧略为性。云何为寻。谓能寻求意言分别思慧差别令心粗为性。云何为伺。谓能伺察意言分别思慧差别令心细为性。云何心不相应行。谓依色心心法分位。但假建立不可施设。决定异性及不异性。彼复云何。谓得无想等至灭尽等至无想所有。命根众同分。生老住无常。名身句身文身异生性如是等类。 云何为得。谓若获若成就。此复三种。谓若种子若自在若现前。如其所应。 云何无想等至。谓已离遍净贪。未离上贪。由出离想作意为先。不恒现行心心法灭为性。 云何灭尽等至。谓已离无所有处贪。从第一有更求胜进。由止息想作意为先。不恒现行及恒行一分心心法灭为性。 云何无想所有。谓无想等至果。无想有情天中生已。不恒现行心心法灭为性。云何命根。谓于众同分中。先业所引。住时决定为性。云何众同分。谓诸有情自类相似为性。云何为生。谓于众同分中。诸行本无今有为性。云何为老。谓即如是诸行相续变异为性。云何为住。谓即如是诸行相续随转为性。云何无常。谓即如是诸行相续谢灭为性。云何名身。谓诸法自性增语为性。云何句身。谓诸法差别增语为性。云何文身。谓诸字为性。以能表彰前二种故。亦名为显。由与名句为所依止显了义故。亦名为字。非差别门所变易故。云何异生性。谓于诸圣法不得为性。如是等类已说行蕴。 云何识蕴。谓于所缘境了别为性。亦名心意。由采集故。意所摄故。最胜心者。谓阿赖耶识。何以故。由此识中诸行种子皆采集故。又此行缘不可分别。前后一类相续随转。又由此故从灭尽等至无想等至无想所有起者。了别境名转识还生。待所缘缘差别转故。数数间断还复转故。又令生死流转旋还故。阿赖耶识者。谓能摄藏一切种子故。又能摄藏我慢相故。又复缘身为境界故。即此亦名阿陀那识。能执持身故。最胜意者。谓缘阿赖耶识为境。恒与我痴我见我慢及我爱等相应之识。前后一类相续随转。除阿罗汉果及与圣道灭尽等至现在前位。 问以何义故说名为蕴。答以积聚义说名为蕴。谓世相续品类趣处差别色等总略摄故。 复有十二处。谓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眼等五处及色声香味处。如前已释。言触处者。谓四大种及前所说所触一分。言意处者。即是识蕴。言法处者。谓受想行蕴无表色等及与无为。云何无为。谓虚空无为。非择灭无为。择灭无为。及真如等。云何虚空。谓若容受诸色。云何非择灭。谓若灭非离系。此复云何。谓离烦恼对治而诸蕴毕竟不生。云何择灭。谓若灭是离系。此复云何。谓由烦恼对治故诸蕴毕竟不生。云何真如。谓诸法法性法无我性。 问以何义故名为处耶。答诸识生长门义。是处义。 复有十八界。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 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如处中说。六识界者。谓依眼等根缘色等境。了别为性。言意界者。谓即彼无间灭等。为欲显示第六意识。及广建立十八界故。如是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余三蕴及色蕴一分并诸无为即法处法界。 问以何义故说名为界。答以能任持无作用性自相义故。说名为界。 问以何义故宣说蕴等。答为欲对治三种我执。如其次第三种我执者。谓一性我执。受者我执作者我执。 复次此十八界几有色。谓十界一少分即色蕴自性。 几无色。谓所余界。 几有见。谓一色界。 几无见。谓所余界。 几有对。谓十有色界。若彼于是处有所障碍。是有对义。 几无对。谓所余界。 几有漏。谓十五界及后三少分。由于是处烦恼起故。现所行处故。 几无漏。谓后三少分。 几欲界系。谓一切。 几色界系。谓十四。除香味鼻舌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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