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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分别界品第一(四十四颂)

诸一切种诸冥灭  拔众生出生死泥 敬礼如是如理师  对法藏论我当说 净慧随行名对法  及能得此诸慧论 摄彼胜义依彼故  此立对法俱舍名 若离择法定无余  能灭诸惑胜方便 由惑世间漂有海  因此传佛说对法 有漏无漏法  除道余有为 于彼漏随增  故说名有漏 无漏谓道谛  及三种无为 谓虚空二灭  此中空无碍 择灭谓离系  随系事各别 毕竟碍当生  别得非择灭 又诸有为法  谓色等五蕴 亦世路言依  有离有事等 有漏名取蕴  亦说为有诤 及苦集世间  见处三有等 色者唯五根  五境及无表 彼识依净色  名眼等五根 色二或二十  声唯有八种 味六香四种  触十一为性 乱心无心等  随流净不净 大种所造性  由此说无表 大种谓四界  即地水火风 能成持等业  坚湿暖动性 地谓显形色  随世想立名 水火亦复然  风即界亦尔 此中根与境  即说十处界 受领纳随触  想取像为体 四余名行蕴  如是受等三 及无表无为  名法处法界 识谓各了别  此即名意处 及七界应知  六识转为意 由即六识身  无间灭为意 成第六依故  十八界应知 总摄一切法  由一蕴处界 摄自性非余  以离他性故 类境识同故  虽二界体一 然为令端严  眼等各生二 聚生门种族  是蕴处界义 愚根乐三故  说蕴处界三 诤根生死因  及次第因故 于诸心所法  受想别为蕴 蕴不摄无为  义不相应故 随粗染器等  界别次第立 前五境唯现  四境唯所造 余用远速明  或随处次第 为差别最胜  摄多增上法 故一处名色  一名为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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