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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律异相(第26卷~第5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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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阇利兄弟以法获财终不散失第四
昔石室城内有三居士。一名阇利。二名晡陀满。三名婆波那。此三人亲兄弟也。多财宝象马七珍。有一婆罗门。持伊罗钵龙斋。冀望富贵。龙现身语婆罗门。汝今何为勤苦。断谷除味在此持斋。为何所求。婆罗门曰。冀望大富。龙曰。吾有二号。一名伊罗钵。二名财无厌。既名无厌。复从吾求耶。婆罗门曰。设不惠者便即命终。龙出紫磨好金以报之。城门有豪富长者。出自天竺。汝以金与从求财物。长者见之告语。藏隐勿令人见。告其五亲。饮食欢娱藏金库内。库内杂物尽复入地。还彼龙库。左右七家财物如是。三居士闻之。自相谓言。我等三家以法所获财致不枉。滥五家所夺。国人闻之谓为夸谈。共集三家。问居士曰。卿以法献财致不滥失。何以为证。时三居士各出十斤金。分为六段。将诸人民及七家失物主。往至龙泉以金投水。水皆涌沸犹如镬汤。龙王惊惧。即遣龙女出金还之。报谢使还。从法得者以理成办。终不为五家所侵。欺非法藏财者如彼七家(出比方世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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