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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4-辩惑篇第二之四
击像焚经坑僧诏 魏太武 大集道俗废立二教议 周武 二教论 释道安。 击像焚经坑僧诏(元魏世祖太武帝) 帝讳焘。以明元帝泰常八年即位。时年八岁。尚在幼冲。资政所由惟恃台辅。时司徒崔浩尤不信佛。帝访国事。每以为怀言。佛法虚诞为俗费害。黄老仙道可以存心。浩既雅信仙道。授帝老经。随言信用曾无思择。即立道坛四追方士。当时佛法隆盛。浩内嫉之。常求瑕衅。会盖吴反于杏城。关中骚动。帝乃西伐。时浩从焉。既至长安。有沙门。种麦于寺中。御驺牧马。帝入观马从官入。其便室见有弓矢。出以奏闻。帝怒曰。此非沙门所用。当与盖吴通谋规害人耳。命有司案诛一寺。阅其财产及州郡牧守富人所寄藏物。盖以万计。诏乃焚破佛像。敕留台下。四方一依长安行事。太平真君五年。帝年二十有九。春秋方富盛于武功。崔浩邪谋相接交扇方士。仙观日有登临。释门清众将事歼殄。又下诏曰。愚民无识信伪惑妖。私养师巫挟藏谶记。沙门之徒。假西域虚诞。坐致妖[薛/女]。非所以一齐政化布淳德于天下也。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有私养沙门者。限今年二月十五日。过期不出沙门身死。容止者诛一门。时恭宗为太子监国。素敬佛法。频上表陈刑杀沙门之滥。又非图像之罪。今罢其道杜诸寺门。世不修奉。土木丹青自然毁灭。如是再三不许。时有沙门玄高者。空门之秀杰也。太子晃师之。晃敬事如佛。崔浩得幸于帝。恐晃摄政。或见危逐。密谗于帝晃有异图。若不先虑后悔无及。又晃结纳玄高。高又通灵鬼物善得人心。可不猜耶。帝初不从。后且幽之。又梦其先祖云。太子无事。又问百官。咸云。太子仁孝。抂见幽辱。帝乃出晃以政归之。浩又重谮。帝信之便幽死晃于禁中。缢高于郊南。浩得志于朝廷也。列辟莫敢致言。便以太平真君七年三月下诏。一切荡除。所有图像胡经皆击破焚毁。沙门无少长悉坑之。斯并崔浩之意致也。及后帝遭疠恼。浩被族诛。呼嗟长慨无所及矣。事迹如前释老志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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