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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土著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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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珠林(第081卷~第1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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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苑珠林卷第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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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四食部第四
如增一阿含经云。尔时世尊告诸比丘。众生之类有四种食长养众生。何等为四。所谓段食。或大或小。更乐食念食识食。是谓四食。彼云何段食。谓今人中所食入口之物可食啖者。是谓段食。云何更乐食。谓衣裳伞盖杂香华熏火。及香油与妇人集聚。诸余身体所更乐者。是谓更乐食。云何念食。谓意中所念所想所思惟者。或以口说。或以体触。及诸所持之法。是谓念食。云何识食。谓意之所知。梵天为首。乃至有想无想天。以识为食。是谓识食。以此四食流转生死。 又增一经云。世尊告阿那律曰。一切诸法由食而存。眼以眠为食。耳以声为食。鼻以香为食。舌以味为食。身以细滑为食。意以法为食。涅槃以无放逸为食。 尔时佛告诸比丘。如此妙法夫观食有九事。人间有四食。一段食。二更乐食。三念食。四识食。复有五种。是出世间食。一禅食。二愿食。三念食。四八解脱食。五喜食。是出世间之表。当共专念舍除四种之食。求办出世之食。 又正法念经云。若有众生。信心悲心以种种食施人。命终生质多罗天受种种乐。命终得受人身。大富饶财。常行正法。 又正法念经云。若有众生见诸病人。施其汤药令离病苦。命终生欲境天受五欲乐。从天命终若得人身。大富多财。若见病人临终渴病。以石蜜浆。若冰水施。此人命终生清凉天受天快乐。从天命终得受人身常离饥渴。 又五分律云。若月直监食人。欲知生熟碱酢。得贮掌中舌舐尝之(齐法经不许口尝者为无好心贪心尝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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