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陆
|
退出
搜佛说
商城
商城
经藏
搜索
后退
前进
四库全书
/
论
/
此土著述
/
诸经要集
/
201-述意缘第一
夫酒为放逸之门。大圣知其苦本。所以远酣肆离酒缘。弃醉朋近法友。出昏门入惺境。肉是断大慈之种。大圣知其杀因。所以去腥臊净身口。啖蔬菜惩心神。招慈善感延年。故俗礼记云。见其生不忍其死。闻其声不食其肉。斯亦不杀之义也。若使啖食酒肉之者即同畜生。豺狼禽兽。亦即具杀一切眷属。食啖诸亲及仇怨报。历劫长夜无有穷已。如婆沙论说。有一女人。五百世害狼儿。狼儿亦五百世害其子。又有女人。五百世断鬼命根。鬼亦五百世断其命根。故知经历六道备受怨报。或经为师长。或是父母。或是兄弟。或是姊妹。或是儿孙。或是朋友。今是凡身。各无道眼。不能分别。还相啖食不自觉知。啖食之时。此物有灵。即生嗔恨还成怨仇。骨肉至亲反变成怨。如是之事。岂可不思。暂争舌端一时少味。永与怨亲长为怨对。可为痛心。难以言说。是故涅槃经云。一切肉者悉断。及自死者犹断。何况不自死者。又楞伽经云。为利杀众生。以财网诸肉。二业俱不善。死堕叫呼狱。何谓以利网肉。陆设罝罘水设网罟。此是以利网肉。何谓以财网肉。若于屠杀人。间以钱买肉。此是以财网肉。若今此人。不以财网肉者。习恶律仪。捕害众生。此人为当专自供口。亦复别有所拟。若别有所拟。向食肉者。岂无杀分。何得云我不杀生。此是灼然违背经文。断大慈种障不见佛也。
语音功能并不成熟。如果语音播放不了,请使用“火狐浏览器”、Chrome浏览器、edge浏览器等相关内核浏览器。
联系:
©2019/11/11-
搜佛说
(考据级搜索引擎)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仅提供商品信息搜索,商品需自行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