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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肇论新疏卷第五

答曰。圣人无无相也 举圣总遣。 何者(征)若以无相为无相。无相即为相 无相虽无。若心有所住即为相矣。焉成无相。智论二十六云。若无相中取相非是无相。学般若者。住有为有火烧。住无为无水沈。水火虽殊灭身无异。若有无俱舍中道不存。是谓住于无所住矣。 舍有而之(往)无。譬犹逃峰而赴壑。俱不免于患矣 避有住无。犹如一人患危峰险峻。翻身赴于沟壑。不知沟壑坠堕亦可伤身。故中论云。大圣说空法为离诸见故。若复见有空诸佛所不化。以著有之见易除。着空之见难治。如火出水中病因药起。 是以至人处有不有居无不无。虽不取于有无。然亦不舍于有无 处有下二句谓常居有无了无所住。亦不起有无之见。虽不下二句纵成前后不取不离。真无住之般若也。 所以和光尘劳周旋五趣。寂然而往怕尔而来。恬淡无为而无所不为 此约悲智相导。以显无住。初句文同老氏。彼云。和其光同其尘。今借彼文以明权智涉有化生。周旋者。谓周遍回旋也。往者。往五趣故即静而动也。来者。复涅槃故即动而静也。谓不出生死恒复涅槃。了知生涅无二际故。寂然怕尔恬淡义皆相似意云以。悲导智而往五趣。周遍化生无所不为。然正方便时。智即导悲。见生界空度无所度。故言怕尔而来恬淡无为。此如宗中悲智相导一念之力。权慧两具处说。 难曰。圣心虽无知。然其应会之道不差。是以可应者应之。不可应者存之 此难权智生灭。先立理也。因前辨析已许二智不住有无。然其下权智应机之时。大小无差。机熟为可应。未熟者与作得度之缘。故云存之。 然则圣心有时而生。有时而灭。可得然乎 正难也。谓应时新生感谢息灭。许如此不。 答曰。生灭者。生灭心也。圣人无心生灭焉起 前二句明妄。谓诸心心所实托缘生。从因缘故堕在生灭。圣心反此。谓三际已破四相兼亡。刹那不萌。何容生灭邪。问若尔应无心邪。下通云。 然非无心。但是无心心耳。又非不应。但是不应应耳 华严明佛智广大。金光谈如智独存。岂曰默然如空无知无照。无心心者。一非妄有故。二寂而能照故。问无心之心应不应机邪。答又非不应等。后得无私但随感而现。现无现相故云尔尔。即前云。功高不仁等。亦可即寂故。不应即照故应。以今不应之应。显上无心之心。上体此用。 是以圣人应会之道。信若四时之质(实)直以虚无为体。斯不可得而生。不可得而灭也 大权利物。是唯无感感之必应。信若四时也。直者。正也。虚无者语借老氏。谓般若之体妙湛绝相曰虚。永尽惑取曰无。斯不下结成。贤首大师云。非生非灭四相之所不迁。谓既以至虚为性。则感来非生感谢非灭故云不可得等。 难曰。圣智之无惑智之无。俱无生灭。何以异之 此辨真妄宛殊。而云俱无。俱无则同无生灭。智惑何分。 答曰。圣智之无者无知。惑智之无者知无。其无虽同。所以无者异也 圣心无知无惑取知见等相。故惑智知无。谓妄知缘生其性本空故。其名虽同其义实异。亦犹真俗皆谛。谛义元殊。 何者。夫圣心虚静。无知可无可曰无知。非谓知无。惑智有知。故有知可无。可谓知无。非曰无知也 谓圣心遍计已断识相亦灭。更无妄知之体可令无之。但可称云无知遮也。非谓知无者表也。故永嘉云。其性了然故不同于木石。谓觉照炳然光遍法界。岂曰知无。故荷泽云。知之一字众妙之门。华严十首问佛境界智佛境界知。清凉释云。知即心体智即心用。此论智知体用双舍尔。惑智下反前可思。 无知即般若之无也。知无即真谛之无也 若妄知对于妄境。妄知亦心。今以般若照之。妄知性空即是真谛之境。如前云。五阴清净是也。一心一境二相历然。如何但认空同。不观心境各异。 是以般若之与真谛。言用即同而异(初句)言寂即异而同(次句)同故无心于彼此(释)异故不失于照功 释前初句。 是以辨同者同于异。辨异者异于同(三俱句)斯则不可得而异。不可得而同也(四非句) 此中具有四句。但文隐难见。今具出之令无余惑。初句承前双标心境。为寂用同异所依之法体。心境法也。寂用义也。同异但料简寂用尔。言心境者。即智而如境也。即如而智心也。不二而二体用恒殊。二而不二心境一观。华严回向说。未有如外智能证于如。未有智外如为智所证。今论中言寂即如也。言用即智也。正由如智同源体用一致。故得同异自在。四句全现体用。非异曰同。非一曰异。已知大义。言用下第一句即同而异者。谓即体起用用与体殊。下蹑释云。异故不失于照功。言寂下第二句即异而同者。谓摄用归体体与用一。下蹑释云。同故无心于彼此。彼此目心境也。是以下第三俱句。双揽前二成此第三尔。是以辨同者。牒前同句。具云。是以辨异而同者。以其但同于异故。云异而同。盖即异而同也。辨异者。牒初异句。可准前说。亦即同而异也。二句同时。斯则下第四非句承前第三而成。以同于异故非同。异于同故非异具。云不。可得乎异而同同。而异也下。寂用各辨中但叙前二句以。后二句从前生故。 何者。内有独鉴之明。外有万法之实。万法虽实然非照不得。内外相与以成其照功。此则圣所不能同用也 释前第一句。以心为内。以境为外。独鉴者。无二之照故。万法之实者。实谓真实。诸法实相故。又空亦名实。缘生性空故。前云。实相性空缘会一义等。上列心境。万法下明智证。理唯甚深。般若能照蕴等皆空也。内外下谓如如之境待般若以证。亦由证境成般若之功。此则下结成异句。 内虽照而无知。外虽实而无相。内外寂然相与俱无。此则圣所不能异寂也 释前第二句。此中内外俱无如智双泯。寂亦不立。假彼寂同以遣其异。异既遣矣。没同果海唯证相应。非思非议。文义可解。 是以经云。诸法不异者。岂曰续凫截鹤。夷(平)岳(山)盈(满)壑。然后无异哉。诚以不异于异故。虽异而不异也 初句牒经。大品遍学品云。诸法无相非一相。非异相。若修无相是修般若等。此中略引一句也。岂曰下引事会释。凫雁属胫短者。鹤胫长者。意云。诸法差别。如凫短鹤长等。然性无不空。空故不异。不待续截夷盈然后平等。亦文借庄子。彼云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诚以下不以诸相为不异。但以性空平等故不异也。 故经云。甚奇世尊。于无异法中而说诸法异。又云。般若与诸法亦不一相。亦不异相信矣 大品六喻品云。世尊云何无异法中。而分别说异相。又云下大品照明遍学品云。诸法无相非一相非异相。合亦无所合。初段不分心境。即同而异。后段心境相对。非一非异。双证前文。信受者。圣教为定量故量故亦见法无疑故。 难曰。论云。言用则异言寂则同 举前文为疑起之因。 未详。般若之内则有用寂之异乎 疑圣心唯一。如何复有寂照之二。二则非一。一则非二。故成相违。 答曰。用即寂。寂即用。用寂体一同出而异名。更无无用之寂而主于用也 初二句相即显一。次二句释成非异。正因相即所以非异。同出下语借老氏。亦非寂用复有同出之源。但论主巧用彼。又不可随文取义。后二句谓即用之寂与用为体。岂有用外单寂而来主于用。邪主犹体也。亦合云又无无寂之用。以宾于寂。约体用重轻假分宾主。 是以智弥昧照逾明(实)神弥静应逾动(权)岂曰明昧动静之异哉 心用之外了无寂境故。此但属般若。成立本论也。谓二智皆即寂而照。正照而寂。岂曰下会归一致。前约寂用非二。答成一体。此约权实一心寂照双含。实相般若该心境融真妄。总万法括二乘。未有一法非实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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