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陆
|
退出
搜佛说
商城
商城
经藏
搜索
后退
前进
四库全书
/
论
/
此土著述
/
百丈清规
/
敕修百丈清规卷第二
/
030-住持章第五
佛教入中国四百年而达磨至。又八传而至百丈。唯以道相授受。或岩居穴处。或寄律寺。未有住持之名。百丈以禅宗寖盛。上而君相王公。下而儒老百氏。皆向风问道。有徒实蕃。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如天竺之称舍利弗须菩提。以齿德俱尊也。作广堂以居其众。设两序以分其职。而制度粲然矣。至于作务。犹与众均其劳。常曰。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乌有庾廪之富舆仆之安哉。故始由众所推。既而命之官。而犹辞聘不赴者。后则贵鬻豪夺。视若奇货。然苟非其人。一寺废荡。又遗党于后。至数十年蔓不可图。而往往传其冥报之惨。有不忍闻者。可不戒且惧乎。
语音功能并不成熟。如果语音播放不了,请使用“火狐浏览器”、Chrome浏览器、edge浏览器等相关内核浏览器。
联系:
©2019/11/11-
搜佛说
(考据级搜索引擎)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仅提供商品信息搜索,商品需自行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