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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议举住持
两序勤旧就库司会茶。议请补处住持。仍请江湖名胜。大众公同选举。须择宗眼明白德劭年高。行止廉洁堪服众望者。又当合诸山舆论。然后列名佥状。保申所司请之。若住持得人。法道尊重寺门有光。为勤旧知事者。不可以乡人法眷阿党传会。不择才德。惟从贿赂致有树党徇私。互相搀夺寺院废荡。职此之由。切宜慎之。切宜慎之。 明教大师曰。教谓住持者。何谓也。住持也者。谓藉人持其法。使之永住而不泯也。夫戒定慧者。持法之具也。僧园物务者。持法之资也。法也者。大圣之道也。资与具待其人而后举善其具。不善其资不可也。善其资而不善其具不可也。皆善则可以持而住之也。昔灵山住持大迦葉统之。竹林住持以身子尸之。故圣人之教盛。圣人之法长存。圣人既隐其世数相失。茫然久乎。吾人儌幸乃以住持名之。势之利之。天下相习沓焉纷然。几乎成风成俗也。圣人不复出。其孰为之正。外卫者不视不择。欲吾圣人之风不衰。圣人之法益昌。不可得也。悲夫。吾何望也。 往持章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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