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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都监寺
古规惟设监院。后因寺广众多。添都寺以总庶务。早暮勤事香火。应接官员施主。会计簿书出纳钱谷。常令岁计有余。尊主爱众。凡事必会议。禀住持方行。训诲行仆不妄鞭捶。设当惩戒摈罚。亦须禀议量情示警。母纵威暴激变起讼。差设庄库职务必须公平。母用私党致怨上下。昔丛林盛时。多请西堂首座书记。以充此职。而都监寺亦充首座书记。否则必腊高历事廉能公谨。素为众服者充之。既无取于公。而道福殊胜上下美留。虽连年不易。或数请再充。又何伤焉。故所在单寮勤旧不满五六人。副寺以下非历三次。不归前资。监寺非三次。不归蒙堂。都寺非三次不得居单寮。再请出充者。公界封钥元房。以避嫌疑。斋粥二时必赴堂。则行仆行益自然整肃。如杨岐之辅慈明。石窗之辅宏智。可为法则。 僧史曰。知事三纲者。若网罟之巨绳提之则百目正矣。梵语摩摩帝。此云寺主。即今之监寺也。又大集经云。僧物难掌。我听二种人掌三宝物。一阿罗汉。二须陀洹。更复二种。一能持净戒识知业报者。二畏后世罪有诸惭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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