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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沙塞部五分律(第16卷~第3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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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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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第九迦絺那衣法
是为善受
是为善受。此中所有功德尽属于我。是中有成受迦絺那衣。有不成受迦絺那衣。不成受者。若浣染打缝不如法。若小若大若是锦绮衣。若未自恣竟受。若贪利养。若欲故舍五事。皆不成受。反上成受。有八事失迦絺那衣。一时竟二失衣三闻失四远去五望断六衣出界七人出界八白二羯磨舍。有二因缘不得受迦絺那衣。一作衣未竟。二舍住处去。受迦絺那衣有三十日。舍亦有三十日。若前安居七月十六日受。至十一月十五日舍。若七月十七日乃至八月十五日受。至十一月十六日乃至十二月十四日舍。若后安居八月十六日受。至十二月十五日舍。若衣时竟。应白二羯磨舍。应一比丘唱言。大德僧听。僧今舍迦絺那衣。若僧时到僧忍听。白如是。大德僧听。僧今舍迦絺那衣。谁诸长老忍默然若不忍者说。僧已舍迦絺那衣竟。僧忍默然故。是事如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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