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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第081卷~第10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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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卷第九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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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度论卷第九十二
如小乘中,不善业为粗,善业为细;
如小乘中,不善业为粗,善业为细;摩诃衍中取善法相,乃至涅槃皆名为粗。以粗细不定故问。佛次第为说粗业相,所谓夺命乃至邪见;是三种身业、四种口业、三种意业,皆名为粗。复次,破菩萨六波罗蜜法,悭贪等皆名为粗。 问曰:先说十不善道,已摄悭贪等,何以复别说? 答曰:是六法不入十不善道,十不善道皆是恼众生法,是六法不但为恼众生;如悭心,但自惜财,不恼众生。贪心有二种:一者、但贪他财,未恼众生;二者、贪心转盛,求而不得,则欲毁害,是名业道,以能起业故。瞋亦如是,小者不名业道,以其能趣恶处故为道,是故别说六法无咎。 问曰:六波罗蜜中已说戒,今何以复说戒不净? 答曰:破戒法,是杀生等粗罪;戒不净是微细罪,不恼众生,如饮酒等,不入十不善道。 复次,破五众戒,名为破戒;不破所受戒,常为三毒覆心,不忆念戒,回向天福,邪见持戒,如是等名为戒不净。 复次,若菩萨心远离四念处等三十七品、三解脱门,是名粗业。所以者何?此中心皆观实法,随涅槃,不随世间。若出四念处等法,心则散乱。譬如蛇行本性好曲,若入竹筒则直,出筒还曲。 复次,若菩萨贪须陀洹果证,是为粗业。如人闻佛说须陀洹果,不堕三恶道,尽无量苦,如五十由旬池水,余在者如一滴二滴,则生贪心。以其心不牢固,本求作佛为众生,今为自身而欲取证,是为欺佛,亦负众生,是故名粗。譬如人请客,欲设饮食而竟不与,是则妄语负客;菩萨亦如是,初发心时作愿:“我当作佛度一切众生”,而贪须陀洹,是则负一切众生。如贪须陀洹果,乃至贪辟支佛道,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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