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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过去业为内因

以过去业为内因。托父母体为外缘。内外因缘和合而有。即非自生。或云他生者。若无宿业自因。终不托胎。皆从自业而有。譬如外具水土若无种子决定不生。若共生者。因假缘成。何有自体之用。缘从因起。而无外助之能。因缘各无。和合岂有。如一砂无油。和众砂而非有。一盲不见。聚群盲而岂观。若无因生者。即石女生儿。龟毛作拂。有因尚无。无因岂有。又从有因而立无因。有因既无。无因亦绝。但了自他两句无生。则四句皆破。既无自他。将谁作和合及以无因。有四句自然宴寂。是知无生之生。幻相宛尔。生之无生。真性湛然。故金刚三昧经云。因缘所生义。是义灭非生。灭诸生灭义。是义生非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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