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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镜录(第061卷~第08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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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镜录卷第七十四
过去曾为
过去曾为。但悟此宗。无不解脱。何以解脱。若入宗镜。人法自空。人空。则不见有能作业之人。法空。则不见所受果之处。只为妄执人法而造业。不出心境而受殃。但心境俱亡。即当处解脱。故知一切善恶诸法。无有定相。由心回转。得失任缘。如大涅槃经云。佛言。善男子。若言诸业定得报者。则不得有修习梵行。解脱涅槃。当知是人。非我弟子。是魔眷属。若言。诸业有定不定。定者。现报生报。后报。不定者。缘合则受。不合不受。以是义故。应有梵行。解脱涅槃。当知是人。真我弟子。非魔眷属。乃至譬如二人。俱涉险路。一则有目。一则盲瞽。有目之人。直过无患。盲者坠落。堕深坑险。故知得宗镜之眼者。终不堕三有之险。陷五欲之坑。自然直过无疑。常居觉地。次辩发润根由者。若分别烦恼正发业。俱生无明助发业。发者。动作义。业者。招感义。俱生能润生。分别能造业。招生过重。俱生能润生过轻。若分别发人天业。即俱生助发。以人天业难发。要假俱生。助若分别发三涂业。不假俱生助发。以分别猛利故。不要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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