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
登陆
|
退出
搜佛说
商城
商城
经藏
搜索
后退
前进
四库全书
/
论
/
此土著述
/
翻译名义集
/
翻译名义集卷第二
/
宗释论主篇第十
像高六丈琉璃为眼
像高六丈琉璃为眼。大有神验。求愿必得。怒目动睛。提婆语曰。神则神矣。本以精灵训物而假以黄金琉璃。威炫(音县)于世。何斯鄙哉。便登梯凿神眼。众人咸云。神被屈辱。婆曰欲知神智。本无慢心。神知我心复何屈辱。夜营辱供明日祭神。神为肉身。而无左眼。临祭叹曰。能此施设。真为希有。而我无眼。何不施眼。提婆即[剜-夗+死](于洹)己眼施之。随[剜-夗+死]随出。凡施万眼。神大欢喜问求何愿。婆曰我辞不假他。但未信受。神曰如愿。即没不现。神理交通。咸皆信伏。
联系:
©2019/11/11-
搜佛说
(考据级搜索引擎)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仅提供商品信息搜索,商品需自行判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