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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名义集卷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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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篇第三十六
律历志
律历志。引书曰。先其算命本起于黄钟之数。始于一而三之。三积之历十二辰之数。十有七万七千一百四十七。而五数备矣(孟康曰。初以子十乘三。三余则转因其成数以三乘之。历十二辰。得是积数也。五行阴阳之数备矣)。其算法。用竹径一分六寸。二百七十一枚。而成六觚。为一握(六觚六角也度角至角其度一寸。面容一分)。其数以易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九。成阳六爻。得周流六虚之象也。论语周衰官失。孔子陈后王之法。曰谨权量(权衡嘉量)审法度。修废官。举逸民。四方之政行矣。汉书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其道如底(师古曰。底平也)。以见准之正绳之直。左旋见规。右折见矩。其在天也佐助璇玑。斟酌见指。以齐七政(师古曰。月五星日也)故曰玉衡。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忖为十八。易十有八变之象也(孟康曰忖度也。度其义有十八也。黄钟。龠。铢。两。钧。斤。石。凡七。与下十一象。为十八也) 洛叉。或落沙。此云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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