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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张子正蒙注-明-王夫之

张子正蒙注 序论   谓之《正蒙》者,养蒙以圣功之正也。圣功久矣,大矣,而正之惟其始。蒙者,知之始也。孟子曰:“始条理者,智之事也。”其始不正,未有能成章而达者也。   或疑之曰:“古之大学,造之以《诗》《书》《礼》《乐》,迪之以三德六行,皆日用易知简能之理。而《正蒙》推极夫穷神、知化、达天德之蕴,则疑与大学异。”子夏曰:“有始有卒者,其惟圣人乎?”今以是养蒙,恐未能猝喻而益其疑。则请释之曰:“大学之教,先王所以广教天下而纳之轨物,使贤者即以之上达而中人以之寡过。先王不能望天下以皆圣,故尧舜之仅有禹、皋陶,汤之仅有伊尹、莱朱,文王之仅有太公望、散宜生,其他则德其成人,造其小子,不强之以圣功而俟其自得,非有吝也。《正蒙》者,以奖大心者而使之希圣,所由不得不异也。”   抑古之为士者,秀而未离乎其朴,下之无记诵词章以取爵禄之科,次之无权谋功利苟且以就功名之术;其尤正者,无狂思陋测,荡天理,蔑彝伦而自矜独悟,如老聃、浮屠之邪说,以诱聪明果毅之士而生其逸获神圣之心,则但习于人伦物理之当然,而性命之正自不言而喻,至于东周而邪慝作矣。故夫子赞《易》而阐形而上之道,以显诸仁而藏诸用,而孟子推生物一本之理,以极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所由生。《大学》之道,明德以修己,新民以治人,人道备矣。而必申之曰“止于至善”。不知止至善,则不定,不静,不安,而虑非所虑,未有能得者也。故夫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所志者,知命、耳顺、不逾之矩也,知其然者,志不及之,则虽圣人未有得之于志外者也。故孟子曰:“大匠不为拙工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宜若登天而不可使逸获于企及也。特在孟子之世,杨墨虽盈天下,而儒者犹不屑曲吾道以证其邪,故可引而不发以需其自得。而自汉魏以降,儒者无所不淫,苟不抉其跃如之藏,则志之摇摇者,差之黍米而已背之霄壤矣,此《正蒙》之所由不得不异也。   宋自周子出,而始发明圣道之所由,一出于太极阴阳人道生化之终始,二程子引而申之,而实之以静一诚敬之功,然游、谢之徒,且歧出以趋于浮屠之蹊径。故朱子以格物穷理为始教,而檠括学者于显道之中;乃其一再传而后,流为双峰、勿轩诸儒,逐迹蹑影,沉溺于训诂。故白沙起而厌弃之,然而遂启姚江王氏阳儒阴释、诬圣之邪说;其究也为刑戮之民,为阉贼之党,皆争附焉,而以充其无善无恶、圆融理事之狂妄,流害以相激而相成,则中道不立、矫枉过正有以启之也。   人之生也,君子而极乎圣,小人而极乎禽兽,然而吉凶穷达之数,于此于彼,未有定焉。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则为善为恶,皆非性分之所固有,职分之所当为,下焉者何弗荡弃彝伦以遂其苟且私利之欲!其稍有耻之心而厌焉者,则见为寄生两间,去来无准,恶为赘疣,善亦弁髦,生无所从,而名义皆属沤瀑,两灭无余,以求异于逐而不返之顽鄙。乃其究也不可以终日,则又必佚出猖狂,为无缚无碍之邪说,终归于无忌惮。自非究吾之所始与其所终,神之所化,鬼之所归,效天地之正而不容不惧以终始,恶能释其惑而使信于学!故《正蒙》特揭阴阳之固有,屈伸之必然,以立中道,而至当百顺之大经,皆率此以成,故曰“率性之谓道”。天之外无道,气之外无神,神之外无化,死不足忧而生不可罔,一瞬一息,一宵一昼,一言一动,赫然在出王游衍之中,善吾伸者以善吾屈。然后知圣人之存神尽性,反经精义,皆性所必有之良能,而为职分之所当修,非可以见闻所及而限为有,不见不闻而疑其无,偷用其蕞然之聪明,或穷大而失居,或卑近而自蔽之可以希觊圣功也。呜呼!张子之学,上承孔、孟之志,下救来兹之失,如皎日丽天,无幽不烛,圣人复起,未有能易焉者也。学之兴于宋也,周子得二程子而道著。程于之道广,而一时之英才辐辏于其门;张子教学于关中,其门人未有殆庶者。而当时钜公耆儒如富、文、司马诸公,张子皆以素位隐居而末由相为羽翼,是以其道之行,曾不得与邵康节之数学相与颉颃,而世之信从者寡,故道之诚然者不著。贞邪相竞而互为畸胜,是以不百年而陆子静之异说兴,又二百年而王伯安之邪说熹,其以朱子格物、道问学之教争贞胜者,犹水之胜火,一盈一虚而莫适有定。使张子之学晓然大明,以正童蒙之志于始,则浮屠生死之狂惑,不折而自摧;陆子静、王伯安之蕞然者,亦恶能傲君子以所独知,而为浮屠作率兽食人之伥乎!   周易者,天道之显也,性之藏也,圣功之牖也,阴阳、动静、幽明、屈伸,诚有之而神行焉,礼乐之精微存焉,鬼神之化裁出焉,仁义之大用兴焉,治乱、吉凶、生死之数准焉,故夫子曰“弥纶天下之道以崇德而广业”者也。张子之学,无非《易》也,即无非《诗》之志,《书》之事,《礼》之节,《乐》之和,《春秋》之大法也。论、孟之要归也,自朱子虑学者之骛远而忘迩,测微而遗显;其教门人也,以《易》为占筮之书而不使之学,盖亦矫枉之过,几令伏羲、文王、周公、孔子继天立极、扶正人心之大法,下同京房、管辂、郭璞、贾耽壬遁奇禽之小技。而张子言无非《易》,立天,立地,立人,反经研几,精义存神,以纲维三才,贞生而安死,则往圣之传,非张子其孰与归!   呜呼!孟子之功不在禹下,张子之功又岂非疏洚水之歧流,引万派而归墟,使斯人去昏垫而履平康之坦道哉!是匠者之绳墨也,射者之彀率也,虽力之未逮,养之未熟,见为登天之难不可企及,而志于是则可至焉,不志于是未有能至者也,养蒙以是为圣功之所自定,而邪说之淫蛊不足以乱之矣,故曰《正蒙》也。衡阳王夫之论。 张子正蒙注卷一 太和篇   此篇首明道之所自出,物之所自生,性之所自受,而作圣之功,下学之事,必达于此,而后不为异端所惑,盖即太极图说之旨而发其所函之蕴也。   太和所谓道,   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谓太极也。阴阳异撰,而其絪缊于太虚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浑沦无间,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无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   中涵浮沉、升降、动静相感之性,是生絪缊相荡、胜负屈伸之始。   涵,如水中涵影之象;中涵者其体,是生者其用也。轻者浮,重者沉,亲上者升,亲下者降,动而趋行者动,动而赴止者静,皆阴阳和合之气所必有之几,而成乎情之固然,犹人之有性也。絪缊,太和未分之本然;相荡,其必然之理势;胜负,因其分数之多寡;乘乎时位,一盈一虚也。胜则伸,负则屈;胜负屈伸,衰王死生之成象,其始则动之几也。此言天地人物消长死生自然之数,皆太和必有之几。   其来也几微易简,其究也广大坚固。   来,谓始动而化之初;究,谓已成形体也。几微,气之初;动易简者,唯阳健阴顺而已。广大,品物流形,坚固,体成而不易毁也。乾、坤有体则必生用,用而还成其体。体静而用动,故曰“静极而动,动极而静”,动静无端。   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简者《坤》乎!   太和本然之体,未有知也,未有能也,易简而已。而其所涵之性,有健有顺,故知于此起,法于此效,而大用行矣。   散殊而可象为气,清通而不可象为神。   太和之中,有气有神。神者非他,二气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阴与阳和,气与神和,是谓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气逐于物,役气而遗神,神为使而迷其健顺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   不如野马、絪缊,不足谓之太和。   此言体道者不于物感未交、喜怒哀乐未倚之中,合气于神,合神于性,以健顺五常之理融会于清通,生其变化,而有滞有息,则不足以肖太和之本体,而用亦不足以行矣。敔按:清通者,心之神,变化者,心之化   语道者知此,谓之知道;学《易》者见此,谓之见《易》。   见,实证之于心也。《易》曰:“阴阳相摩,八卦相荡,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日月运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此之谓也。健顺合而太和,其几必动,气以成形,神以居理,性固具足于神气之中,天地之生人物,人之肖德于天地者,唯此而已矣。   不如此,虽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称也已。   待其已感、因事而效能者,才也;智则灼见道体,而知无不起,法无不效矣。敔按:知道见易,始谓之智;智不足而恃才,虽美如周公,亦不足称   太虚无形,气之本体;   于太虚之中具有而未成乎形,气自足也,聚散变化,而其本体不为之损益。敔按:理具阴阳,阴阳具理,理气浑然,是为本体   其聚其散,变化之客形尔。   日月之发敛,四时之推迁,百物之生死,与风雨露雷乘时而兴,乘时而息,一也,皆客形也。有去有来谓之客。发敛,谓日月出入之道   至静无感,性之渊源;   于物感未交、至静之中,健顺之性承于天者,固有不失,有本而不穷。   有识有知,物交之客感尔。   识知者,五常之性所与天下相通而起用者也。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义,不与物交,则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赤子之无知,精未彻也;愚蒙之无知,物不审也。自外至曰客。   客感客形与无感无形,唯尽性者一之。   静而万理皆备,心无不正,动而本体不失,意无不诚,尽性者也。性尽,则生死屈伸一贞乎道,而不挠太虚之本体,动静语默一贞乎仁,而不丧健顺之良能,不以客形之来去易其心,不以客感之贞淫易其志,所谓“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不显亦临,无射亦保”也。盖其生也异于禽兽之生,则其死也异于禽兽之死,全健顺太和之理以还造化,存顺而没亦宁。其静也异于下愚之静,则其动也异于下愚之动,充五常百顺之实以宰百为,志继而事亦述矣。无他,人之生死、动静有间,而太和之絪缊本无间也。   此上二章,兼动静、生死而言。动静之几,尽性之事,死生之故,立命之事,而一动一静,一屈一伸,理所必有而通于一,则一也。   天地之气,虽聚散、攻取百途,然其为理也顺而不妄。   聚则见有,散则疑无,既聚而成形象,则才质性情各依其类。同者取之,异者攻之,故庶物繁兴,各成品汇,乃其品汇之成各有条理,故露雷霜雪各以其时,动植飞潜各以其族,必无长夏霜雪、严冬露雷、人禽草木互相淆杂之理。故善气恒于善,恶气恒于恶,治气恒于治,乱气恒于乱,屈伸往来顺其故而不妄。不妄者,气之清通,天之诚也。   气之为物,散入无形,适得吾体;聚为有象,不失吾常。   散而归于太虚,复其絪缊之本体,非消灭也。聚而为庶物之生,自絪缊之常性,非幻成也。聚而不失其常,故有生之后,虽气禀物欲相窒相梏,而克自修治,即可复健顺之性。散而仍得吾体,故有生之善恶治乱,至形亡之后,清浊犹依其类。   太虚不能无气,气不能不聚而为万物。万物不能不散而为太虚。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   气之聚散,物之死生,出而来,入而往,皆理势之自然,不能已止者也。不可据之以为常,不可挥之而使散,不可挽之而使留,是以君子安生安死,于气之屈伸无所施其作为,俟命而已矣。   然则圣人尽道其间,兼体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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