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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正统道藏太玄部-周易参同契注---佚名

周易參同契註   經名:周易參同契註。原題無名氏註。三卷。底本出處:《正統道藏》太玄部。參校版本:文淵閣四庫全書本子部道家類所載俞玫《周易參同契發揮》(簡稱《發揮》本)。   周易參同契註卷上#1無名氏註   乾坤者,《易》之門戶,眾卦之父母。坎離匡郭,運轂正輻。   《繫辭》曰:乾、坤,其《易》之門耶?蓋乾得乎純陽,坤得乎純陰。几眾卦之陽爻,皆得乎乾之陽;眾卦之陰爻,皆得乎坤之陰。故乾、坤之陰陽,所以為入眾卦之門戶也。在人,則乾為首,而備耳、目、鼻、口、舌之顯于外者也;坤為腹,而備心、肝、脾、肺、腎之在乎內者也。故几眾石之屬陽者,皆乾之所為;其屬陰者,則坤之所為也。其始也,未有眾卦。而坎則孕於坤之中,離則孕於乾之中。在人,則腎屬坎,而居乎下;心屬離,而居乎上。及坎、離一合,則坎運其陽,離運其陰,以成六十卦。人之坎男離女交媾,則眾石實自此而基也。故日運轂正輻。   右第一章   牝牡四卦,以為崇籥。覆冒陰陽之道,猶上御者,準繩墨,執銜轡#2,正規#3矩,隨軌轍,處中以制外。數在律曆紀,月節有五六。三十日也。經緯奉日使,兼并為六十,剛柔有表裹。   四卦者,乾、坤、坎、離也。牝牡者,陰陽之道也。以言其大,則窮眾卦之陰陽,皆四卦而為之覆冒。以言其用,則眾卦之陰陽,皆四卦而為之鼓動。是其居中以制外,亦猶二者準繩墨於內,而規矩自能正於外。御者執銜轡於內,而軌轍自能隨於五四外也。以其數而言,則乾之九,坤之六,坎之七,離之八,實為律曆之綱紀也。以一月而言,則二辰共五日,而六辰共十五日,故一月有六五之數也。以一日而用兩卦,則剛柔相為經緯,相為表裹者,實盡乎此。   右第二章   朔旦《屯》直事,至暮《蒙》當受。晝夜各一卦,用之依次序。   《易》自《乾》、《坤》二卦之後,則次之《屯》、《蒙》。今言旦《屯》暮《蒙》,則日用兩卦可知矣。若更能依《屯》、《蒙》之後卦次序而推之,則晝夜各一卦,而一月可周六十卦也。   右第三章   《既》《未》至晦爽#4。終則復更始。日辰為期度,動靜有早晚。   《易》卦終於《既濟》、《未濟》,自初一以《屯》、《蒙》而推之,以至於晦日之旦暮,則終於《既》、《未》可知矣。然終則鈴有始,故次月之初復自《屯》、《蒙》而始也。非特日用之有其序,則《屯》、《蒙》叉行於子時。五日共二辰,則上弦行於卯時,下弦行於酉時,與夫十五、十六,則行於午時。其動之亦有早晚也,不可以不察。   右第四章   春夏據內體,從子到辰巳。秋冬當外用,自午訖戌亥。   陽氣自子生而上升,故以春夏為內體。陰氣自午而下降,故以秋冬為外用。此言十二月之火候也。   右第五章   賞罰應春秋,昏明順寒暑。爻辭有仁義,隨時發喜怒。如是應四時,五行得其理。   在《易》,天道有陰陽,地道有剛柔,人道有仁義。夫陽至於春則發生,陰至於秋則肅殺。人則象陽之發生,而施仁以為賞;象陰之肅殺,則主義以為罰,其喜、怒之見於外也。如此而修煉之士,則體春之發生,於陽氣大壯之時,在一月則上弦之日也,而飛金精。蓋春屬木,而金精則屬坎之水。水能生木,乃施仁之義也。復體秋之肅殺,於陰氣正盛之時,在一月則下弦之日也,而探藥。蓋秋屬金,而離官之藥則屬火。火能制金,乃討叛之義也。如是而象四時,則五行豈不得其理乎?   右第六章   天地設位,而《易》行乎其中矣。天地者,乾坤之象也。設位者,列陰陽配合之位也。《易》謂坎離。坎離者,乾坤二用。二用無爻位,周流行六虛,往來既不定,上下亦無常。幽潛淪匿,變化於中。包囊萬物,為道紀綱。   坎、離為乾、坤二用者,蓋乾,純陽也,皆天德也,不能以自用也。故《易》 曰:天德不可為首也。而用之則在乎陰,乃聰明睿智守之以愚,而後韋龍為之用,故曰:見韋龍無首,吉。無首者,守愚之謂也。坤,純陰也。兩賤不能以相使,亦不能自用也。故《易》 曰:利永貞。而用之則在乎陽,蓋自用則迷,而得主則利,故曰:束北喪朋,乃終有慶。束北,陽方也。故《乾》卦言用九,《坤》卦言用六,其餘則不言用也。故純陽而一陰生,則離之虛中乃乾之用也。純陰而一陽生,則坎之剛中乃坤之用也。是故六十卦中之陽爻,皆乾中有陰以為之運,六十卦中之陰爻,皆坤中有陽以為之運。此乾、坤所以為眾卦之父母。故不在乎眾卦之列,而坎、離為乾、坤之用。故亦幽潛淪匿,而不以爻位自著。夫六虛者,謂眾卦之初皆具乎純坤之體,而中六位皆虛也。惟中六位皆虛,故坎、離變化於中,得以運乾、坤之陰陽,以周流於六虛之內,而後六十卦之體備矣。惟其欲周六十卦,故陰陽之或上或下,或往或來,故不可以為典要,又曷常有定體哉?此坎、離雖不用,而包囊萬物,為道紀綱者,實在乎是。在人則乾為父,坤為母。父之精,母之血,亦坎、離為乾、坤之二用也。然父母皆不能以自用,陽必資乎陰,陰必資乎陽,及坎、離之相交為用,則五臟、六腑、百骸、九竅,莫不於是而生焉。   右第七章   以無制有,器用者空。故推消息,坎離沒亡。   有者萬物,無者一陽之氣也。有者魄也,無者魂也。此言無者,謂坎、離生陰陽二物,而成六十卦。故日消息。所謂沒亡者,坎、離不用也。   右第八章   言不苟造,論不虛生。引驗見效,校度神明。推類結字,原理為證#5。坎戊月精,離己日光。日月為易,剛柔相當。土王四季,羅絡始終。青赤白黑,各居一方。皆稟中宮,戊己之功。   言土旺四季者,蓋五行中,土無正位,亦猶坎、離四卦為乾、坤二用,而運成六十卦也。是以坎管戊,離管己,以居中也。故自初一至初八午,用十五卦以象乎春之青;又自八日午至月半,用十五卦以象乎夏之赤;又自十六至二十三午,用十五卦以象乎秋之白;又自二十三午至三十日,用十五卦以象乎冬之黑。故日青、赤、白、黑,皆稟乎戊己也。   右第九章   《易》者,象也。懸象著明,莫大乎日月。窮神以知化,陽往則陰來。輻輳而輪轉,出入更卷舒。《易》有三百八十四爻,據爻摘符,符謂六十四卦。晦至朔旦,震來受符。當斯之際#6天地媾#7其精,日月相撢持。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8。混沌#9相交接,權輿樹根基。經營養鄞鄂,凝神以成軀。眾夫蹈以出,蚊動莫不由。   雄陽,謂坎也。播玄施者,謂初變為震,次為兌,以至於為乾。乾,天也。天色玄,故《龍虎經》 曰:雄陽翠玄水。雌陰,謂離也。化黃包者,謂初變為巽,次為艮,以至於坤。坤,地也。地色黃,故《龍虎經》曰:雌陰赭黃金。   右第十章   於是,仲尼讚鴻濛,乾坤德洞虛。稽古當#10元皇,《關睢》建始初。冠婚#11氣相紐,元年乃芽滋。   昔聖人作《易》,上經始《乾》、《坤》,父母之道也。故《易·繫》 曰:乾道成男,坤道成女。下經始《咸#12》、五-、《怛#13》,夫婦之道也。故《序卦》 曰:有男女,然後有夫婦。自天地而言之,則乾居上,而坤居下,是為不交之《否》。自一身而觀之,則離女坎男之不交,是為火水之《未濟》,豈非獨陽不生,獨陰不成,而曠然洞虛者乎?及其天地一交而為《泰》,水上火下則為《既濟》,豈非天地交而萬物生,男女交而志通者乎?故聖人序《詩》,則以《關睢》為首,而夫婦之道愈正矣。   右第十一章   聖人不虛生,上觀顯天符。天符有進退,訕伸#14以應時。故《易》統天心。   《易》與天地準,非聖人莫能明之。   右第十二章   《復》卦建始萌#15;長子繼父體,母因立兆基。坤上消息應鍾律,升降據斗樞。三日出為爽,震庚受#16西方。八日兌丁受#17,上弦平如繩。·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束方。蟾賒與兔魄,日月氣#18雙明。蟾賒視卦節,兔者吐生光。七八道已訖,十五數屈折低下降。.   右第十三章   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束北喪其朋#19。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   日月相會之地謂之辰,故一年十二度會也。而會叉於朔,故 曰:日月合璧謂之朔。惟其朔旦之合璧,故月魄有時而蝕日,然日月皆逆行於天,而日一日行一度,月則一日行十三度強也。月至三日而明始生,則去日已僅四十度,故當其日之西沈,而月受日之魂,如純坤之得一陽也,是為震卦。而見於西方庚位之上,故震管庚。及至八日,去日愈遠,陽魂日盛,是為兌卦,當日西沈,而月之行已至於南方丁位之上,乃上弦也,故兌管丁。及至十五日,則日月相望,而陽意滿矣。故為乾卦。當日西沈,而月已出於束方甲位之上,故乾管甲。方其月魂之滿也。及至中霄壬子之時,而陰魄已生矣。是為離卦。故離管壬。至十六已後,陰魄始見,如純乾之得一陰也。是為巽卦。方其魂之初生也,則可自日沈而定其所管之方隅。及其魄之已生也,其出愈遲,則月之行住,尤不可以日沈而定之矣。故其定之也,則以日出而辨明之。故十六已後,其日將升,而月始抵於西方辛位之上,故巽管辛。至于二十三日,取日已近,而陽魂已消其半,是為艮卦。當日之升,而月之行度方至于南方丙位之上,故艮管丙,乃下弦也。古人云:近一遠三謂之弦。上弦則去日前行為未遠,故為近一。下弦則去日為尤遠,而反在日之後,故為遠三。自二十三至于月末,則陽意消盡,復為坤卦。當日之升始至于束方乙位之上,故坤管乙。惟其陰氣既極,而陽意已於晦夜子、癸之時孕之矣,是為坎卦。故坎管癸。至于次月,復受震庚之符,故 曰:繼體復生龍。蓋震為龍故也。   右第十四章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七八數十五,九六亦相應。十五數四者合三十,陽氣#20索滅藏。八卦布列曜,運移不失中#21。   乾管甲,而亦管壬。坤管乙,而亦管癸。據《橫天甲子》,坎亦管癸,離亦管壬,何也?蓋乾卦純陽,陽極而一陰生。是乾於陽極之時,而離已生矣。坤卦純陰,陰極而一陽生,是坤於陰極之時,而坎已生矣。故 曰: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陽氣索滅藏者,謂至三十日,則化純坤體,故無陽矣。亦如月至三十日,則無光矣。   右第十五章   元精眇難睹,推度效符證#22。居則觀其象,準擬其形容。立表以為範,占候定吉凶。發號順時令#23,勿失爻動時。上察河圖文,下序地形流。中稽於人心,參合考三才。動則循卦節#24,靜則因《象》辭。乾坤用#25施行,天地然後治。可得#26不慎乎?   火候之訣,最為精妙,非常情所能推測,宜細推詳,與彼相符,以為圖象,庶有形容為可擬也。此非上察河圖文之謂乎?其次,則立表于地,以占一時侯,可以為人之軌範,非下序地形流之謂乎?又其次,方得順時以舉、事,無過無不及之失,非中稽人心之謂乎?如是則三才既定,卦節無差,斯與天地合德,日月合明,與鬼神合其吉凶矣。可不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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