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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噶玛兰厅志-清-陈淑均

  晋江陈淑均识。   自序(二)   「兰厅志」一编,粗就于壬辰之秋。及内渡后,查检新修「大清通礼」并吴抚军「吾学录」,知所据府志「典礼」一门,已非时式。兹更就姚廉访石甫先生请出所著「东槎纪略」,并仗其钩稽尘牍,得开兰前诸稿;仍由鹿溪一带访出谢退谷「蛤仔难纪略」、萧竹友「别景诗图说」;乃删其繁、补其缺,为八卷、十二门、一百二十余子目,视前之卷缩其二而门增其四,附之者又三。   盖自甲午西归以来,刻思补葺,而未适其便也。戊戌春,就聘文开,讲课之暇,重理其绪。至己亥夏,追索前稿,兰厅士喜而出之。会其时,援照澎例,兰得开场试士。士皆歌舞姚廉访德,并感徐步溪通守甄录之公,属为志之弗諠;盖盛事也。既廉访复以续报条款命补入「田赋」,厅人亦增以近年「官秩」,并附「选举」一条,于是订为此编。   嗟乎!一书之役,虽有志以苟完,亦若有其遇焉,不可强也。向令淑均不再渡东,则取资未必若是便。取资便矣,而非遇有高情厚德擅著述如廉访者出其书、提其卷、贻其册档而且开场以造士也,则兰方制度渐张,而淑均之疏漏更不知其何极。兰之幸也,抑尤淑均之幸也。再识数行,因以续订「例言」附纸尾。   一、「典礼」一门,今分「礼制」、「祀典」为二,以别神、人。又于「学校」前,增「风教」一门,皆用「吾学录」例,悉遵「大清会典」、新修「大清通礼」及「学政全书」。较之「府志」所录雍正五年前制,时式尤宜、规条尤晰。其中有载明某书者,系录其原文。间有节去一、二字句,则因厅不附府,从省、郡通行之礼,檃括其文,以免歧繁。盖此志为一厅专书,其体例又自有别也。   一、兰中既有拔萃之英、解额之隽,则应补「选举」。童生既归厅开考,虽专学未设,而应试有场,暂且统于「书院」条内。以「选举」附「学校」,兆开先也;以「政术」附「风教」、以「戎政」附「武备」,探化原也。他日兰中名宦、乡贤英流辈出,如果确有可传,分编另载,则此所附三门,或厘之、或削之,概以俟诸后贤。   一、是编较前稿有避复者:如花去木槿而存水锦,虫去蛩而存蟋蟀,药去木通而存通草、去三脚虎以避白蒺藜,鳞去鳒而留鲇、移鲂以合鳊、又复别鳝之非鳝以避草鱼。至刺桐则移花而入木,重其材也;花之兔丝、草之艾、货部之樟脑则皆移而入药,不没其功也。有疑似者,草属乳草,不妨与药之扁蓄并存。有一物而两用者,如凤仙入花部,其子急性又入药;介属为鲮鲤,药部又为穿山甲,何也?盖此类当采访时,惟恐其漏而不厌详;及校之,谱录转多庞杂,则分合去留宜有依据。于此见兰地之不可不多藏书也。然如「台志」者,既收番花、又载贝多罗,则考订尤在得其实云。   一、长洲沈氏选「今诗别裁」,用前例不录现人诗。近日修「台邑志」者仿而删之,诚不为无见。独兰阳一厅,征文、考献,时事为多。举凡筹议章程、标题名胜,其政举者,其人犹存。若缘是而弗登,则门目之缺漏滋甚。因考历来志体,原与选家不同;且有自收己作,如「诸罗志」之载陈少林诗、「台邑志」之编王后山赋,其源皆出于两汉,又不独为唐人「国秀集」所滥觞也。故是编于「附考」及「纪文」诸条,初终仍用志例。   一、班氏「汉书」,凡「艺文」、「地理」二志中无「师古曰」字者,昔人皆指为班所自注。至自注诗文,虽仿于谢康乐「山居赋」,终为大雅所嗤。兹编遇引述前闻,与今制不同或时涉近事者,间亦略作小注,然不以为例也。   一、「列女」中惟节妇最苦,亦最易略。荒村僻巷,代有其人,不可忘也。初修志时,犹以年例未符,不能强索。近则开疆已三十年矣,照例不论妻妾,凡年未三十而守节至五十岁者,不问存没,俱堪举报请旌;或年未五十身故而守节已及十年,果系孝义兼全、阨穷堪悯者,近例亦得请题旌表、建坊入祠。是尤望在地绅衿留心察访,发潜德之幽光,以举报者为实录,补而书之,所关于名教不少也。   庚子腊日,陈淑均再识于鹿港文开书舍。   初稿例言   一、是志以省郡采访事宜为稿本。而采访中不及「分野」,以兰属即统于省郡可知也。兹为一厅专书,则「星野」一门,即从「府志」采补;原不必自分畛域,如「诸罗志」说之歧异。   一、每门之下,各有「附考」;「府志」夸为创奇,实则前明张氏桂胜之例。继之者,有程篁墩「新安文献」、董遐周「吴兴备志」,近若朱竹垞「日下旧闻」已多沿用。是体今仍仿之者,亦以海外初辟之区,不妨互存以资参核耳。   一、「职官」原兼文、武,各按品秩,详其姓氏、载其履任月日,以备参稽。兹从「府志」,文列于「职官」、武列于「武备」。无他职有专司,不厌分着以祥之。惟「赋役」内,「经费」、「养廉」、「官庄」兼及文武,则为度支总核计耳。   一、是篇门类,虽仿「府志」,而分系亦自有别。「府志」于「封域」,先山川而后形胜;今既为之移置,又于「武功」夹入「灾祥」、兽部拦人鸡鸭之类,今亦另为编订,不特「风俗」详及工商杂识,兼及事物之不同也。除「典礼」一门葫芦依样(今亦另校订),余如漳、泉、兴化诸志,浙、粤诸书,间亦有一、二采摭,以其礼、其俗与其名物或有其同处故也。   噶玛兰厅志修订衔名   鉴裁:前任按察使衔福建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姚莹(安徽桐城人,戊辰进士)、前任按察使衔福建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熊一本(安徽六安州人,甲戌进士)、钦加按察使衔福建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徐宗干(江苏通州人,庚辰进士)。   监修:原署噶玛兰通判候补同知萨廉(镶红旗满洲人,笔帖式)、原任台湾府知府前噶玛兰通判仝卜年(山西平陆人,辛未进士)、特授台湾府知府裕铎(镶蓝旗满洲人,举人)、特授噶玛兰通判董正官(云南太和人,癸巳进士)。   总纂:即选县知县举人陈淑均(晋江人,丙子)。   续辑:生员李祺生。   采访:例贡生卢永昌、六品顶带监生潘廷勋、六品顶带监生杨德昭、例贡生林逢春、八品顶带监生蔡长青。   检案:监生林瑞远、监生卢本立、八品顶带监生林国翰、八品顶带监生林华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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