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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9-养吉斋丛录-清-吴振棫

内阁学士为翰、詹应升缺,汉官京堂之曾任编、检者,始另单开列。惟乾隆间尹壮图、张若渟,嘉庆间王汝璧,未任编、检而授阁学。 [一] 「揆正」整理稿本作「正揆」。 顺治辛丑缙绅所列六部官制,有与今异者,具录如左:吏部:尚书二人,左右侍郎各二人。冯溥以右侍郎兼内翰林侍读学士。 户部:尚书二人,左侍郎二人,右侍郎一人,又二行阙名。督理漕粮、驻札淮安右侍郎一人,督理京省钱法右侍郎一人,总督仓场左侍郎二人。一满,一汉。又通州坐粮廰、管宝泉局、监督大通桥、通昌、草厂京仓、左翼西仓。右翼西仓。通仓、西仓,中南仓。德州管仓、临清管仓、徐州管仓、淮安管仓、凤阳管仓、崇文门税课、河西钞关、临清钞关、淮安钞关、扬州钞关、芜湖钞关、浒墅钞关、北新钞关、西新钞关、九江钞关,各差皆隶户部,皆汉人。 礼部:尚书二人,左侍郎二人,一兼内翰林院侍读学士。右侍郎二人。一兼内翰林侍读学士。 兵部:尚书二人,左右侍郎二人,督捕左右侍郎各一人。郎中以下,亦有兼督捕衔者。 刑部:尚书二人,左右侍郎各二人。其北直、江北、江南、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贵州、云南恤刑之差,隶刑部。 工部:尚书二人,左侍郎二人,左侍郎管右侍郎事一人,右侍郎二人。司员内有督理两窑,各省织造,总管内务府副理事衔。又另有管理街道,管宝源局,管琉璃黑窑,管临清砖厂,提督古北抽分,管理三山,管理卫河,提督通惠河道,提督张秋北河,提督潘家桃林抽分,管节慎库,提督徐、淮中河,提督仪真南河,提督南旺河道、泉闸,提督夏镇闸,提督江南芦政,提督龙江瓦屑闸,提督芜湖抽分,提督杭州抽分,提督荆州抽分,提督清江造船等差。 雍正初,设会考府,以王大臣领之,纠察六部,清厘钱粮妯入之数。二年裁省。 旧制,盛京止设户、礼、刑、工四部满侍郎及郎中等官。康熙三十年,添设兵部侍郎。 科臣王原祁因疏请仿明南京例,并添设汉侍郎以下官。下九卿科道议,不行。 国初创设后部步督捕衙门。满、汉左右侍郎二人,满左右理事官二人,汉协理督捕、太仆寺少卿二人。旋改左右理事官满、汉郎中各一人,满州员个郎七人,主事四人,汉员外郎一人,主事六人。分理八司,治八旗逋逃及京城盗贼缉捕之事。凡三营将弁皆隶焉。康熙辛未,以三营隶九门提督,而督捕专司逋逃之事。 国初有议政处,故设立议政王大臣。太宗崇德二年,设议政大臣二十有四。雍正间,设军机处,承旨属军机大臣,而满大学士尚有兼议政大臣衔者。乾隆五十六年停止。同治初,用垂帘旧制,设议政王,与军机大臣同承旨,旋裁。 太宗时,改蒙古衙门为理藩院,治蒙古诸藩部事。案册向用满、蒙文,无汉字。康熙二十八年,从 马齐请,兼用汉字。 按:顺治辛丑缙绅,有礼部尚书掌理藩院事一人,今另设尚书。左右侍郎协理院事各一人。今无协理字。所属有理事、佥堂,皆满人;院判、知事,皆汉人。今皆无。 康熙十三年,命步军统领提督九门事。 国初,卿、寺诸官,强半裁省。吏科都给事中朱徽清请酌职任繁简,量行增设。得旨,交部会议。有复设者,詹事、太仆等官是也;有不复设者,尚宝等官是也。至乾隆十三年,复加裁并而厘正之。国初,左都御史之下,有左佥都御史一人。六科有都给事中二人,一满一汉。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皆汉人。康熙元年后,裁左右给事中十二员,六科共留十二员,改都给事中为掌印。 按:顺治辛丑缙绅,十四道、五城已与今制同,惟河南道有协理一人。 国初置都察院。满、汉掌院事左都御史各一人,协理院事左副都御史各二人,左佥都御史一人。先用汉军,后汉军、汉人参用。监察御史四十人,皆汉人。满人则曰理事官、副理事官,后皆改监察御史。康熙初,裁台省官。满洲监察御史二十三人,汉监察御史二十四人。 又置汉军御史六人。以六部郎 中迁补。此见居易录。据顺治辛丑缙绅,其时尚有协理院事右参政一人。 六科隶通政司,明制也。迨省垣积重,势凌六卿,与通政无复关白。本朝以六科隶都察院,自雍正时始。 按:给事一官,名肇于汉。厥后与中书门下书门下称两省,皆居禁垣。而御史则谓之台。 台自为台,省自为省也。明初分科,以省知六部之事,罢门下省不设,而六科专主封驳。国初会典开载:该科所奉旨意,有灼见未便之处,许封还。执奏部院督抚本章,有情理未协者,俱得驳正题参。是旧制犹以超过计划驳为职,不任以他事也。雍正元年,以六科内升外转一事,奉旨归都察院管。此后科臣循照台例,一切城、仓、漕、盐等差,与御史一体开列。台省并为一官,与列代之制异矣。当改例时,给事中王澍、崔致远、康五瑞奏言六科有稽察各部院之责,不应隶都察院管辖。不报。旋调三人为员外郎。又按:国初会典开载:凡内阁交出密本,由该科挂号,即将各原封送各该部。是从前密本,即今之奏折。未有从内阁径下者。 至顺治末,密本有不由科臣,径由内阁发部,科臣不得即见者,见顺治十七年御史季振宜疏。 其后习以为常,亦与前代中书、门下两省更互校验之意不同。 雍正初,设稽察宗室、监察御史二员,以宗室为之。寻省。 御史向有坐道、协道之分。坐道乃空衔,不理本道之事;协道以次递迁,沿明制也。乾隆间定为二十八缺,分理十五省事,以事之繁简,分员数之多寡,并稽察部院各衙门事,裁坐道、协道名目。 向例,部院官每年二月、八月内升外转各一员。内升以太常寺、四译馆、鸿胪寺、太仆寺各少卿及府丞等官。外转则掌印给事中以副使用,给事中、监察御史以参议用,吏部郎中转副使,员外转参议,主事转佥事。 旧制,主事准考科、道。顺治三年,简新进士十人,分用六科。康熙二十年,定不准用大员子弟。四十四年,,定翰林考补科、道、中、行、评、博等官,由知县升者准考。雍正四年,准内阁侍读考科、道。五年,定六科由各道升用。是年令兼用贡、监。十三年,定仍专用正途。乾隆九年,定御史缺出,翰林一人,部属二人,带领引见。嘉庆十一年,定翰林、部属轮次引见。十一年,定荫生出身之部属准考。 顺治九年,增设五城汉军理事官。此巡城之始也。十年,定五城满洲、汉军、汉人御史各一人。十八年,各增满员一人。康熙十五年,定为一年一换。雍正元年,定每城二员,满、汉各一。五年,令给事 中一体引见。乾隆间,令大宛人回避。三十九年,汉军停开列。 雍正间,御史外授道、府,有仍带御史衔者。又康熙间,逊柱由笔帖式累迁至郎中,授御史,迁翰林院侍讲学士,仍兼御史事。孙在丰已擢侍郎,仍兼翰林院学士衔。此皆与后来官制不同。 满给事中,旧制以员外郎升用。雍正十二年,从副都御史鄂尔赛请,以御史升用,如汉给事中例。 康熙三十九年,行取以科、道用者,一时无缺可补,命补额外御史,随九卿议事,亦许陈奏。 御史旧有五品、六品之分,试俸、不试俸之异。乾隆十八年,定给事中为正五品,御史俱为从五品,不必试俸。 顺治二年,差御史催漕。此巡漕之始。其后,两次停止。雍正七年,复以御史视漕,一至淮安,一至通州。此分巡南北之始。嘉庆以后停止。 国初踵明制,各省有巡按御史,各府设推官以左右之。康熙二年皆裁,从左都御史阿思哈请也。巡按之外,有巡江、巡盐、巡漕、屯田、茶马、察荒、巡视湖河、巡视台湾、巡视黑龙江船厂、巡视十库、巡视光录诸差,皆隶都察院。自后或裁或改,惟巡漕则嘉庆初尚有之,旋裁,又后设之。查崇文门税务,道光间裁。查三库,则道光二十年后裁。雍正间,又有观风整俗使、宣谕化导使、营田观察使,旋即停止。若归化、绥远两城,所辖皆蒙古地,今每五年以部院蒙古人员引见,用一员往查,不属御史也。 按:国初巡按直隶一,江南江、安徽宁、池、太、庐、凤一,苏、松、常、镇、淮、扬一,江西一,湖广武、岳、长、宝、辰、常、衡、永一,汉、黄、郧、襄、荆、安、德一,山东一,山西一,河南一,陕西一,福建一,四川一,广东一,广西一,云南一,以上五省皆兼管盐法。贵州一。又巡按直隶,督理京、通二仓,兼管通惠河道,辖河间等府、天津等卫一。巡按陕西督理甘肃一镇兼摄临洮、巩昌府学政,巡历西宁、河西卫所一。巡按直隶,督理长芦盐课兼河道驿传,辖山东、河南、开、归、彰、卫四府一。巡按江南,督理两淮盐课兼盐兑,辖江西、湖广、河南、汝宁等处一。巡按浙江,督理两浙盐课兼海防,辖苏、松、常、镇、徽五府,广德一州,江西广信等处一。巡按山西,督理河东盐课、陕西大小二池,辖河南怀庆等处、汝州一州,潼关卫一。巡按陕西,督理洮州、西宁茶、马,辖川、湖下川东安、绵、龙安、保宁、重庆、■州等处一。 按:雍正间别有巡察等差,非专属御史。如励宗万管理山西巡察,则翰林院侍读也。浙江观风整俗使王国栋,则光录寺卿。许容,则前浙江布政也。史贻直为陕西宣谕化导使,则兵部尚书也。又按:康熙十九年,命刑尚魏象枢、吏侍科尔坤巡察畿辅,是巡察之名不始于雍正矣。又 观风整俗使亦设于闽、广、湖北等省,以奸民煽众故也。 翰林院、六部保送御史,定例先以策谕试之,亦有免考试即引见取旨者。保送人员以六十五岁为率,过此不准。嘉庆四年例。 都察院受内外讼诉,京畿道主其事。命案及事关重大者,奏闻候旨,余则咨交各省讯办。 养吉斋丛录卷之二赐进士出身云贵总督翰林院编修臣吴振棫纂詹事府詹事、庶子、洗马、中允、赞善等官向沿明制,兼翰林院读讲学士、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等衔。乾隆五十四年停止。又国初有兼掌詹事府者,如居易录所载礼部尚书张公英兼掌翰林院、詹事府事。又康熙四十二年,高士奇进御制诗集表文,结衔作内廷供奉、礼部侍郎兼翰林院学士,此侍郎兼学士衔也。 天聪三年,命儒臣分为两直,巴克什达海同笔帖式刚林、苏开、顾尔马浑、托布戚翻译字书籍,此即日讲之义。巴克什库尔禅同笔帖式吴巴什、查素喀、胡球、詹霸记注本朝政事,此即起居注官之义。顺治十二年,设日讲官。十七年,诏翰林各官直宿景运门,备顾问。掌院哲库纳、王熙请分日入直,并以读、讲学士至编、检,每日八员轮直,此曩时日讲之制。 康熙九年,复设起居注官国初有起居注,后裁。轮直,日讲以掌院学士、翰林等官充补,满四员,汉八员。自后屡有增损。此以起居注兼日讲也。熊孝感自陈疏云:康熙十年二月,充经筵讲官;三月,充日讲官;五月,充起居注。是其时日讲与起居注为分职。二十五年,停日讲,而起居注官仍击「日讲」二字于衔上。五十七年,裁起居注,事归内阁,惟 令翰林五员于听政时轮直班行。雍正元年,复设日讲起居注,满六员,汉十二员。乾隆、嘉庆间,两次增满官四员。于是日讲、起居注合而为一。以翰林、詹事、坊、局官原衔兼充,皆由简派。惟满、汉掌院学士及詹事,得坐充日讲起居注官。 按:旧缙绅及当时所刊官书,讲官结衔皆作日讲官起居注,经筳日讲官起居注,不作日讲起居注官也。私家着撰,结衔亦然,盖与今异。 翰、詹兼日讲官,如升任别衙门,则不复兼充。而汪公由敦以常少,许公王猷以阁学仍兼充,特旨也。 起居注衙门在太和门西廊。新授讲官到任,仅一至焉。朝廷有大政,令依旧式书之,月为二册。封印时,诸官蟒服补褂,■缮定清册,用「翰林院印」钤缝,以钱匦扃鐍封识,至午门具奏。旨下,则送内阁,藏之大库。 按:起居注前序后跋,两掌院属讲官之能文者撰之。除夕筳宴,派二讲官与宴,即是年撰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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