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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崇祯记闻录-明-佚名

崇祯记闻录 明 佚名   ●序   孔北海云: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五十之年忽焉也至。人生一世,真如駃騠驰隙也然。大抵安乐之时少、忧患之时多,岂惟忠臣孝子剖心泣血,即保身明哲,其于平夷境会遇之能几?余视少年时犹昨耳,殷忧多故,曾亦屡更。及今老大徒悲,黯然神往;悠悠忽忽,竟不知何以至此!十岁以前勿论矣。自十一岁先大夫捐背,迄今四十年来,其间晦明风雨、悲忻得丧,所可为色舞者几何!流涕太息者又几何!历历在我目前而追之已杳不可得,尽归于夕阳流水也久矣。故为子则藐而哭父、晚而哭母,为父则哭将嫁之女、将婚之子,为夫则哭妇,为诸生则蓝缕其衿二十余载,为臣则灰堤沙岸、攻金削筑、离夫妻子母而若不敢保其生,为农则五柳储瓶之粟日以匮、先人一二不腆之遗半为富人属券。上之不能高议云台之上,分圣主宵旰忧;下之不能翰香墨蠹,昭垂来祀!仅仅张季鹰蓴菜鲈鱼,向瓷罍闻消遣愁日。而二三年来日以眼泪洗面,西河共北堂交痛,掌珠与眉案偕伤。抚今凭昔,低徊问影,有一善状可容自慰者耶?至于鸡鸣如晦,羊肠空叹;一剑衔恩,孤琴绝鼓;黄公酒罏之醉,步兵穷途之哭;岂无窭贫之怨,或多儿女之情:简点生平,悔尤实甚!蘧伯玉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之非,况我侪欤!爰昉己丑弧辰、迄兹丁丑,稍为诠缀,窃附于知非之义焉!李群玉诗:往事隔年如过梦,旧游回首漫追思。日久情湮、凝眸而恍忆者,亦什之二三而已矣。庶几感慨系之,吾聊以记吾过也。   崇祯戊寅夏五之望,天寥道人叶绍袁撰。   ●崇祯记闻录卷一   崇祯元年,故冤死吏部验封员外郎周蓼洲,已赠太常卿,锡谥忠介,廕子胄监矣。五月十五日,三学诸友,复连具呈抚院,欲请建专祠,以示风励。李抚台和颜细商,然终以题请为难,诸友谈及机户陆元科建祠冒破,狐假横行诸罪,今虽在狱,尚未受刑责,何以惩恶?抚公然之。不一二日,提陆元科责六十板。其凿凿言之者,文启美也。今周宦祠在卫前。   旧岁十一月中,新科毛宽,因索牌坊银,乘醉打坏库吏公廨器物,复至库房逼索。吏禀知正堂,陈文瑞令人推入库房内,锁闭竟日,将仆重责羁铺。诘朝酒醒,愧悔,邀请同袍往县谢罪。中尊声色俱厉,毛君囚服哀求方释云。新贵人自取其辱,酒之误人如是。一二载后,毛君竟尔夭亡。   学院陈保泰,三月终,岁试苏郡已毕,至七月十三日,仓卒去任,竟未及获案。陈亦魏党,后列名逆案云。   七月十七以后,连日大风,天气凉若深秋。二十三日晚,风雨大作,至二十四辰刻方止。   闻杭州钱塘门外,及海盐、萧山、宁波诸处,海水沸涌,逾城而入,舟航冲击糜碎,漂溺死者亦无数,水之为祸烈矣哉。   崑邑故相顾秉谦,向以附逆不协人望。后家居复贪横。戊辰夏间,士民纵火毁其连云之第为丘墟,抢散其资,此老挟重赀窜至郡中,典房暂居。三学诸友不容,具呈各台,必欲驱逐。顾老不得已仓皇徙避。闻往白下寄迹。未几,病卒。后其子潜移葑门内,亦为里中不容,遗其粗重宵遁焉。   崇祯二年正月初十,吴淞崇明兵,因缺饷至十个月,众皆怀愤,蜂涌来苏。城中闻报大骇,太尊王时和急令闭各城门,抚院曹文衡严提吏书重责,并责府主面前延缓之非,速处各项银钱,令理刑王瑞柟亲押至彼分给,兵乃随去;城门傍晚始开,亦大变也。   更闻徽郡兵乱,至杀备兵使者,尤为可骇。苏守王时和以稽饷之故,抚按不满意。二月中,托终养之名去任,继之者覃怀史应选,于七月初八月履任,与抚院同乡土,又同科进士也。   少参范长倩,居天平山精舍,拥重赀,挟众美,山林之乐,声色之娱,吴中罕俪矣。三月间,长倩他出,忽有群凶乘夜劫之,约去金银珠宝三万余金。语云慢藏诲盗,冶容诲淫,长老亦有以自取哉!自是惧而移居郡城矣。   陆灵严之孙陆九者,妻固儒家女,工笔札,偶写一此屋召租票,黏于租房,不意里、中恶少揭去,互相传视,作轻薄语。夫闻,咎其妻不已,因恨群小,往詈之,恶少愈猖獗,复登门毁器,排闼肆殴,其妻愤甚,遂自缢死。夫讼于官,乡绅白之上台,严究抵罪。一戏谑间,竟激成人命重情,不可不戒也。   魏党倪文焕,已问遣戍,后又提解赴京,彼尚冀可生,令人载赂至苏,分馈要人之将入朝者。左春坊赞善姚希孟,不受其馈,执其人送官系狱,后虽释去,倪文焕至京,竟坐大辟,秋后处决。   阊门月城内,有卖铜器古玩者一人,独宿在店,为群奸诱至城上,杀之,席卷店中所有,后获其盗,乃水关闵氏之婿钱□及谷周子,皆无赖恶少。   己巳四月,吴邑令陈文瑞为工科祖重烨所纠,有旨着抚臣查确具奏。陈公多方推挽,恋不欲去,自被劾后,仍日坐后堂理事。延至八月中,祖工科以他事削夺,按臣覆奏,力为周旋,十月中旨下,竟得仍旧供职。   四月二十九日。午后,地震,未若天启三年季冬之甚也。   朝廷责饷东南甚急,苏郡米价涌贵,迟至六七月,出兑尚未完。县令连日下仓严比,仓总无赖者,逃窜颇多,累及亲戚正身赔补,民苦甚。兑军又加意勒索,每粮一石,折银一两有余,粮艘延捱不发。七月中,漕储道将旗军重责,并将运粮千户捆缚游行示众,各船方星驰以去。   都督同知毛文龙,浙人也,总兵镇守平岛,功罪未定有议。经略袁崇焕受阁臣钱龙锡之旨,巡历其地,俟彼入谒军门,执而斩之。闻钱公又受教于陈眉公,以为袪除海内一大蠹,为奇功秘计也。厥后部下之众,投虏作崇,孔友德为祸尤烈,不能不归咎首事云。   京师九月二十五日,决倪文焕、李夔龙附逆诸臣,惟高道素以营造王府,侵匿工价,致造作不固,正殿梁坠,震惊亲王,问斩,亦遂同决。   十月中,北兵入□□□□□,京城九门昼闭,各抚臣起兵入援,应天巡抚右副都御史曹文衡选卒三千,以内防同知袁世棻为监军,统兵赴焉。   十一月初二日,戮囚于北寺前,凌迟男女各一人、斩四人、绞一人。   初七日,为冬至节,虎邱大殿楼塔,晚间一火而尽,名胜之地,顿成煨烬。守殿一老僧,误遭此火也。僧亦赴火而死,重建费广,未知何年得复故观。   二十一日,阊门吊桥西■〈土免〉,辰刻发火,延烧二百余家,繁华闹市,条成瓦砾之场,其焰竟日不熄,较天启七年之火尤烈,言之可畏。其房俱大家利薮,不两月已皆鼎新告成,无隙地矣。   十月十七日,抚院委官戮三人于北寺前,乃池州解至劫库盗也。一冬再决重犯,亦属仅见。   皇上以袁崇焕不能平□,拿禁在狱,深恨兵部尚书王洽迟误军机,且通□有迹,戮其全家,即以兵部侍郎兼都御史申用懋代之。此十一月事也。不久,申亦罢官归。至十一年冬,寿七十九,考终于家,父子及身司马,盛矣!   崇祯三年,北兵久屯永平等处,朝廷征粮甚急,小民不胜敲扑之苦,因粮船未及修,各州县俱封客船运粮河中,甚至封及游船,大为扰害。   三月十六日,雷击常熟山一进香者,十七日,尹山击死四人。   五月十一日,上塘一牛,忽断索奔突,触死一人,被伤者数人,地方报官,官令牵牛易银,备棺以敛死者。   理刑王瑞柟忤抚台,罢去。其所以相忤,因抚公在私衙有内戚劝其谢事者,曹公言俟赀满百万,即当告归耳。偶一门役在外厢,有咳嗽声,抚公闻之大怒,恐其泄所语于人也,即发刑厅,欲立毙之。理刑叩其得罪之故,门子具言所以,刑尊怜其无罪,乃纵令遁去,而伪以死报。然耳目难掩,抚台闻之憾甚,故厄其陞迁之路,竟抑郁解官去,士林惜之。   十一月十五日,按台饶京阅操,一蓝旗手为铅弹铳所及,立毙于演武场。   ●崇祯记闻录卷二   崇祯四年正月元宵节,齐门外东汇,创搭诗句故事十三种,竹篱茅舍,人物器皿,花木墙扉,事事逼真,皆具体而微,观者摩肩叠足,亦胜事也。   一日中,崇明兵变,至缚县令。   三月中,吴江赛会三日,闻有生龙活虎诸异物,好事者皆呼舟往观。   崇祯六年,按台祁彪佳,即向长洲令祁承■〈火业〉之子,山阴人,妙龄进士也。少随父在署中,素谙吴郡风气者,为政平易近人,而严于惩恶,吴中有积棍王万洲、郦来远、俞太及杀母一人,祁院乃会乡绅士民于玄妙观中,杖郡凶百余,立毙之,肆之于市,幸逃免者章錩一人耳,众心悦服,士民赴阙请留再按,不允,仅满任而去。   吴江乡村,有算命卖药之妇,窃人幼女,藏于舟,以火烧其手足指,十指几尽,仅余一二矣。其女痛极,则脑髓坚实,利斧劈取之,以和邪媚之药,可取厚赀耳。会此女一日哀号声彻,为人所觉,执送于官。因群情共愤,捶击者众,未及正法,随毙于狱。上台严禁,此辈不敢游于苏。   松江乡宦范文若,送官重治一家奴,奴乘间归,手刃范宦,母子俱死。   流寇为患,残破郡邑,渐逼南畿,焚毁凤阳皇陵,抚院张国维统将卒赴援。   崇祯八年二月十二日,我师战败于宿松镇,苏郡指挥包行甫及诸武弁听用阵亡者踰十人,被伤及士卒死亡尤众,抚院悯之。未几,俱蒙恩典。   吴江烈妇陈氏,张士柏之妻也。年甫二十二而夫卒,止遗一幼女,茕茕孤寡,夫弟士松,贫无赖,因嫂少艾,潜许嫁与徐公为妾,妇不知也。至期,先令邻妪投宿归家,更余鼓乐及门,邻妪启扉纳之,妇不能抗,为众拥扶入舟。至徐家,妇号泣不从,徐知有变,诡云为仆娶妇,妇愈愤骂。徐之族人妇,即烈妇之侄孙女,闻之,乃伴妇至其家。天明送归伊父陈俊处,父讼于官,徐亦讼。吴江令章日炌,误以孀妇服未终而图嫁,遂置之狱,虽判离异,而妇之贞心不白矣。适本府刘理刑查盘至松陵,陈族青衿往诉,乃得保出。时代巡路振飞按临松陵,妇先缝纫周身之衣,暗藏利刃,入诉柏台,已准行矣,即挥刃自刺而毙,代巡目睹心伤,发银十两殡殓,行牌吴江,提各犯,责八十板,抵罪。具疏题请,得旨旌表建祠,而云间士夫吊祭诔赠者如市。人固有一死,或重于千钧,烈妇之谓哉!   章令一日入郡,谒抚公,甫出登舟,聚卒,人谓其中暑,未知何故也。   淮安三科武举人陈启新,建言中窍,特授吏科给事中,不测之恩也。   夏间,□忽入内地,烧毁天寿山皇陵,戕杀掳掠,不可胜言。闻向有归附夷丁隶边帅麾下者,向因粮饷久缺,潜通外寇而招之入,故防闲不及,遂至狼狈。皇上宵旰忧深,诏各巡抚领兵入卫,至秋间,其欲既饱,四方之兵亦大集,才出禁北去,途间砟树去皮,大书云:各官免送。其恣横至此,惜堂堂中国,不能大创之者。   二月中旬,江北复报寇警,抚院委官统兵赴之,既点集而犹未启行也。吴江庠友莫若鼎,治戏酌于家,有隶戎籍者叩门欲进观,阍人阻之,大肆无状,操刃刺其仆,贯颐,并伤莫公之面,血流盈颊,急往诉于军门,立刻提兵,各责八十板,收狱治罪。其冲锋受杖而毙,岂非自取哉!莫家在郡城。   季冬望前后四五日,大寒,河港冰坚如石,舟楫不通,亦迩年所未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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