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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风俗通义校注-汉-应劭

  〔六〕 意林引本书:“易云:‘利见大人。’大人与圣人,其义一也。”类聚等引本书: “圣者,声也,通也,言其闻声知情,通于天地,条畅万物,故曰圣也。”详佚文。   〔七〕 作谓兴起,读如孟子公孙丑上“贤圣之君六七作”之作。   〔八〕 汉书地理志下:“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壹之呼中和,然后王教成也。”刘昼新论风俗章:“风者,气也。俗者,习也。土地水泉,气有缓急,声有高下,谓之风焉。人居此地,习以成性,谓之俗焉。风有厚薄,俗有淳浇,明王之化,当移风使之雅,易俗使之正。”   〔九〕 “守”,吴本、郎本、钟本、汪本、郑本及全后汉文作“狩”,古通。   〔一0〕文见孔本尚书舜典,窃疑此及下文俱出尚书大传。本书引经文及经说多相混。白虎通德论巡守篇所引尚书大传,与此下文同,此二句自应与下文相连属,知书传引经文而释之如此也。又此及下文俱见礼记王制篇,陈立白虎通疏证卷六云:“盖伏生引以释书也。”岱宗,详后正失篇封泰山禅梁父及山泽篇五岳。   〔一一〕“觐”,尚书大传作“见” ,礼记作“觐”。   〔一二〕“见”,尚书大传作“问” 。路史后纪十二疏仡纪引郑玄注:“百年,老成人;见,尊之至。”则郑本大传仍作“见”。王制郑注:“觐,见也,就见老人。”汉书万石君传:“问百年,民所疾苦。”   〔一三〕白虎通巡守篇引尚书大传: “见诸侯,问百年,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俗。”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又食货志曰:“春秋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 又礼乐志:“乃立乐府,采诗夜诵。”师古曰:“采诗,依古遒人徇路,采取百姓讴谣,以知政教得失也。” 王制郑注:“陈诗,谓采其诗而视之。”疏云:“此谓王巡守,见诸侯毕,乃命其方诸侯大师--是掌乐之官,各陈其国风之诗,以观其政令之善恶:若政善,诗辞亦善,政恶,诗辞亦恶;观其诗则知君政善恶。故天保诗云:‘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是其政和;若其政恶,则十月之交‘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是也。”器案:采诗,汉代又谓之举谣言。后汉书羊续传:“为南阳太守,……采问风谣,然后乃进。”又郅寿传:“圣王听歌谣于路。”又刘陶传:“诏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由是诸坐谣言征者,悉拜议郎。”又蔡邕传:“ 又令三公谣言奏事。”又范滂传: “后诏三府椽属举谣言。”又李郃传:“和帝分遣使者至州县观采风谣。”三国志魏书武纪注引魏书:“灵帝诏书敕三府举奏,……民为作谣言者,免罢之。”后汉书蔡邕传注引汉官仪:“三公听采长吏臧否,人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举谣言者也。”   〔一四〕引孝经,见广要道章。汉书五行志下:“夫天子省乐以作风。”注:“应劭曰:‘ 风,土地风俗也。省中和之风以作乐,然后可移恶风移恶俗也。’”   〔一五〕汉书王吉传:“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又货殖传:“国异政,家殊俗。”   〔一六〕“辩”,文选王元长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注引作“辨”;集注残本引“政”作“正” 。   〔一七〕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景公问明王之教民何若章:“古者,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故明王脩道,一民同俗。”     周、秦常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求异代方言,还奏籍之,藏于秘室〔一〕。及嬴氏之亡,遗脱漏弃,无见之者〔二〕。蜀人严君平有千余言〔三〕,林闾翁孺〔四〕才有梗概之法〔五〕,扬雄好之,天下孝廉〔六〕卫卒〔七〕交会,周章质问〔八〕,以次注续,二十七年,尔乃治正〔九〕,凡九千字,其所发明,犹未若尔雅之闳丽也,张竦以为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一0〕;予实顽闇,无能述演,岂敢比隆于斯人哉〔一一〕!顾惟述作之功〔一二〕,故聊光启之耳。   〔一〕 意林、文选七命注、又颜延年曲水诗序注、文选曲水诗序集注及任彦升宣德皇后令集注、事类赋五引俱无“岁”字,御览七七九、职官分纪四五引有。“遣輶轩之使求异代方言”,意林作“遣輶轩使者采异代方(道藏本误“芳”)言”。七命注、曲水诗序注及集注、宣德皇后令集注引无“遣”字,书钞四0、御览引有。“求”,书钞、分纪、事类赋作“ 采”,御览、全后汉文作“采”,拾补引孙曰:“文选颜延年曲水诗序注引此作‘采’(器案:六臣本作“采 ”),七命注作‘采’(器案:宣德皇后令集注作“采 ”),意林同。”事类赋引“代”作“俗”,臆改。“ 还奏籍之”,御览、分纪引无“ 籍”字。“藏于秘室”,意林、七命注、事类赋作“藏之秘府”。器案:说文车部:“輶,轻车也。”文选吴都赋:“輶轩蓼扰。”李周翰注: “輶轩,轻车也。”异代方言者,异谓异语,代谓代语。方言十云:“皆南楚、江、湘之间代语也。”郭注: “凡以异语相易谓之代也。”又十三注:“鼻、祖,皆始之别名也,转复训以为居,所谓代语者也。”事类赋引作“异俗方言”,所谓不知妄作也。奏籍者,据扬雄答刘歆书:“尝闻先代輶轩之使,奏籍之书,皆藏于周、秦之室。”郭璞方言序:“盖闻方言之作,出乎輶轩之使,所以巡游万国,采览异言,车轨之所交,人迹之所蹈,靡不毕载,以为奏籍。”奏籍,盖谓奏进之簿籍,御览、分纪无“籍”字,非是。秘室者,汉书艺文志:“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注:“如淳曰:‘刘歆七略曰: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则秘室又称秘府也。   〔二〕 意林作“及嬴氏之亡,遗弃殆尽”。   〔三〕 道藏本意林“千”作“十” ,误。戴震方言疏证曰:“案常璩华阳国志:‘高尚逸民严遵,字君平,成都人。’又云:‘严君平经德秉哲。’汉书地理志:‘后有王褒、严遵、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又王贡两龚鲍传:‘蜀有严君平,博览无不通;扬雄少时从游学,蜀人爱敬,至今称焉。’严遵即庄遵,汉显宗孝明皇帝讳庄,始改为严。扬雄法言开明篇:‘蜀庄沈冥,蜀庄之才之珍也。’吴秘注云:‘庄遵字君平。’洪迈容斋随笔以法言不讳庄字,何独至此书而曰严?不知本书不讳而后人改之者多矣。此书下文 ‘蜀人有扬、庄者’,不改庄字,岂独习于严君平之称而妄改之与?”   〔四〕 意林“孺”下有“者”字。拾补云:“华阳国志:‘林闾,字翁孺,临邛人,扬雄师也。’”戴氏疏证曰:“案广韵:‘林闾氏,出自嬴姓。文字志云:后汉有蜀郡林闾翁孺,博学善书。’而华阳国志乃云:‘林闾字公孺,临邛人,扬雄师之。见方言。’又云:‘ 林翁儒训诰玄远。’似以为林姓闾名,且公孺、翁儒,讹舛互异;据此书,林闾定是复姓。”钱绎方言笺疏云:“案王应麟姓氏急就篇云:‘汉扬雄书:林闾妇,蜀郡掌氏子。’其误与常璩同。”   〔五〕 钱绎笺疏曰:“方言卷十三云:‘梗,略也。’注云:‘梗概大略也。’张衡东京赋:‘故粗为宾言其梗概如此。’薛综注云:‘梗概,不纤密,言粗举大纲如此之言也。’后汉书杜笃传云: ‘故略其梗概。’李贤注:‘梗概,犹言粗略也。’左思魏都赋云:‘时梗概于滮池。’声转而为辜较,孝经云:‘盖天子之孝也。’孔传云:‘盖者,辜较之辞。 ’刘炫述义云:‘辜较,犹梗概也,孝道既广,举其大略也。’”   〔六〕 汉书武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颜师古注曰:“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武纪又载:“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北堂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和帝诏曰:‘大郡口五十万,举孝廉二人。’”后汉书和纪:“永元十三年九月诏:‘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案后汉书丁鸿传:“ 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和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和帝诏盖即据丁、刘之言。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太守、王国相,本注曰:‘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当时名额分配比例,亦随时随地而异宜;举二人或举一人,则俱谓举孝与廉各二人或各一人,安帝永初二年诏所谓居乡里有廉清孝顺之称者,亦分别言之,故曰兴廉举孝,非谓孝廉为一人也。岁尽者,刘昭注补引卢植周礼小行人“秋献功”注曰:“计断九月,因秦以十月为正故也。”又后汉书顺纪载:“阳嘉元年冬十一月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则举孝廉又有限年之制也。又案:意林、书钞七九引傅子:“闲岁察举孝廉而上之,皆是九州百郡之士,风异俗殊,所尚不同。”则扬雄之所以向天下孝廉周章质问者,正以其风异俗殊,所尚不同也。   〔七〕 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汉官仪:“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卫卒即卫士。   〔八〕 汉书武纪:“南越献驯象。 ”应劭注曰:“驯者,教能拜起,周章从人意也。”楚辞九歌云中君:“聊遨游兮周章。”王逸注:“周章,犹周流也。”颜氏家训勉学篇:“齐有宦者内参田鹏鸾,……时伺间隙,周章询请。”文选杨德祖答临淄侯笺:“自周章于省览,何遑高视哉!”张铣注曰:“周章,驰逐也。”隋书王贞传:“谢齐王索文集启:‘咫尺天人,周章不暇。’”按周章犹言周流章皇,文选羽猎赋:“章皇周流。”注:“章皇,犹仿徨也;周流,周匝流行也。”   〔九〕 刘淇助字辨略三曰:“此尔字,犹云斯也,然后也。尔既训此,故得转为斯也。”   〔一0〕张竦,字伯松,见汉书张敞杜邺陈遵传,即王莽传所谓“欲求封,过张伯松”者也。扬雄答刘歆书:“常闻先代輶轩之使,奏籍之书,皆藏于周、秦之室。及其破也,遗弃无见之者。独蜀人有严君平、临邛林闾翁孺者,深好训诂,犹见輶轩之使所奏言。翁孺与雄外家牵连之亲,又君平过误有以私遇少而与雄也。君平财有千言耳,翁孺梗概之法略有。翁孺往数岁死,妇蜀郡掌氏子,无子而去。而雄始能草文,先作县邸铭、王佴颂、阶达铭及成都城四隅铭;蜀人有杨庄者为郎,诵之于成帝,成帝好之,以为似相如。雄以此得外见。此数者,皆都水君尝见也,故不复奏。雄为郎之岁,自奏:少不得学,而心好沈博绝丽之文,愿不受三岁之奉,且休脱直事之繇,得肆心广意,以自克就。有诏:‘不可夺奉,令尚书赐笔墨钱六万,得观书于石室。’(据疏证本)如是,后一岁,作绣补、灵节、龙骨之铭诗三章,成帝好之,遂得尽意。故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雄常把三寸弱翰,齎油素四尺,以问其异语,归即以铅镝次之于椠,二十七岁于今矣;而语言或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燕其疑张伯松不好雄赋颂之文,然亦有以奇之,常为雄道言其父及其先君熹典训,属雄以此篇目,颇示其成者,伯松曰:‘ 是县日月不刊之书也。’”戴氏疏证曰:“据上云:‘ 语言或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是歆求方言时,雄撰集尚未成,此云‘示其成者’,正以见有未成者耳。今书中有仅举其字,不辨何方云然,盖方言究属雄未成之书。洪迈以汉书本传无所谓方言,艺文志亦不载方言,遂疑非雄作。又云:‘书称汝、颍之间,先汉人无此语也。’则书内举水名以表其地者多矣,何以先汉人不得称汝、颍之间邪?应劭风俗通义序云:‘周、秦常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张竦以为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任昉南徐州萧公行状:‘并勒成一家,悬诸日月。’李善注云:‘扬雄方言曰:雄以此篇目烦示其成者张伯松,伯松曰:是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也。’此注重 ‘伯松’二字,有讹舛。”(器案“伯松”二字不重,属上句读之,其理自贯。)钱氏笺疏曰:“按汉书扬雄传备列雄所着书,独无方言。常璩华阳国志及艺文志小学类亦但有训纂一篇,儒家有雄所序三十八篇,亦不及方言。东汉一百九十年中,未有称扬子作方言者;至汉末应劭风俗通义序始称:‘周、秦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二十七年,尔乃始正。’又劭注汉书引杨雄方言一条。是称扬子作方言者,案自劭始。至魏孙炎注尔雅,吴薛综述二京解,晋杜预注左传,张载、刘逵注三都赋,皆递相证引;沿及东晋,郭氏遂注其书;后儒称扬子方言,盖由于是。郭氏云:‘三五之篇着。’与歆书‘ 十五篇’之数正合。而隋书经籍志云:‘方言十二卷。’旧唐书称:‘别国方言十三卷。 ’是并十五为十三,断在郭注后、隋以前无疑矣。又风俗通义序取答书语,详具本末,云:‘方言凡九千字。 ’今计本文实万一千九百余字,盖子云此书本未成也。观其答刘歆书言:‘ 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 又云:‘张伯松属雄以此篇目,颇示其成者。’又云: ‘如可宽假延期,必不敢有爱。’其曰‘方复论思详悉集之’,则正在构缀时也;曰‘颇示其成者’,则尚有未成者也;曰‘宽假延期,必不敢有爱’,则谓他时成书之后也;书中自十二卷以下,大率皆仅举其字,不言何方,其明证也。当歆求书时,撰集未备,歆欲借观未得,故七录不载,汉志亦不着录。至卷帙字数之不同,或子云既卒之后,侯芭之徒,搜其遗稿,私相传述,不免辗转附盗,如徐铉之增说文,故字多于前;厥后传其学者,以汉志无方言之名,而小学家有别字十三篇,不着撰人名氏,恐其假借影附,故证其实出于扬子,遂并为一十三卷,以就其数,故卷减于旧欤?至宋志又云十四卷,当因刘歆书及扬子答书向附籍卷末者,亦别为卷而并数之,无可疑也。”器案:华阳国志蜀都士女篇言 “典莫正于尔雅,故作方言。”当即本之应氏“言其所发明,犹未若尔雅之闳丽”之说,钱氏言“常志不言扬子作方言”,可谓失之眉睫。汉志着录之别字,钱大昕三史拾遗亦以为:“即扬雄所撰方言十三卷也。本名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或称别字,或称方言,皆省文。”案后汉书光武十王传载东平王所着有别字,盖仿雄书而为之。   〔一一〕意林作“余虽不才,敢比隆于斯人”。史记刘敬传:“哭泣之声未绝,伤痍者未起,而欲比隆于成、康之时,臣窃以为不侔也。”   〔一二〕礼记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郑玄注:“述谓训其义也。”疏云:“作者之谓圣,圣者,通达物理,故作者之谓圣,则尧、舜、禹、汤是也。述者之谓明,明者,辨说是非,故修述者之谓明,则子游、子夏之属是也。”     昔客为齐王画者〔一〕,王问:“画孰最难?孰最易?〔二〕”曰:“犬马最难,鬼魅最易。”犬马旦暮在人之前,不类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无形者不见,不见故易〔三〕。今俗语虽云浮浅,〔四〕然贤愚所共咨论,有似犬马,其为难矣;并综事宜于今者,孔子称:“幸苟有过,人必知之。〔五〕”俾诸明哲〔六〕,幸详览焉。   〔一〕 何本、郎本、程本、钟本无 “客”字。   〔二〕 何本、郎本、程本、钟本、郑本作“最易”,无“孰”字。   〔三〕 何本、郎本、钟本作“无形者不见故易”,不重‘不见’二字。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客有为齐王画者,齐王问曰:‘画孰最难者?’ 曰:‘犬马最难。’‘孰最易者?’曰:‘鬼魅最易。 ’夫犬马,人所知也,旦暮罄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即此文所本。淮南子泛论篇:“今夫图工好画鬼魅而憎图狗马者,何也?鬼魅不世出,而狗马可日见也。夫存危治乱,非智不能,而道先(从王念孙说乙正)称古,虽愚有余;故不用之法,圣王弗行,不验之言,圣王弗听。”后汉书张衡传:“譬犹画工恶图犬马,而好作鬼魅,诚以实事难形,而虚伪不穷也。”刘昼新论正赏篇:“由今之人画鬼魅者易为巧,摹犬马者难为工,何者?鬼魅质虚,而犬马质露也。”   〔四〕 汉书东方朔传赞:“其事浮浅。”   〔五〕 论语述而篇:“陈司败问: ‘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六〕 诗大雅蒸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汉书刑法志:“躬明悊之性。”悊即哲字,说文心部悊下云:“‘哲’或从心。” 皇霸第一  风俗通义皇霸卷一〔一〕      盖天地剖分,万物萌毓〔三〕;非有典艺〔四〕之文,坚基可据,推当今以览太古,自昭昭而本冥冥〔五〕,乃欲审其事而建其论,董其是非而综其详略〔六〕,言也实为难哉!故易纪三皇,书叙唐、虞,惟天为大,唯尧则之,巍巍其有成功,焕乎其有文章〔七〕。自是以来,载籍昭澈。然而立谈者人异,缀文者家舛〔八〕,斯乃杨朱哭于歧路〔九〕,墨翟悲于练素者也〔一0〕。是以上述三皇,下记〔一一〕六国,备其终始曰皇霸。   〔一〕 程本、郑本“第”上有“卷 ”字,何本、胡本、钟本作“卷一”,今从元本。苏颂校风俗通义题序载三十一卷本篇名、卷第云:“独皇霸一篇,同为第一。”   〔二〕 何本、胡本、钟本有此一行,今从之。   〔三〕 萌毓即萌育,易蛊卦:‘君子以果行育德。’释文:“王肃本作‘毓德’。”汉书五行志中之上:“孕毓根核。”师古曰:“‘ 毓’字与‘育’同。”   〔四〕 类聚五二引王粲儒吏论:“ 古者,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文法典艺,具存于此矣。”典艺,犹言经典。贾谊新书六本篇:“诗、书、易、春秋、礼、乐,六者之本,谓之六艺。”汉书艺文志有六艺略,师古曰:“六艺,六经也。”   〔五〕 庄子知北游:“夫昭昭生于冥冥。”淮南人间篇:“人能由昭昭于冥冥,则几于通矣。”又要略篇:“昭昭之通冥冥。”又缪称篇:“人能贯冥冥入于昭昭,可与言至矣。”汉书外戚孝武李夫人传:‘去彼昭昭,就冥冥兮。’则以“昭昭”与“冥冥”对文,为汉人习惯用法。昭昭亦作照照,淮南子泰族篇:“由冥冥至照照。”又:“从冥冥见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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