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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中寒论辩证广注--

  太阳病。下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若微恶寒者。去芍药方中。加附子汤主之。(此条病。   亦太阳真寒证。阳气内虚。故不发热。况风寒之邪在经。本无可下之法。下后脉促者。此胃腑未实。不应下而下之。   胃中阳气大伤。其脉必促而无力。胸中虚满。按之必软而不痛。乃邪客胸中而无实热也。太阳之经。风寒未解。故用桂枝汤以散客邪。去芍药者。成注云。芍药益阴。阳虚者非所宜也。若其人又微恶寒。夫恶寒而日微。非发热恶寒之比。此阳虚已极。故于去芍药方中。加炮附子。以温经助阳气。)   桂枝去芍药汤方   (此方并下方俱从原论中第十卷集入于此)   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余根据桂枝汤法。   卷上 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方   于桂枝汤方内。去芍药。加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余根据桂枝汤法。   或问太阳病至误下。则脉促胸满。虽邪未结实。恐终非虚寒证。又微恶寒。焉知非表邪盛。便与桂枝汤去芍药。   加附子服之。临期不无所误。奈何。余答云。阳气本虚之人。卒中风寒。逗留太阳寒水之经。表气既虚。里无郁热。   不可发汗。何由更下。一误下之。则病患胸中阳气。欲脱殆尽。纯是阴寒之邪所客。故脉见促而胸满。且微恶寒。   方可用桂枝去芍药。加附子汤。为对证之药。若病患胸中苟有阳气。又当用泻心等汤矣。故余于前法中。曾云。病人脉促。须辩其有力无力。胸中满。须辩其痛与不痛。恶寒。须辩其可发热。斯临证自无误尔。○尚论篇以胸满为阳邪仍盛于阳位。且以太阳病桂枝证。医反下之云云。脉促喘而汗出之条。纽合作解云。脉促胸满。喘而汗出之内。   原伏虚阳欲脱之机。又注微恶寒而云。可见汗不出之恶寒。即非阳虚。牵强穿凿。殊悖于理。   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   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此条伤寒。乃中寒证。脉浮自汗出。小便数者。阳虚。气不收摄也。心烦者。真阳虚脱。其气浮游而上走也。恶寒曰微。此真寒之形已见也。脚挛急者。寒入阴经。血脉凝泣而缩急也。当其时。急宜温经散寒。反与桂枝汤。欲攻其表。非误而何。得汤便厥者。桂枝攻表误汗。更损其阳。   阳愈虚。故手足为之厥冷也。咽中干。烦躁者。误汗损阳。津液耗竭。阳虚烦躁。作假热之象也。吐逆者。阴寒气盛而拒膈也。因作甘草干姜汤。散寒温中。以复其阳。则厥自愈。足自温。夫足温已有欲伸之机。其尚未伸者。阳气虽回。阴血未和也。更作芍药甘草汤。以和其营血。而脚即伸。设若胃气不和。谵语者。胃中津液。为前桂枝干姜等。辛热药所耗。后条辩云。此非胃中实热者比。故少与调胃承气汤和之。乃从治之法也。若不知此证之不可汗。   而重发其汗。复加烧针以劫之。则阳气几亡。阴血复凝。能不急用四逆汤。以回其阳。兼复其阴邪。以四逆汤中有炙甘草。复能生血故也。证治之难如此。用药者。可无次序乎哉。)   卷上 辩太阳阳明病中寒脉证并治法   甘草干姜汤方   甘草(四两炙) 干姜(二两炮)   上 咀。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五合。去滓。分温再服。   成注引内经曰。辛甘发散为阳。甘草干姜相合。以复阳气。   琥按上方。实非发散药。条辩云。甘草益气。干姜助阳。复其阳者。充其气之谓也。愚以气充。则津液生。而咽中不干。膈寒解。吐逆自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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