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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5-幼科释谜-清-沈金鳌

  幼科释谜 清 沈金鳌   自叙   余性素拘。凡所着述。皆言其所明。弗明者弗敢言也。夫明非不喻其理之谓。谓必得所传授。亲习其事。有以证其理之不差。而后晓然于心者。亦晓然于手与目。斯之谓明也。如是言之。则皆确凿可据。非浮光掠影之谈。非臆测傅会之语耳。余于医传自孙庆曾先生。凡男妇大小。为脉为症。皆得之亲受。故试之诊视。罔弗取效。前着伤寒纲目。杂病源流。妇科玉尺。皆晓然于心与手目。一一笔之于书者也。幼科中独痘疮一症。其旨微。其候险。其变化百出。尤必临症指示。而后能悉其精微。知其蕴奥。孙先生与前辈叶天士同出一门。固精于痘。而余于受业时。非专属行医。弗获相随痘家。亲聆教诲。故独于痘。弗敢言也。虽古痘医。首推钱仲阳、陈文中。后如曾氏、万氏、汤氏、魏氏。皆接两家宗派。而翟氏、聂氏。尤能阐明钱陈底蕴。其书具在。未尝不深切究明。晓然于理之所在。然未得临症指示。所谓晓然于心。未能晓然于手与目也。既不能晓然于手与目。其敢自谓已明。而妄有言乎。故辑幼科释谜六卷。共分二十四门。   独阙痘症。非竟阙也。庸有待也。孙先生虽已捐世。或得一精其业者。受其传焉。则阙者未尝不可补矣。释谜既成。因书其故以冠于首。   时乾隆三十九年甲午十二月上浣无锡沈金鳌芊绿氏自书。   凡例   一 是书独阙痘症。已详明自叙中。其余共分二十四门。虽症变多端。或有不尽于此者。更当临症消息。然大段备具。已足该幼科纲领。   一 二十四门症候。各着四言韵语。阐明义理。不列散文者。便诵习也。但韵语中。探源析流。义尚简括。阅者当求意旨之所在。勿以为略而短之。   一 韵语后。各采前人议论。以相发明。要皆择其至精至当。归于一是。足为幼医科律者。故书中所登。无错杂。   无重叠。无支离。无牵扯。   一 是书删繁就简。虽卷帙无多。实足发明病旨。遵守斯法。已大概无误。若更神而明之。则存乎其人矣。   一 芽儿脏气未全。不胜药力。周岁内。非重症。勿轻易投药。须酌法治之。即两三岁内。形气毕竟嫩弱。用药亦不可太猛。峻攻骤补。反受药累。   一 儿病多由食积。固是要语。医家不可不知。然亦有禀受薄弱。或病后虚怯。其所生病。有全无食积者。不得以此语横亘心中。仍为消导。即或有之。亦当扶正而使积自消。消息甚微。当意会毋执。   一 古人治幼儿。或专攻。或专补。或专凉。或专热。皆有偏处。是书宗旨一以中和当病为归。不敢偏于攻补凉热。   一 病家怕惊不怕泻。医家怕泻不怕惊。要知惊泻俱为重候。在病家罔知病症。固无足怪。医家既怕泻。又安得不怕惊耶。若存不怕之念。恐有轻心妄治以致害者。不可不慎思之也。   一 古人制幼方。必使药品与幼儿相得。本与大方有别。医者固不可执古方以治今病。亦不可妄作方剂。有背古人之意。此旨亦至微。明者自领之。   一 婴儿两三岁内。全属天真。痛痒不能自达。其时脉虽不可凭。而观色察形。或视三关指纹。医者反得根据。有一种娇养小儿。至四五岁六七岁。知识略开。便生诈伪。不饥为饥。不渴为渴。不痒为痒。不疼为疼。父母溺爱不知。   谆谆告医。医若不察。便尔多误。此又当观色于色之外。察形于形之表。以辨其情伪者也。切勿为他瞒过。   卷一   总论   运合阴阳。胚胎在腹。五行相参。乃成孕育。逐月成形。男女攸属。九窍既分。肢体随蓄。脏区以五。腑部以六。   内生筋骨。外 肌肉。至于经脉。无不联属。至于毛发。无不攒簇。气通于母。呼吸盈缩。母息是同。如璞孕玉。母热热侵。母寒寒促。母怒脉兴。母惊阴触。母思气拘。母忧神局。凡此诸因。皆能停毒。而毒之停。更甚淫欲。毒停先天。   后天斯酷。古人胎教。所由谆勖。十月涵濡。胎元具足。一旦临盆。蒂脱瓜熟。此后哺乳。更须周笃。易虚易实。 病惟速。疾痛莫知。 痒谁告。如哑不言。如谜难卜。保赤维艰。常忧手束。遍考方书。广搜秘录。识取其精。论采其卓。爰辑斯编。释谜标牍。既分门类。更详款目。欲幼幼者。当为三复。   卷一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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