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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温病指南-清-高秉钧

  温病指南 清 高秉钧   序   温病之与伤寒。犹水火冰炭之不相入也。世以治温古无专书。袭治伤寒法治之。以温热之病。辄投以麻桂辛温之剂。   抱薪救火是自焚也。或者穷而思变。则又易以防风通圣之属。杂苦寒攻下于温散之中。不惟苦燥伤阴且有下早结胸引邪内陷之患。近世陈三锡别创升降神化散等方。虽知力避辛温。然于初起病在上焦即溷入中下二焦之品。譬之治盗不分良莠一例。剪屠寇虽灭而民亦伤矣。独叶天士。薛生白诸先哲遵内经风热淫于内治。以辛凉咸寒之旨。立三焦分治之法。   界限井然。深入轩岐阃奥。淮安吴鞠通复取两贤绪论。触类引伸。着为温病条辨。穷源竟委纲举目张至是而治温之法始大备焉。是书作于干嘉之际。百余年来流布南北效若桴鼓。光绪戊寅涂朗轩中丞重锓于大梁全活不可胜计。顾以卷帙繁重习医者惮于研索外邑荒陬知者。尤鲜每遇温病仍沿旧法甚有盛暑染 。犹目为伤寒者药与病乖漫不加察其杀人何异操刃哉余客豫数十年目击心伤久拟别辑简编稍挽积习多事卒卒蓄志未偿。门人萧吉甫夙精医理愿任编校之劳因与博采旁搜反复考订越半载书成名曰温病指南付之剞劂所冀见者。广为传布。务使僻壤穷乡咸知信守庶几迹斯民于仁寿永无疵疠夭札之虞是则区区之大愿也夫光绪癸卯孟春山阴娄杰。   凡例   一是书原本吴鞠通温病条辨。参以叶天士临证指南医效秘传。薛生白温热赘言。及叶薛缪三家医案。王孟英五种章雅堂医撮诸书。略短取长删繁就简。书中但言见何证宜用何方。以期明白易晓。而于古人因证立方之奥旨。未能一一详着。如有好学深思之士。取诸原书。参观互证。则知是编一方一论。悉皆酌古准今。丝丝入扣矣。   一黄坤载陈修园两家医书。近世颇有好之者。按两君学问渊雅。于伤寒金匮不无发明。惟泥古太过喜为大言高论。   其于温病治法仍袭伤寒论及防风通圣散诸方。用之每多偾事。切勿轻信其言。致为所误。   一新安吕心斋采取陈三锡二分晰义。杨栗山寒温条辨。成温疫条辨摘要一卷。医者以其简便往往奉为枕秘其书所列升降散神化散等方。实不能尽美尽善。与是编所本之吴氏温病条辨书名相似而精粗迥别。幸勿误认。   一吴又可以达原饮治温。吴鞠通陈修园皆斥其非。章雅堂则谓温病中确有一种邪踞募原之证。投以又可达原饮立效。   但其余诸方。不如鞠之精细耳。今根据章说补列达原饮证治。聊备一格。然必细审病情舌色。确系邪在募原者。方可用之。   未可一概滥投也。   一吴鞠通书附有秋燥寒湿二门原因温病连类而及。此书意取简明。但载温病。他不赘叙者阅。苟欲博考则自有鞠通原书在。   一鞠通书所载诸方。皆按古方分两。总煎分服。初学不免眩惑。今照时行分剂。量加改定。间有一二必须总煎者。   仍从其旧一治温诸法。除于两卷分列外。复择其切要者。总述要略十八则。附诸卷末。以为全书之殿。   一凡书中双行细注。俱系紧要节目。及大有关系之戒律。务宜潜心细玩。慎勿忽视。   卷上   温病总论   温病与伤寒迥不相同。伤寒必在冬月。温病四时皆有。伤寒乃感严寒之气。日传一经。宜分六经施治。温病乃感温热秽浊之气。传变不定。宜分上中下三焦。及邪之在气在血以治之。以古书所列温病而论。春初风木当令而病者为风温。   春末夏初温热渐盛则为温热。夏令病暑热盛于湿者。为暑温。(暑温即受暑也。若过时而发。则为伏暑。)长夏初秋湿盛于热者。为湿温冬令过暖。阳不潜藏。则为冬温。秽厉传染。家家如是。如徭役然。是为温疫。秽浊太甚。诸温夹毒。   则为温毒。以上各证。名目甚繁。而究其治法。只须细审温邪之兼湿与否。及湿温二邪。孰多孰少。以为用药之差别。   今以温邪之不兼湿者。统归风温类。列为上卷。温邪之兼湿者。统归湿温类。列为下卷。(叶氏温热论。薛氏温热赘言。   皆以风湿对待立论。故仿之。)而二卷之中。又各按三焦分为三篇。如此分门别类。庶可一目了然。惟上卷之风温温热冬温温毒。治法并皆相同。(温毒稍兼解毒)下卷之湿温暑温。则分湿多热多。用药稍有区别。(按湿热合邪之证。凡热多于湿者。皆可以暑温法治之。湿多于热者。皆可以湿温法治之。不必拘定夏秋时令。亦有其人本体有湿。外感温热而病者。不拘四时。皆为湿温。治法并同。古书分时论证。但言其大概耳。)至温疫乃一时厉气流行。或兼湿。或不兼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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