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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要药分剂-清-沈金鳌

  要药分剂   自序   按徐之才曰。药有宣、通、补、泻、轻、重、滑、涩、燥、湿十种。是药之大体。而本经不言。后人未述。凡用药者。审而详之。则靡所遗失。诚哉是言也。内经发挥宣通等义亦甚时不可治热。热有时不可治寒。訾为背谬。因去寒热而增升降二剂。夫缪之訾陶。其说良是。   但即升降二义绎之。十剂中如宣轻则兼有升义。泻滑则兼有降义且诸药性。非升即降。或可升可降。或升多降少。或升少降多。别无不升不降专为宣通等性者。则升降二字可以概群药。   不得另立二门次于十剂后。宜之才以十剂为药之大体。靡所遗失也。自神农着本经。历代药性书。悉以草木金石等依类相次。读者几忘十字之义。并忘药有此十种之性。宜其制方用药。   相反相戾。错杂以出之也。余辑是书援据十剂以分门类。非敢好异。欲阅者晓然于药之各有其性。因各有其用。庶临症时可无背云尔。   沈金鳌自书。   凡例   一、要药者。寻常日用必需之药。所以别乎险僻之味也。古人云。良药治病。十痊八九。   毒药治病。治不一二。可见用药之当慎矣。兹编所录。止四百余品。稍涉险僻者。概摒去之。   一、是编照十剂分类。欲人晓然于药之各有其性。而宣、通、补、泻、轻、重、滑、涩、燥一、每药首明主治。见药之功用不一也。次详归经。见药与经各有所入。不相袭也。次列前人议论。见药之味性运用有至当也。次标禁忌。见药之于症宜详审也。次及炮制。见药之味性有偏。其相救相制。不可略也。   一、前人云。用药依本经所治。总无大错。故是编所录之药。凡有本经者。无不首列。   至名医别录。所以补本经未备者。亦无不录。其历代诸贤。发明诸药功用。又足备别录之缺。   悉一、上自本经。下至纲目备要等。所言治法。或不与是药相合。即删削之。或又彼此所言相一、引前人议论。必于是药功用。及与是经所治病。发挥精切。其旨画一者。方始录之。   非一、主治及前论俱直书前人之语。不敢改窜。以其语皆至当莫易也。随各注其名或字。   不敢一、归某经下。必着为如何之品句。此数字。或括是药全性。或专及是药最重之用。其故不一、仲淳经疏。为自来本草第一精细之书。其着简误。尤为审量极至。故是编禁忌一宗之。   一、编中有不列炮制者。或以是药无甚制法。或制法众共皆知。便不复赘。   卷一   宣剂上   徐之才曰。宣可去壅。生姜、橘皮之属是也。李杲曰。外感六淫之邪。欲传入里。三阴实而不受。逆于胸中。窒塞不通。而或哕或呕。所谓壅也。三阴者脾也。故必破气药如生姜、橘皮、藿香、半夏之类泻其壅塞。王好古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   水郁折之。皆宣也。   卷一 宣剂上   桔梗   味苦辛。性微温。有小毒。感轻清之气而生。升也。阳中阴也。畏白芨、龙胆草。忌猪肉。伏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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