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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6-二十四害亲求道者

老子消冰经云。老子语尹喜曰。若求学道。先去五情。一父母。二妻子。三情色。四财宝。五官爵。若除者与吾西行。喜精锐。因断七人首持来。老笑曰。吾试子心。不可为事。所杀非亲乃禽兽耳。伏视七头为七宝。七尸为七禽。喜疑反家。七亲皆存。又造立天地记云。老子化胡。胡王不伏。老子打杀。胡王七子国人一分。 臣笑曰。三元诫云。道学不得怀挟恶心。不孝父母。不爱妻子。计喜所杀父母。如知是幻。何得怀疑反视。如其实心依诫怀恶已犯重罪。何况斩二亲之首乎。又胡王不伏。杀其七子。亦以甚矣。又杀国人一分。何斯不仁之深乎。若作法于后代。则令求道者皆杀二亲妻子矣。又不可以一王不伏而滥诛半国之人乎。进退二三。可笑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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