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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出世间净章第五

论曰。云何出世净品。离阿梨耶不可得立。 释曰。今当说此义。 论曰。佛世尊说。从闻他音及自正思惟。由此二因正见得生。 释曰。清净品以正见为上首。此正见以何法为增上缘。谓从他闻音及正思惟。此二因即是正见增上缘。此两因各有四义。一有正见是闻慧摄。以从他闻音为因。有正见是思慧摄。以正思惟为因。二若声闻正见。以从他闻音为因。若独觉菩萨正见。以正思惟为因。三约钝根为第一句。约利根为第二句。四约思慧为第一句。约修慧为第二句。由此二因正见得生。此二因于正见是增上缘。今所言因是通名。即说缘为因。 论曰。此闻他音及正思惟。不能熏耳识及意识。或耳意二识。 释曰。他音谓佛菩萨所立法门。闻他音谓如所闻而解。即是闻慧。正思惟谓如所闻简择是非。即是思慧。此两慧无有单熏耳意二识义。亦无双熏义。 论曰。何以故。 释曰。此二慧何故不能熏耳等识。 论曰。若人如闻而解。及正思惟法。尔时耳识不得生。 释曰。若人已闻他音。后生闻思慧中。闻思慧是意识。尔时耳识不得生故。闻思慧不得熏耳识。 论曰。意识亦不得生。 释曰。将生正见。思慧相应之意识亦不得生。 论曰。以余散动分别识所间故。 释曰。何故不得生。由中间有散动分别识间起故。此思慧不得即生。 论曰。若与正思惟相应生。 释曰。此明将生未知欲知根时之思慧。 论曰。此意识久已谢灭。 释曰。初已生之思慧久已谢灭。 论曰。闻所熏共熏习已无。 释曰。前初得多闻所熏思慧。与熏习俱谢过去。 论曰。云何后时以前识为种子。后识得生。 释曰。不可以初得之思慧为种子。得生后思慧。前思慧既久灭。间中为余心所间。不得度前思慧功能。于后思慧中。后思慧薄弱。复不能引正见令起。亦不得说此为种子。生正见之识。此中明无前后相熏义。未论无同时相熏。 论曰。复次世间心与正思惟相应。出世净心与正见相应。无时得共生共灭。 释曰。正思正修慧。从四念处至世第一法是其位。此心未证见四谛故。名世间心。已证见四谛故。名出世离自性法。是修得法故名净心。正见即八圣道中之第一分。此正见与三十七品不相离。由修得净心故。三十七品生。由三十七品生故得出世。从无始以来。世出世心无有俱生俱灭义。以性相违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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