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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缘生论

三烦恼者。无明渴爱取。二业者。行有。七报者。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等。此十二法三种所摄。 又时差别。 初二是过去  后二未来时 余八是现在  此谓三时法 无明行初二种过去时中。生老死后二种未来时中。识名色六入触受渴爱取有八种。现在时中。 又此等各各次第相生。 恼起业感报  报还生烦恼 烦恼复生业  亦由业有报 烦恼业报三种如前所说。由彼烦恼故有业。由业故有报。还由报故有烦恼。由烦恼故有业。由业故有报。 问曰。由烦恼尽各各寂灭。其义云何。答曰。 离恼何有业  业坏亦无报 无报则离恼  此三各自灭 若其此心无烦恼染则不集业。若不作业则不受报。若灭报者亦不生烦恼。如是此三各各自灭。 又此等有因果分。 五分因生果  名为烦恼业 七分以为果  七种苦应念 五种因名为烦恼业者。如前所说。无明行渴爱取有是也。七种果转生者。亦如前所说。七种苦所谓识名色六入触受生老死是也。又此因果二种空。 因中空无果  因中亦无因 果中空无因  果中亦无果 因果二俱空  智者与相应(梵本本一偈今为一偈半) 若此所说因果二种。于中若因空果果亦空因。如是因亦空因果亦空果。于此四际当与相应。 又此更有别分。 世中四种分  因果合故有 烦恼业果合  念欲为六分 世中四种分因果合故有者。 道中五种因。及七种果。和合故总略为四种。次第有四种分。于中无明行过去时中。二法为第一分。识名色六入触受现在时中。为第二分。渴爱取有亦是现在时中。为第三分。生老死未来时中。二法为第四分。此谓四种分也。烦恼业果合念欲为六分者。烦恼业报三种和合。以次第故。于二根本有六种分。于中无明所摄。乃至受以无明为根。渴爱所摄。乃至老死以渴爱为根。无明根中无明是烦恼分。行是业分。识名色六入触受是报分。渴爱根中渴爱取是烦恼分。有是业分。生老死是报分。 又节分总略。 有节所摄故  二节及三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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