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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古学不行 明帝集诸学士作

汉代古学不行,明帝集诸学士作《白虎通义》,因《穀梁》之文为之生说,曰:“王者、诸侯所以田猎何?为苗除害,上以共宗庙,下以简集士众也。春谓之田何?春,岁之本,举本名而言之也。夏谓之苗何?择其怀任者也。秋谓之蒐何?蒐索肥者也。冬谓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时之田,总名为田何?为田除害也。”案:苗非怀任之名,何云“择去怀任”?秋兽尽皆不瘦,何云“蒐索取肥”?虽名通义,义不通也。故先儒皆依《周礼》、《左传》、《尔雅》之文而为之说,其名亦有意焉。虽复春猎,获则取之,不能择取不孕;夏猎所取无多,不能为苗除害。为因时异而变文耳。谓之猎者,蔡邕《月令章句》云:“猎者,捷取之名也。”皆於农隙以讲事也。各随时事之间。 ○隙,去逆反。[疏]注“各随时事之间”。 ○正义曰:隙训间也。四仲之月,自是常期。就其月中,简选间日。虽则农月,必有间时,故曰随时事之间也。仲冬,农之最隙,故大备礼也。 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虽四时讲武,犹复三年而大习。出曰治兵,始治其事;入曰振旅,治兵礼毕,整众而还。振,整也。旅,众也。 ○振,之慎反,整也。复,扶又反,下同。[疏]注“虽四”至“众也”。 ○正义曰:虽每年常四时讲武,犹复三年而一大习,犹如四时常祀,三年而复为禘祭,意相类也。出曰治兵者,以其初出,始治其事也。入曰振旅者,以治兵礼毕,整众而还。振讯是整理之义,故振为整也。“旅,众也”,《释诂》文。治兵振旅,坐作进退,其礼皆同。所异者,唯长幼先后耳。《释天》云:“出为治兵,尚威武也;入为振旅,反尊卑也。”孙炎曰:“出则幼贱在前,贵勇力也;入则尊老在前,复常法也。”庄八年《穀梁传》曰:“出曰治兵,习战也;入曰振旅,习战也。”《公羊传》曰:“出曰治兵,入曰振旅,其礼一也,皆习战也,是其礼同也。”何休《公羊》为“出曰祠兵”,休云:“杀牲飨士卒。”郑玄《诗》笺引《公羊》亦作“治兵”,是其所见本异也。此治兵振旅,亦四时教之,但於三年大习,详其文耳。《周礼》“春教振旅”、“秋教治兵”者,四时教民各以其宜。春即止兵收众,专心於农;秋即缮甲厉兵,将威不轨:故异其文耳。 归而饮至,以数军实,饮於庙,以数车徒、器械及所获也。 ○数,所主反,注同。械,户戒反。[疏]注“饮於”至“获也”。 ○正义曰:桓二年传例曰:“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彼饮至在庙,知此言饮至,亦饮於庙也。军之资实,唯有车徒、器械,猎则有所获。《诗序 车攻》美宣王“脩车马,备器械”,“因田猎而选车徒”,故知数军实者,数车徒、器械及所获也。《说文》云:“械,器之总名。”虞喜云:“器械谓铠甲、兜鍪也。”宣十二年传言:楚国“无日不讨军实而申儆之”。襄二十四年传曰:“齐社蒐军实,使客观之。”二注并云“军器”,不言“车徒及所获”者,彼无猎事,故不言也。 昭文章,车服旌旗。[疏]注“车服旌旗”。 ○正义曰:《周礼 巾车职》曰:“革路建大白以即戎”,“木路建大麾以田”。《司服职》曰:“凡兵事,韦弁服”,“凡甸,冠弁服”。郑玄云:“甸,田猎也。”计田猎当乘木路,服冠弁,但三年治兵,乃习兵大礼,不宜乘田车,服田服,天子盖乘革路,服韦弁也。在军君臣同服,公卿以下盖亦乘兵车、服兵服也。其旌旗,则尊卑异建。治兵之礼,为辨旗物,必不建大白、大麾。《大司马职》曰:“中秋教治兵”,“辨旗物之用,王载大常,诸侯载旂,军吏载旗,师都载<巾亶>,乡遂载物,郊野载旐,百官载旟”,“遂以狝田。”郑玄云:“军吏,诸军帅也。师都,遂大夫也。乡遂,乡大夫也。或载<巾亶>,或载物。众属军吏,无所将也。郊,谓乡遂之州长县正以下也。野,谓公邑大夫。载旐者,以其将羡卒也。百官,卿大夫也。载旟者,以其属卫王也。凡旌旗,有军众者画异物,无者帛而已。”然则治兵旌旗,当如《司马职》文也。按《司常职》云:“及国之大阅,赞司马颁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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