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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黃帝篇》云:天下有常勝之道,有不常勝之道

《列子·黃帝篇》云:天下有常勝之道,有不常勝之道。此文已於第三十三章中詳載之。由是論之,則豈非弱者道之用耶。是知前明道之權,此明道之實。權者反經而合道,實者真誠而不虛。權以濟實,實以行權,權實相須,不可偏廢。竊觀《廣聖義》所解云:道先柔弱,俗貴強梁,柔弱為保生之徒,強梁乃取敗之本。本經云:強梁者,不得其死,吾將以為教父。執此以訓於世,使棄強守柔,拾躁歸靜矣。夫教有權、實兩門,上士達誠,故以實教示之,自然冥契於道。中智下士,則以權教悟之。若或未悟,則以善道誘之。誘之不從,則以恩賞勸之。勸之不從,則以法令齊之。齊之不從,則以科律威之。威之不從,則以刑辟加之。刑辟謂墨、劓、利、宮、大辟五刑之屬也。刻音匪。夫聖人威用以刑罰者,豈得已耶。《書》云:刑期于無刑。期,求也。聖人以權道制刑罰,本求人之不犯也,非有心願欲加刑罰于人也。《廣聖義》引《書》云:功疑惟重,罪疑惟輕,雖權設刑罰,以禁勸於人。聖人哀矜之道,好生之心,亦云至矣。至於勸教之所不及,而後用之以刑也。是故刑之使民畏,賞之使民勸,勸以趨善,畏以止惡,雖刑之及人,謂為善也。而懲一勸百,則被刑者寡而從善者衆也。如櫛髮焉,臉旬而一櫛,則棄者多矣。旦旦而櫛之,則理者多矣。故知權道者,帝王善用之,則為南面之術也。士庶善用之,則為合道之法也。若帝王士庶不善用之,則反以為禍也。可不慎乎。若能反復于虛靜之原,超出于有無之境,則強柔兩忘,權實雙泯,又惡用刑賞禁勸之道哉。故曰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也。 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纂云:《列子》曰:有形者生於無形,則天地安從生。 鈔曰:此《列子·天瑞篇》云:子列子曰:昔者聖人因陰陽以統天地,夫有形者生於無形,則天地安從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見氣也。太初者氣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質之始也。氣形質具而未相離,故曰渾淪。渾淪者,言萬物相渾淪而未相離也。視之不見,聽之不聞,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無形好,易變而為一,一變而為七,七變而為九,九變者究也,乃復變而為一,一者形變之始也。輕清者,上為天。濁重者,下為地。沖和氣者,為人。故曰天地含精,萬物化生。 纂又云:形動不生形,而生影。聲動不生聲,而生響。無動不生無,而生有。 鈔曰:此上之文亦《列子·天瑞篇》引《黃帝書》曰:形動不生形,而生影,聲動不生聲,而生響,無動不生無,而生有。形叉終者也,天地終乎與我偕終,終進乎不知也。今碧虛取此以為說者,乃證解天下之物生於有,有生於無之義也。 上士聞道章第四十一上士聞道,勤而行之。中士聞道,若存若亡。下士聞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為道。 纂云:夫上士者,受性清靜,恬淡寂寞,虛無無為。 鈔曰:此《 莊子·刻意篇》 之文也。已具於開題中,今不復云。 纂云:純粹而不雜,靜一而不變。 鈔日:此《莊子·刻意篇》 之文也。云純粹而不雜,靜一而不變,淡然無為,動而以天行,此養神之道也。 纂云:斯所謂天然縣解矣。 鈔曰:《莊子·養生主篇》云:老聃死,秦失音逸弔之,三號而出。弟子曰:非夫子之友耶。曰:然。然則弔焉若此,可乎。曰:然:始也吾以為其人也,而今非也。向吾入而弔焉,有老者哭之,如哭其子。少者哭之,如哭其母。彼其所以會之,叉有不嶄言而言,不斬哭而哭者。是遁天倍情,忘其所受,古者謂之遁天之刑。適來,夫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古者謂是帝之縣解。故曰斯所謂天然縣解矣。 纂云:中士者,受性中庸。 鈔曰:中庸者,謂有中常之德也。《禮記》有《中庸》一篇,專論中和之德也。又《魯論· 雍也篇》云:孔子曰:中庸之德,民鮮久矣。若人性分素有中庸之德者,可謂中士也。 纂云:若中庸之士,世之不用也則思欲就藪澤,處間曠,吐故納新,至為治而已矣。 鈔曰:此《莊子·刻意篇》之文也。云刻意尚行,離世異俗,高論怨誹,為亢而已矣。此山谷之士,非世之人,枯槁赴淵者之所好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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