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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志》曰:“人食落葵,为狗所啮,作疮则不差,或至死

《博物志》曰:“人食落葵,为狗所啮,作疮则不差,或至死。”按今世葵有紫茎、白茎二种,种别复有大小之殊。又有鸭脚葵也。 临种时,必燥曝葵子。葵子虽经岁不□,然湿种者,疥而不肥也。 地不厌良,故墟弥善,薄即粪之,不宜妄种。 春必畦种、浇。春多风、旱,非畦不得。且畦者地省而菜多,一畦供一口。畦长两步,广一步。大则水难均,又不用人足入。深掘,以熟粪对半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铁齿杷耧之,令熟,足踏使坚平;下水,令彻泽。水尽,下葵子,又以熟粪和土覆其上,令厚一寸馀。葵生三叶,然後浇之。浇用晨夕,日中便止。每一掐,辄杷耧地令起,下水加粪。三掐更种,一岁之中,凡得三辈。凡畦种之物,治畦皆如种葵法,不复条列烦文。 早种者,必秋耕。十月末,地将冻,散子劳之,一亩三升。正月末散子亦得。人足践踏之乃佳。践者菜肥。地释即生。锄不厌数。 五月初,更种之。春者既老,秋叶未生,故种此相接。 六月一日种白茎秋葵。白茎者宜乾;紫茎者,乾即黑而涩。秋葵堪食,仍留五月种者取子。春葵子熟不均,故须留中辈。於此时,附地剪却春葵,令根上□生者,柔软至好,仍供常食,美於秋菜。留之,亦中为榜族。 掐秋菜,必留五六叶。不掐则茎孤;留叶多则科大。凡掐,必待露解。谚曰:“触露不掐葵,日中不剪韭。”八月半剪去,留其歧。歧多者则去地一二寸,独茎者亦可去地四五寸。□生肥嫩,比至收时,高与人膝等,茎叶皆美,科虽不高,菜实倍多。其不剪早生者,虽高数尺,柯叶坚硬,全不中食;所可用者,唯有菜心。附叶黄涩,至恶,煮亦不美。看虽似多,其实倍少。 收待霜降。伤早黄烂,伤晚黑涩。榜簇皆须阴中。见日亦涩。其碎者,割讫,即地中寻手□之。待萎而□者必烂。 又冬种葵法:近州郡都邑有市之处,负郭良田三十亩,九月收菜後即耕,至十月半,令得三遍。每耕即劳,以铁齿杷耧去陈根,使地极熟,令如麻地。於中逐长穿井十口。井必相当,斜角则妨地。地形狭长者,井必作一行;地形正方者,作两三行亦不嫌也。井别作桔□、辘轳。井深用辘轳,井浅用桔□。柳□,令受一石。□小,用则功费。 十月末,地将冻,漫散子,唯□为佳。亩用子六升。散讫,即再劳。有雪,勿令从风飞去,劳雪令地保泽,叶又不虫。每雪,辄一劳之。若竟冬无雪,腊月中汲井水普浇,悉令彻泽。有雪则不荒。正月地释,驱羊踏契地皮。不踏即枯涸,皮破即膏润。春暖草生,葵亦俱生。 三月初,叶大如钱,逐□处拔大者卖之。十手拔,乃禁取。儿女子七岁以上,皆得弃事也。一升葵,还得一升米。日日常拔,看稀稠得所乃止。有草拔却,不得用锄。一亩得葵三载,合收米九十车。车准二十斛,为米一千八百石。 自四月八日以後,日日剪卖。其剪处,寻以手拦斫□地令起,水浇,粪覆之。四月亢旱,不浇则不长;有雨即不须。四朋以前,虽旱亦不须浇,地实保泽,雪势示尽故也。比及剪遍,初者还复,周而复始,日日无穷。至八月社日止,留作秋菜。九月,指地卖,两亩得绢一匹。 收讫,即急耕,依去年法,胜作十顷谷田。止须一乘车牛专供此园。耕、劳、辇粪、卖菜,终岁不闲。 若粪不可得者,五、六月中□种□豆,至七月、八月犁掩杀之,如以粪粪田,则良美与粪不殊,又省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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