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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作超民,《南史》避唐讳,改民为人,或去下一字

《宋书》作超民,《南史》避唐讳,改民为人,或去下一字。 《北史张奫传》:“本名犯庙讳。”盖本名大渊,避讳连为一字。 《新唐书儒学传》:“元行冲少孤,养于外祖司农卿韦机。”即韦弘机,避讳去上一字。 《新五代史后赞传》,后赞,《通鉴》作后匡赞,避宋讳省上一字。《王景崇传》“永兴赵赞”,亦本名匡赞,赵延寿之子也,亦避宋讳去一字。《吴越世家》 “子佐立”,本名弘佐,避宋讳止称下一字,弘倧、弘俶皆仿此。《南唐世家》: “燕王冀为太子。”亦本名弘冀,避讳去弘字。 《宋史艺文志》,李遵《天圣广灯录》三十卷,本李遵勖撰,避讳去勖字。 右避讳去前人名一字。 第二十四避讳改前人谥例《新唐书杨纂传》:“赠幽州都督,谥曰恭。”《唐会要》恭作敬。宋人避讳,往往改敬为恭。今《旧唐书杨纂传》亦作恭,则后人据《新书》改也。 《旧唐书柳亨传》“谥曰敬”,《唐会要》同,而《新书》“谥曰恭”,亦宋人避讳追改。 《新唐书韦虚心传》:“赠扬州大都督,谥曰正。”据《唐会要》,虚心、李乂父辈皆谥贞,今《新史》于李乂则谥曰贞,于虚心则谥曰正,盖避宋仁宗嫌名,改贞为正。其或改或否者,杂采他书,未及订正耳。《旧唐书牛僧孺传》 “谥文贞”,《唐会要》同,《新书》曰“谥文简”,疑亦宋人避讳追改。 《五代会要》十二:“赠太子少傅朱汉宾谥正惠。”太常博士林弼议曰:“按谥法:中道不挠,保节扬名曰正。”今考新旧《五代史》,朱汉宾实谥贞惠。而《唐会要》谥法解,则云:“直道不挠,清白守节曰贞。”可知朱汉宾本谥贞惠,《五代会要》避宋讳改为正惠也。 《旧五代史张承业传》“谥贞宪”,而《五代会要》及《新五代史》则谥正宪,亦宋人避讳改。 《新五代史罗绍威传》“谥贞壮”,而《五代会要》则谥正懿,疑亦避讳追改。 《疑耀》三云:“宋时谥文正者,惟吕蒙正、王钦若、司马光、王曾、范仲淹、郑居中、蔡卞、陈康伯八人。若李昉、王旦,谥法通纪亦曰谥文正者,非也。二公原谥文贞,后避讳,世遂呼为文正耳。”今考《宋史》吕蒙正、王钦若本传,则谥文穆。 第二十五避讳改前代官名例或改前人官名,或以后代官名加诸前人,皆非史实也。 《后汉书刘焉传》:“祭酒各领部众,众多者书曰理头。”《魏志》本作治头,章怀避唐讳改。 《北史牛弘传》:“晋秘书监荀勖。”本名中书监,避隋讳改。 《北史李德林传》:“假黄钺都督内外诸军事。”是时隋未受禅,不当避中字。下文云:“授丞相府从事内郎。”皆史家追改。 《北史程骏传》:“祖父肇,吕光人部尚书。”人部本是民部,避唐讳改。 《南史褚贲传》:“左户尚书。”《南齐书》本作左民,作户者避唐讳。 《旧唐书韦挺传》:“以人部侍郎崔仁师为副使。”唐初民部为六部之一,高宗即位,始避太宗讳,改为户部。此人部亦史臣追书。《段平仲传》云:“隋人部尚书段达六代孙。”隋不名人部也。 《宋史宰辅表》一:“太平兴国四年正月,石熙载自枢密直学士迁签书枢密院事。”签书本作签署。张齐贤、王河、杨守一、张逊、冯拯、陈尧叟、韩崇训、马知节、曹玮、王德用诸人,皆除签署,或同签署,史家避英宗讳曙,追改为书。 宋天圣四年《萧山县梦笔桥记》,记文为太常寺奉礼郎、签署苏州观察判官厅公事叶清臣撰。《宋史》本传作签书,避讳追改。 宋皇祐二年《重修北岳庙记》,韩琦题衔“充定州路都部署兼安抚使”,《宋史职官志》乃作“定州兼安抚使马步军都总管”。部署改为总管,系从后追改。 《宋史孙洙传》:“寻干当三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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