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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文类聚》九四引《续汉志》:“曹腾父萌

”《艺文类聚》九四引《续汉志》:“曹腾父萌。”与裴注异。当以萌为正,因字形相似而讹也。 《魏书景穆十二王中山王英传》:“衍中军大将军临川王萧宏。”按《魏书》于诸帝讳皆回避本字,如崔宏称元伯,慕容恪称元恭是也。今纪传于萧宏之名多不回避,当非魏收原文,皆后人据《南史》追改。《岛夷传》则作萧密。 《新唐书武后纪》,长安五年正月,讨乱诸臣有检校司农少卿兼知总监翟世言。世为太宗讳,唐人不应以为名。据《忠义 李憕传》后附载功臣,有殿中监兼知总监汝南郡公翟无言,则世实为无字,以形似而讹。 《新五代史蜀世家》,知祥父名道。《蜀梼杌》下云名。据《蜀毛诗石经》残字,道字屡见,皆不避讳,知《欧史》误。或先名道,后名也。 《宋史仁宗纪》:“景祐二年正月,置迩英、延义二阁。”义为太宗旧讳,阁名不应相犯。据卷八五《地理志》则为延羲阁,义字讹也。 《宋史光宗纪》:“绍熙二年二月,金遣完颜亶来告哀。”金熙宗名亶,金使臣不应与金先帝同名。据《金史》六二《交聘表》,实作完颜。为廪本字。 《辽史道宗纪》:“寿隆元年。”竹汀先生谓:“洪遵《泉志》有寿昌元宝钱,引李季兴《东北诸蕃枢要》云:契丹主年号寿昌。又引《北辽通书》云:天祚即位,寿昌七年改为乾统。”【乃和案:钱说见《辽史考异》及《养新录》八。】今史作寿隆,不云寿昌,或疑《泉志》之误。然辽时石刻,称寿昌者多矣,无有云寿隆者。《东都事略》、《文献通考》,皆宋人书也,亦称寿昌。其以为寿隆者,《辽史》误也。辽人谨于避讳,光禄卿之改崇禄,避太宗讳也;改女真为女直,避兴宗讳也;追称重熙为重和,避天祚嫌名也。凡石刻遇光字皆缺画。道宗者,圣宗之孙,而以寿隆纪元,犯圣宗之讳,此理之必无者。黄本骥见慈悲庵幢作寿昌,乃谓:“年号不避祖讳,民间讳之,何耶!”此过信《辽史》之误也。 《元史》五九《地理志》:“陕州,宋为保义军。”按义为宋太宗旧名。保义军节度,唐末置,治陕州。宋初避太宗名,改军名曰保平,陕州之名仍旧。今《元志》云“宋为保义军”,可以犯讳知其讹谬也。 《元史》六三《地理志》:“郴阳县,倚郭,旧为敦化县,至元十三年改今名。”湖南旧为宋土,敦字犯宋讳,敦化之名,必非宋所立。《舆地纪胜》五七引《寰宇记》云:“晋天福初,避庙讳,改郴州为敦州,郴县为敦化。汉初,州县名悉复旧。”是敦化之名,乃石晋所改,未几即废。《元史》谓至元十三年改敦化为郴阳,谬也。 凡此皆可因其犯讳而得之。 第六十八因犯讳知有衍文脱文例《晋书后妃传》:“成恭杜皇后讳陵阳,改宜城陵阳县为广阳县。”若以宋武公名司空,改司空为司城之例例之,则阳字不生疑义。然晋时后讳甚严,陵阳既因讳而改,则是否改一字即为满足,须有待其他之证明。据《宋书》卅五《州郡志》:“广阳令,汉旧县曰陵阳,晋成帝杜皇后讳陵,咸康四年更名。”则后本讳陵,曰讳陵阳者,因涉所改县名,误衍一字,可因其犯讳而知也。 《北齐书神武纪》,高欢考名树。《北史齐纪》及《魏书高湖传》,作名树生。二史不同,何所适从?据《北齐书杜弼传》:“相府法曹辛子炎咨事,云须取署,读署为树。高祖大怒,杖之。弼进曰:‘礼,二名不偏讳,孔子言徵不言在,言在不言徵。子炎之罪,理或可恕。’”若单名树,则弼言为无稽矣,唯名树生,故弼言此。此可因犯讳而知其有脱文也。 第六十九因犯讳或避讳断为伪撰例《容斋随笔》十四曰:“李陵诗‘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盈字正惠帝讳。汉法,触讳者有罪,不应陵敢用之。”《野客丛书》五曰:“仆观《古文苑》所载枚乘《柳赋》,曰‘盈玉缥之清酒’;《玉台新咏》载枚乘新诗,曰‘盈盈一水间’。梁普通间,《孙文韬所书茅君碑》谓:‘太元真君讳盈,汉景帝中元间人。’观此二事,知惠帝之讳,在当时盖有不讳者。然又怪之,当时文字间或用此字,出适然,犹为有说,至以庙讳为名,甚不可晓 ”云。 《日知录》廿三以为:“李陵、枚乘二人,皆在武昭之世,而不避讳,可知其为后人拟作,而不出于西京。”然以汉碑临文不讳之例例之,不能遽断为伪撰。 《避讳录》二采《日知录》说,而亦以茅君之以庙讳命名,为不可晓。不知道家最喜杜撰,《茅君碑》为梁普通三年道士张绎立,道士孙文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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