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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古今注》以为轻贱易得,人人自有,不假借也

《中华古今注》以为轻贱易得,人人自有,不假借也。放谓之“不借”。则贱物何独草履,而专其名乎?《致虚杂俎》又谓因仙人凤子,不肯以草履借人,故后世名草履为“不借”。此荒唐附会,与借鬼事以解“蜗居”同一类也。余闻前辈有云:“草履之首,有草梁居中。未著时,左右无别也。既著以后,草梁必居拇指与四小指之间。四小指地位实阔于一拇指,由是左履之梁偏于右,右履之梁偏于左,左右遂一定不易。不似他履之可左右通借也。故曰:”不借‘。“其说似较轻贱之说为确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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