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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引《广韵》、《集韵》、《正韵》、《韵会》有此义

《康熙字典》引《广韵》、《集韵》、《正韵》、《韵会》有此义。 [三] 「东南至广汉白水」 按:朱、沈、全、赵、戴皆作「广魏」,《笺》云宋本作「广汉」。何焯云:「道元以广汉为广魏者,元魏故也。」全云:「予按下条阳平注文,广汉之名三见,盖杂出汉魏人之手。」杨、熊从宋本作「广汉」。今按《大典》本一万一千一百三十四第二十一页作「广魏」,是也,当改。 [四] 「良马九百」 按:今本《穆天子传》,「良马」作「食马」,作「食马」是也。 [五] 「《御览》六十五引《开山图》渊作泉」 按:此唐写本避高祖讳改作「泉」,而《御览》因之。犹隋人避文帝讳苻坚曰苻永,固而《通典》因之。(《通典》一百四十六清乐)[六] 「邑之秦,为秦侯」 按:《史记 秦本纪》原文作「号为秦嬴,秦嬴生秦侯」,朱《笺》误。 [七] 「全又于始昌上增直字……戴删六字」 按:《要删补遗》卷二十,杨氏是全说,谓戴删六字而不乙城西,不可通,与此异。今按:杨氏以下文引「《地道志》正释此」六字,其说可从。熊氏删去师说,非是。 [八] 「《明 地理志》,西和县东北有盐井」 按:《明志》云:「西和西北有西汉水,亦曰盐官水。」又云:「东北有盐井。」[九] 「萧子显曰,武兴西北有兰皋戍,去仇池二百里」 按:《通鉴》元嘉十九年胡《注》引萧说,又云:「按《五代志》,将利县,后魏武兴郡之石门县也。」(《五代志》即《隋书 地理志》,《志》上武都郡将利,旧曰石门。)[一〇]「《通典》祁山在长道县东十里」 熙仲按:检《通典》同谷郡长道县下无此文,但杨氏上文引《通鉴》胡《注》,《注》引杜佑曰:「祁山在长道县东十里。」杨氏误记,今订。 [一一]「《寰宇记》校改」 按:金陵局本百三十四「凤州」下作「建安中有杨腾者,为部落大帅。」不作「太师」,赵氏所据或误本。 [一二]「太和中为梁州」 按:《地形志》讹作「渠州」。标点本有校记,订作「梁州」。《地形志》作「太和十二年。」[一三]「《广城颂》,演以荥洛, 屋韵」 按:马融此《颂》上文为箕背王屋,赵故云。 [一四]「苻弘祖」 按:「苻」原作「符」,《通鉴》胡《注》云:「符当作苻,杨氏、苻氏,皆氐种也。」今订。 [一五]「莫折,念生遣其都督杨伯年」云云 按:是年六月,太提死,子念生代立,七月丁丑遣伯年等。熊氏未细核原文致误「念生」为「太提」,今订。 [一六]「《寰宇记》梁泉县引《水经》云」 按:《寰宇记》百三十四引作《水经注》,《御览》百六十七「凤州」下引作《水经》。今订。 [一七]「字书无●字」 熙仲按:下文 虞诩事有云:烧石●木,朱《笺》引《后汉书 诩传》作「烧石翦木」,然则「●」即「翦」之异体。 [一八]「依此《注》则本作故」 按:《元和志》云:「本汉故遒县地,后魏变文为『固』,于此置固道郡。」[一九]「秦州之天水治上邽」 按:后魏避拓跋珪讳改为「上封」,此既引文,时代有先后,不宜改「邽」字。 [二〇]「又名关城」 按:关城即阳安关口之城,晋始为地名,《锺会传》之攻破关城,尚未为地名。 [二一]「郦道元以广汉为广魏」 熙仲按:何焯引崔浩改「冯汉强」作「冯代强」,例谓「广魏」为郦氏改,非也。《经》文作「广魏」,三国时作《水经》者尊时王之制度,称其地曰广魏,不用旧名。郦作《注》时追 阴平道之故城在王莽改名前即广汉之北部,于后汉时 安帝分置广汉属国都尉,故皆曰广汉,不得言广魏。《经》、《注》俱不误。熊氏又谓《经》作于三国魏人,意在尊魏而改汉作魏,亦自相矛盾。至吴属之阳安,在后汉顺帝时为汉宁,在晋时为晋宁。赵氏以为郦氏改《经》。但前有汉宁,后有晋宁。曹魏时作魏宁,于理有可能。《锺水注》曰:「魏宁,故阳安也。晋太康元年改曰晋宁。」晋以太康元年平吴统一中国,于其时改魏宁为晋宁以正视听,亦于理于势皆合。赵氏之言不足据也。熊氏遂谓作《经》者所意改,此则求之不得其故而曲为之说,尤误。 [二二]「《永乐大典》内之本仍作广魏」 按:戴说是也。今影印《永乐大典》卷一万一千一百三十四第二十五页后正作「广魏」。 [二三]「按《注》阳字不误」 按:沈氏《疏证》云:按建阳不误。《隋志》平武郡方维县,旧曰秦兴,置建阳郡。曰旧者,别于西魏后周也。《纪要》七十三:方维城在龙安府东北一百二十里。(「考」上「按《注》阳字不误」六字,今据台北本删。)[二四]「《地形志》……」 按:此说恐未足据。沈钦韩《疏证》云:《寰宇记》(百三十五)「齐明帝永泰元年分晋寿郡之兴安(郡)县置东晋寿郡于乌奴北一里(乌奴山在广元县西二里)即今利州是也。」按《南齐书 州郡志》梁州始有东晋寿郡。《宋书 州郡志》益州但有南晋寿郡,盖魏收误以南为东也。《宋志》文帝元嘉(十)二年立,魏收又误为司马氏。沈说较详晰。 [二五]「盖汉水入江之道」 按:此下钞脱七字:「即羌水入江之道」,今校补。 [二六]「见《吕氏春秋 [《召类》 注》」 按:《召类》篇《注》无此事而有尧丹水之战。 [二七]「全氏则驳赵说」 按:语意不明。全氏云:余按《汉志》谓黄水入于湍水,不入于丹水。而是《经 湍水》篇谓湍水出北芬山,当并存其说。熊氏引全说过略,致下文按语无张本。 [二八]「封宣帝孙畅为顺阳王」 按:《疏》但云再检《晋书》,而实未果检。今检得其事,见《宣五王传》。畅为宣帝子扶风王骏子。骏卒,畅未袭扶风,改封顺阳王。删《疏》。「再检《晋书》」。(今台北本同。)[二九]「谓以此矣」 按:全氏引《通典》,今邓州内乡东七里有于村。 《水经注疏》卷二十一后魏郦道元撰宜都杨守敬纂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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