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注册 | 登陆 | 退出 - 繁體

又节录 太平御览

又节录《太平御览》、《云笈七签》、《法苑珠林》,较原书十存二三,而菁英悉萃焉。自著《幼学堂诗集》十七卷、《文集》八卷。总其撰述,盖五百万言。遗槁归泰峰郁氏。惟《两汉书疏证》仅获梓行。 ○沈涛沈涛,原名尔岐,字西雝,号匏庐,浙江嘉兴人。 未冠,举嘉庆庚午乡试。选授江苏如皋县知县,寻擢守燕北各郡,卓著政声。顾躯干小,入觐,坐是久不调,援例以观察指分江西,历署盐法、粮储。会粤事棘,随巡抚张芾婴城拒守四十九日,解围后,授福建兴、泉、永道,改调江苏,病卒。 先生生平专尚考订。《论语》孔注之伪,自段茂堂发之,陈仲鱼昌言之,至先生乃设为五证,抉摘尽致,作《论语孔注辨伪》二卷。又作《说文古本考》十四卷,亦有根据,与妄以他书改本书者不同。其关于金石学之书,则有《常山贞石志》二十四卷。读书所得,加以考辨,有《铜熨斗斋随笔》八卷、《瑟榭丛谈》二卷、《交翠轩笔记》四卷。其余尚有《柴辟亭诗集》四卷,《十经斋文集》四卷,《匏庐诗话》三卷,并刊行。 ○沈彤沈彤(1688-1752),字冠云,号果堂,江苏吴江人。 康雍间,何义门以古学倡导东南,四方从游弟子著录者甚众,惟陈李方、少章称最,而果堂为之后劲。少淳笃,尽洗吴中名士习气。读书以穷经为根柢,贯穿古人之异同,务求其至是。文章不屑辞华,独抒心得。顾暗淡自修,世鲜知之者。 乾隆元年,由诸生应博学鸿词科,缘奏赋至夜半,不及成诗,不入选。有人荐修《三礼》暨《大清一统志》,议叙授九品官,耻不仕,遂以亲老乞归。居丧不茹荤,不内寝,动中乎礼。穷年屹屹,闭门撰述,群经皆有考订。 其学长于三礼。以宋欧阳修疑周官官多田少,禄且不给,其有辨者,率以摄官为辞,乃详制周制,著宦爵数、公田数、禄田数,成《周官禄田考》三卷。又尝为《周官颁田异同说》《五沟异同说》、《井田军赋说》、《释地征篇》,援据典核,自郑注贾疏后,推为特精。复撰《仪礼小疏》一卷,取士冠礼、士昏礼、公食大夫礼、丧服、士丧礼,为之笺疏,足订旧义之讹。 惠定宇撰《古文尚书考》,为作序,推许备至。以为"二十五篇之古文,非不依于义理,顾后儒之作虽精醇,不可以混淆圣籍。《扬子》《文中子》之拟经,皆谓之僭;况以伪乱真者!故欲尊古经,必辨后出者之伪;而欲辨后出者之伪,必据其前之真者而后可;此定宇之书所以高出于群言也!"居恒讲求经世之务,所著《保甲论》,与安溪李光型《保甲说》并能剖析利病,见称于时。纂《吴江震泽二县志》,震泽故吴江之分邑也,于二志经纬分合各有法,可以为天下分邑修志者之式。其他尚有《尚书小疏》一卷,《春秋左传小疏》一卷,《果堂集》十二卷。兼通医术,又为《气穴考略》《内经本论》,各若干卷。 卒年六十五。 ○沈默沈默,字兴之,号让斋,晚号遁叟老人,江苏泰州人。 早入州庠,举京兆试,而七上公车,春官不第。归而著书清芬堂中,寒暑不辍。晚年学益勤,清廷召修国史,檄至州,州牧举其事属默,默胪州中诸前辈及节烈流寓隐逸等,一一为之传。又虑国史不能悉载,遂家刻一书,名曰发幽录。其人物限于泰之一邑,又断自清初,凡分名臣、循吏、理学、文苑、忠臣、孝子、良将、隐逸、方伎、杂流、烈女、烈妇、学女十五类,得三十七人。韩公已刊入《海陵丛刻》第十八种。 ○沈垚沈垚,字效三,号子效,浙江乌程人。 道光甲午优贡生。英姿卓荦,言论出人意表。工骈体文,经史子集罔不溯流探源。于三礼最深。尤精舆地之学。《水经注》、《元和郡县志》,皆成诵,而融会贯通。大兴徐松见其所著《新疆私议》,叹曰:"吾谪戍新疆,诸水道咸所目击,犹历数十年之久始知曲折;沈君闭户家居,独从故纸中搜得之,非具绝大识力,曷克臻此!"乃为之延誉公卿间。比贡入成均,侍郎姚元之延佐修国史地理志。复为编修徐宝善补辑《一统志新疆》数册,并撰《道光九域志》,大体粗具,书迄未成。松尝考《元史》西北地理,又欲注《魏书地形志》,并引垚为助。 先生生平笃于友谊,辈朋有过,必正言规劝;有善,则称道不置,相与敬而惮之。故人盛朝勋、纪庆曾卒,纵穷困,岁恒寄钱恤两家之孤,风义殊令人所罕见,在都六年,郁悒遘瘵疾殁。年仅四十三。 遗文仅杨氏《连筠簃丛书》刻其四卷,盖非全豹。邑人刘翰怡获睹全稿,裒为二十四卷;一至三为前集,首列《六镇释》,《新疆私议》;卷三为《漳北滱南诸水考》;四至六为后集,凡论序、书启、事略二卷,《西游纪金山以东释》一卷;七至廿三为外集,内《地道记》十卷--即《九域志》初稿--馀为《诗音考》、《梁书释官》、《后汉书注地名录》、《水经注地名释》、《校河南志》、《往西域小记》等残篇;二十四为别集,后附补遗一卷。其少作《台湾郑氏始末注》四卷,则收入凌氏《传经堂丛书》。 ○盛世佐盛世佐,字庸三,浙江秀水人。 乾隆戊辰进士,官龙里县知县。深于经学。尝裒辑先秦迄于近代说《仪礼》者一百九十七家,成《仪礼集编》十七卷。以朱子《通解》析诸篇之记分隶经文,嫌于经传混淆,为晦庵未定之稿;故斯编,经自为经,传自为传,一依郑氏之旧。于《士冠》《士相见》《丧服》诸篇传写错出者,则从蔡氏考定《武成》之例,别定次序附末,而不敢移易经文。凡编次众说,一以时代为序;二说略同,则录前而置后;后足以发前所未备,始兼录之;


易藏|儒藏|道藏|子藏| 史藏|诗藏|集藏| 医藏|艺藏|龙藏(乾隆大藏经)


搜佛说,传承国学传统文化智慧
精选摘录 | 搜索说明 | 返回顶部
联系:
- -

©2019/11/11-四库全书(国际站)
向世界传播中国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