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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六壬神定经-宋-扬维德

翼奉传曰:夫占事皆以五行之情而断之。假令用起火神则无私,用起木神无险詖, 用起神后则贪淫欲。 论曰:假令用起木神,寅为杂木而文明。寅生火,故曰杂木而明。卯为纯木而为贼,根荄有荣瘁,故称亥卯为阴贼。木性惠狎欢喜,人思息其下,乌思栖其上,惠狎也。王者德之,则连理生,欢喜也。信而受谏,秋落冬瘁,信也。曲直任物,锯绳从谏也。占遇木者,以木性而解之。木主贼,凌上而虐下。生而必仰,凌上也。深林无草,虐下也。 释五味第十二 《洪范》曰:此法言天地之大法,通于口者为五味。五味者,酸、咸、苦、辛、甘之属也。 曲直作酸(木实之性)。《月令》曰:其味酸,其臭膻。通于口者曰味,通于鼻者曰臭。凡酸膻,属于木也。《白虎通经》曰:木味酸,东方万物达生也。酸者以达生也,犹五味得酸乃通达也。 炎上作苦(焦气之味)。《月令》曰:其味苦,其臭焦。凡焦味苦者,皆属于火也。《白虎通经》曰:火味苦者,南方长养,犹五味须苦可以养也。 从革作辛(金之气味)。《月令》曰:其味辛,其臭腥。凡臭腥味辛者,皆属于金也。《白虎通》曰:金味辛者,西方主杀。万物辛者,所以伤杀之也。犹五味得辛乃萎杀也。 润下作咸(水卤所生)。《月令》曰:其味咸,其臭朽。凡臭朽味咸者,皆属于水也。《白虎通》曰:水味咸者,北方主咸,得咸所以坚也,犹万物得咸而坚出。 稼穑作甘《甘味生于五谷》。《月令》曰:其味甘,其臭香。凡臭香味甘者,皆属于土也。《白虎通》曰:土味甘,居中央,主中和也。故甘犹五味,以甘为主也。 释例曰:五色以主五味,皆有象也。假令占人,用起木神,则其性仁而恻隐。在物而色青,在味则酸,在病则肝。他皆仿此例而推之。 释四方第十三 传曰:四方者,东西南北之谓也。 东:乐产曰:燧星见斗杓,指于左,万物蠢然而生,故变动为东。东者,动也。 南:乐产曰:燧星见斗杓,指于前,纯阳用事,其气覃敷,万物怀妊,故变任为南。南者,任也。 西:乐产曰:燧星见斗杓,指于右,万物高齐,故变齐为西。西者,齐也。 北:乐产曰:燧星见斗杓,指于后,而阳气潜伏,故变伏为北。北者,伏也。 释四门第十四 《黄帝》曰:四门开张,时有括藏。昔大挠造甲子,执十二辰于地,开四门也。 天门:在西北。西北者,戌亥之间,秋冬相交之际,草木黄落,天门之内,故天门在西北也。 地户:在东南。东南者,辰巳之间,春夏相交之际,万物已生,蛰虫早出,故地户在东南也。 人门:在西南。西南者,申未之间,秋夏相交之际,万物既成而后死,人之象也,故人门在西南。 鬼门:在东北。东北者,丑寅之间,春冬相交之际,万物死而得生,鬼之象也,故鬼门在东北。 释德第十五 传:德者,得也,皆主救厄而济溺。十干以阳德自处之,而阴德在阳也。 十干德者,甲、丙、戊、庚、壬阳干,德自处。乙德在庚,丁德在壬,己德在甲,辛德在丙,癸德在戊。 十二支德者,子在巳,丑在午,寅在未,卯在申,辰在酉,巳在戌,午在亥,未在子,申在丑,酉在寅,戌在卯,亥在辰。十二支德,岁月日时同用。 假令正月乙酉日未时占战争,用传送加乙,上克下,即申克乙。六乙之日,天乙乘神后加申,前四勾陈加乙,乙德在庚。虽有战争,遇德神相救,无所伤害也。他准此例占。 释刑第十六 传曰:刑者,刑戮之谓也。一曰衰谢之刑(谓金木水火土正刑),二曰制御之刑(谓十干之刑也),三曰不逊之刑(谓十二克刑)。翼奉传曰:金刚火强,各在其方,木落归根,水流趋未。 巳、酉、丑,金之位在西方,言金恃其刚,物莫与对。阳气八月从酉而入,因而挫之,故金刑在西方。 寅、午、戌,火之位在南方,言炎恃其强,物莫与对,阳气五月生于午,因而挫之,故火刑在于南方。 亥、卯、未,木之位。木落归本,言叶落复根。亥卯未,木之根,刑在北方。言木恃其荣观,故阴气刑之,使凋伤也。 申、子、辰,水之位。水流趋末,水性东流,逝而不返,其谓之末也,故水刑在东方。言水恃阴德,故阳刑使之不归也。 土位在中央,寄旺四季。以未为长生,丑为冠带,墓在辰,天刑在戌。此言土力最大,天能刑之,故天刑在戌。 制御之刑者,谓十干也。辰来克日为逆乱,故加刑以制御之。凡干刑所加,战争不出其下。甲刑在申,乙刑在酉,丙刑在子,丁刑在亥,戊刑在寅,己刑在卯,庚刑在午,辛刑在巳,壬刑在戌,癸刑在未。 不逊之刑者,谓十二支也。义有三段: 第一寅刑巳,巳刑申,申刑寅,为无恩之刑。言寅中有杂火,不恤巳中杂金,故寅刑巳。巳生庚金,又效尤巳里之杂土,不恤申中之杂水,故水往刑申。申立下巳,见所生巳里之土被寅刑,故又往刑寅,此为无恩之刑也。 第二恃势之刑者,言未土恃长生,而欺丑之始冠带,故未刑丑。丑恃冠带,而欺戌土之先被刑,故丑往刑戌,戌再迁其怒,自恃旬首甲戌,而往刑旬末癸未。此为恃势之刑。 第三无礼之刑者,言阳精自生日,阳气在子,而卯为日门,子为卯父,鼎立无卑恭之礼,是以卯子为无礼之刑也。翼奉传曰:子为贪狼,卯为阴贼,王者为忌失之辰。辰午酉亥自刑,义见上矣。 释害第十七 传曰:害者,妨也,在刑杀之间。酉戌相害者,谓戌以死火,害酉生金,此名为鬼害也。申亥相害者,各恃其临官欲竞强势,嫉才争进相害也。子未相害者,谓未以壬土,害子壬水,此为恃势相害也。寅巳相害者,谓各恃其临官,各炫能而争进相害也。丑午相害者,谓午以壬火,而凌丑死金,此以少凌长相害也。卯辰相害者,谓卯以壬木,凌辰死土,此以少凌长相害也。 凡占遇六害者,各以本意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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